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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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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格隆汇· 2025-09-22 10:52
公司融资安排 - 公司获得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承诺额度 [1] - 贷款期限为1年期 [1] - 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1]
中远海发: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17 13:35
公司融资安排 - 公司获得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专项贷款支持 用于回购A股股份 最高贷款金额2.7432亿元人民币 [2] - 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 [2] - 贷款需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具体安排将通过签署融资协议约定 [2]
中远海发(601866.SH):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格隆汇APP· 2025-09-17 09:46
公司融资安排 -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432亿元专项贷款支持 用于回购A股股份 [1] - 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 [1] - 贷款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具体安排由双方签署融资协议约定 [1] 技术指标表现 - MACD金叉信号形成 相关个股涨势表现良好 [2]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回购股份议案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 - 回购资金总额为2000万元至4000万元人民币 回购期限12个月 [2] - 初始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 因2024年权益分派调整为12.42元/股 [2]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安排 - 取得招商银行金华分行贷款承诺函 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 [2] - 借款利率1.8% 期限不超过36个月 用途专项用于股票回购 [2] - 具体贷款事宜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2] 回购实施与信息披露 - 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对回购金额的承诺 实际回购以实施结果为准 [3] - 公司将严格按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交所监管指引实施回购 [3] - 公司将及时履行回购股份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3]
尖峰集团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格隆汇· 2025-09-16 11:41
公司融资安排 - 公司取得招商银行金华分行贷款承诺函 借款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 [1] - 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回购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1]
尖峰集团:取得不超3600万元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证券时报网· 2025-09-16 11:07
融资安排 - 公司获得招商银行金华分行贷款承诺函 借款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1] - 借款利率为1.8% 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1] - 借款资金专项用于回购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
尖峰集团:取得不超过3600万元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新浪财经· 2025-09-16 10:45
贷款融资安排 - 公司获得招商银行金华分行贷款承诺函 借款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1] - 借款利率为1.8% 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1] - 资金用途专项用于回购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 股票回购计划 - 本次贷款将专门用于公司股票回购操作[1] - 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1]
国机汽车: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01 13:17
贷款安排 - 公司取得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贷款承诺函 最高额度4500万元人民币 不可循环使用[2] - 贷款利率为年化1.80% 贷款期限3年[2] - 贷款用途限定于股票回购 不得转让或作为担保[2]
国机汽车(600335.SH)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格隆汇APP· 2025-09-01 12:02
公司融资安排 - 公司获得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提供的贷款承诺函 最高贷款额度为4500万元人民币 [1] - 贷款额度不可循环使用 仅限用于公司回购股票 [1] - 贷款资金不得转让 不得作为担保或信用证明等其他用途 [1]
柳药集团(603368.SH):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格隆汇APP· 2025-07-30 09:28
贷款承诺函核心条款 - 兴业银行柳州分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贷款额度 [1] - 贷款额度不超过股票回购资金总额的90% [1] -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且用途专项用于股份回购 [1] - 承诺函有效期截止至2026年7月15日 [1] 资金用途与监管要求 - 贷款资金明确限定用于公司股份回购事项 [1] - 最终额度比例需根据监管要求调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