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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通过 将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
央视新闻· 2025-09-12 13:58
政策修订内容 -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食品安全法修订决定 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1] - 修改决定共3条 涉及现行食品安全法5个条文[1] 液态食品运输监管 - 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 实行许可管理制度[1] - 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专用运输容器 作业人员和管理制度[1] - 从事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需依法取得准运证[1] 婴幼儿配方乳监管 - 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 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同等注册要求[1] - 要求生产企业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 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1] - 明确违法生产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
人大常委会 | 我国“小切口”修法完善食品安全法治保障
新华社· 2025-09-12 13:21
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记者赵文君)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12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施行,201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8年和2021年进行了两次修正。今年再 度启动修法,充分吸收了各方面意见。 此次修法采取"小切口"模式,针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作出完善,旨在积极 回应近年来食品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释放出补齐监管短板、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的重要信 号,进一步彰显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更好保障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品质和安全。修正草案明确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的监管定位和制度安排,将婴 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规定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 幼儿配方液态乳,并规定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文章来源:新华社) 更好守护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安全。修正草案增加法律条款,释放出强监管信号:国家对重点液 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明确发货方、收货方、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的义务;任何单位 ...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通过: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2 11:30
修法背景与意义 -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制定 2015年全面修订 2018年和2021年两次修正 此次修法聚焦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两个突出问题 [2] - 修法采取"小切口"模式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完善法律制度 补齐监管短板 为相关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夯实制度基础 [2][3] 主要修改原则 - 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合理规定许可适用范围 [4] - 加大处罚力度 对违法行为设定严格法律责任 [5]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 - 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 要求具备专用运输容器 作业人员和管理制度 依法取得准运证 [6] - 明确发货方 收货方和道路运输经营者义务 包括查验核验义务 运输容器喷涂食品专用标识 按规定使用并及时清洗容器 严禁装运非食品物质 [6] - 要求制定配套管理规定和重点液态食品目录 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6] - 对未取得准运证 伪造运输记录和清洗凭证 未履行查验义务等违法行为设定严格法律责任 [7] 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 - 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 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同样注册管理和生产要求 [8] - 生产企业需按照注册产品配方 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违法生产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 实施准备工作 - 国务院有关部门需制定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具体管理规定 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及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注册管理措施 [9] - 加强各部门执法协作配合 形成监管合力 提升执法效能 [9] - 开展法律宣传解读 确保执法部门 企业和社会公众理解法律规定内容 [9] 实施时间安排 - 修改决定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1][9]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拟二审,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第一财经· 2025-09-05 10:12
本轮"小切口"修改聚焦社会关注的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 具体而言,修正草案规定国家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 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应当具备相应条件,依照规定的程序取得准运证明。草案还明确了发货方、收货 方、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的义务,其中规定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运输容器显著位置喷涂专用 标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运输容器并及时清洗,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 草案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篡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运输记录、运输容器 清洗凭证等单据。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和重点液态 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具体管理规定。 此外,草案还明确规定严厉惩处有关违法行为。对未经许可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违法行为 设定严格的法律责任,责令停止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 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加大对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最高将被处 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 本次将第二次提交立法机关审议的修正草案将有哪些调整?在5日下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 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