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气体能源
icon
搜索文档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2] - 资金用途严格限定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不得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 [2] - 实际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运用情况良好且未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2] 资金归还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将40,000万元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 - 资金归还情况已同步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 - 本次资金归还不涉及风险提示及免责声明相关内容 [1][4]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5-035
交流会基本信息 - 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9月15日上午9:00至11:30 [2][4] - 会议地点为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2][4] - 会议采用视频与网络文字互动相结合方式召开 [2][3][4] 会议参与人员 - 公司董事长、总裁兼首席科学家邓韬先生将参会 [4] - 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施海光先生将参会 [4] - 董事会秘书贺新先生将参会 [4] - 参会人员可能存在特殊情况调整 [4] 会议内容与安排 - 会议将重点讨论2025半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具体情况 [3] - 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回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3] - 投资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访问专题页面于2025年9月12日17:00前提问 [4] - 会议主要内容后续可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平台查看 [5] 公司背景信息 - 公司全称为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已于8月9日发布 [2] - 本次会议系控股股东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集体投资者交流会 [2]
广钢气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5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气体"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广钢气体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45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84.96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87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5,615,84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 年8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 ...
广钢气体: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8-21 09:14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4:00,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广钢气体大厦岭南报告厅,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13:00-15:00及互联网投票平台9:15-15:00 [6] - 会议议程包括参会人员签到、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出席情况、宣读会议须知、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审议议案、投票表决、统计结果、宣读决议和见证意见等环节 [9]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股东需在会前30分钟办理签到手续并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会议期间需遵守秩序安排,不得随意录音、录像或拍照 [2][6][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849,63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55,615,848.10元,扣除发行费用187,801,211.3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814,636.7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8月10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9][15] -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10][16] -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81.4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191,781.46万元,超募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62.5% [12][16]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6,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4.35%,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 [12][13] -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3] - 公司超募资金使用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规定,即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14] 新项目投资建设 -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35,000万元投资建设武汉广钢半导体电子大宗气站项目,项目总投资50,345.11万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647.90万元,剩余部分由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19][20] - 项目投资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37,245.47万元(占比73.98%)、土建及安装工程费8,182.64万元(占比16.25%)和其他费用4,916.99万元(占比9.77%) [22] - 该项目旨在建设三套超纯制氮机及附属系统,打造电子大宗气体华中区域中心,巩固公司在电子超纯供气领域的领先地位,项目财务收益稳定且风险较低 [20][2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将监事会的职权调整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5] - 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25] - 公司同时修订部分规章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以适应治理结构变化 [27][28][29]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7,528,174.8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70,278,024.23元 [30]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以总股本1,319,398,521股扣除库存股后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8,804,010.69元,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41.53% [30] -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1]
广钢气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84.96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5,615,84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资金已全部到位 [1] - 募集资金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20号) [1][2]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监管协议以确保专款专用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投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合计354,975.87万元的项目,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25,000.00万元 [3] 项目调整原因 - 北京广钢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出现变化,需使用自有资金增加投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3] - 为保障项目实施质量与资金使用效果,同步调整项目投资进度 [4] 项目调整具体内容 - 北京广钢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投资总额由62,968.88万元增加至76,284.30万元,其中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13,315.42万元 [5] -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金额为76,284.30万元 [5]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12月末调整至2026年7月末 [5] 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 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提升核心竞争力 [5] -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监管规定 [6] 审议程序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增加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结构及延期 [6] - 监事会认为调整事项审慎合规,不涉及募投项目主体、地点、方式或用途变更 [6][7] - 保荐机构对调整事项无异议,认为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并符合监管要求 [7]
广钢气体: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4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范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交易所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忠实勤勉履职,严格履行承诺[1]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需避免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1] - 董事需尽勤勉义务,执行职务时应以公司最大利益为前提尽合理注意[1] 董事行为基本准则 - 禁止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侵占公司资产或挪用资金,严格区分公务与个人支出[2] - 必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禁止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2] - 需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保密未公开重大信息,禁止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2] - 发现控股股东异常行为(如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需立即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2] 董事会履职具体要求 - 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特殊情况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独立董事仅能委托其他独立董事[5] - 审议事项时需关注决策程序合法性,特别审查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事项的风险及合规性[6][7][8] - 对重大交易(如资产重组、证券投资)需评估可行性、资金来源及风险控制措施[8][10] - 审议定期报告时需核实内容真实性,对异常波动要求合理解释,不得拒绝签署确认意见[11] 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 高级管理人员需以公司最大利益为准则履职,禁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16] - 必须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发现执行环境重大变化或风险需及时报告[16] - 当经营环境剧变或业绩预测大幅偏离时,需向董事会说明影响并提请信息披露[17] - 董事会秘书需按监管要求履行职责,具体执行参照《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17] 董事长特别职责 - 董事长需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督促董事亲自参会,不得阻碍其他董事独立行使职权[14][15] - 重大决策需提交董事会集体审议,不得以个人意见替代,并定期跟踪决议执行情况[15] - 需保障全体董事知情权,接到重大事件报告后应督促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违规责任与持续义务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造成损害的,公司可追究其赔偿责任[4][12] - 离任不免除任职期间责任,董事会需对违规行为采取追责措施维护公司权益[13] - 董事需持续监督公司运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要求纠正并向监管机构报告[13][14]
广钢气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84.96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55,615,848.1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81.46万元 [1][2]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情况 - 公司募投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合计225,000.00万元 [2] - 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81.4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91,781.46万元 [2]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 公司计划使用46,7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4.35% [2][3] - 该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3] - 公司承诺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总额的30%,且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4] 相关审议程序及监管合规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5] -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无异议 [6]
广钢气体: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1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84.96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55,615,848.10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187,801,211.3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814,636.72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募集资金净额306,781.4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91,781.46万元 [2] - 募投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开展,计划投资总额354,975.8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25,000.00万元 [2]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46,7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4.35% [3][5] - 该计划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5] -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4] 监管合规性 - 公司超募资金使用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规定,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4]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出具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3][5]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 - 监事会认为该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5] -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5]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核心观点 - 广钢气体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将于2025年8月15日上市流通 涉及股数9,895,488股 占总股本比例0.75% 限售股东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限售期24个月 [2][3][4] 上市流通基本信息 - 上市流通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 [2] - 上市流通总数为9,895,488股 [3]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5日 [4] - 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 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4] 公司股本结构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329,849,630股 于2023年8月15日在科创板上市 [4] - 发行后总股本为1,319,398,521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76,178,956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3,219,565股 [4]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占总股本比例0.75% [4] - 自限售股形成至今 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导致的股本数量变化 [5] 股东承诺事项 - 战略配售股东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限售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6] - 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行为适用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定 [6] - 除限售承诺外 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7] - 截至公告日 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不存在影响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未履行承诺 [7]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确认限售股股东严格遵守IPO承诺 [8]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则要求 [8] -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无异议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