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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在广西成立综合能源服务新公司
证券时报网· 2025-08-18 02:00
公司动态 - 广西华电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于近日成立,注册资本达2 01亿元人民币 [1]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储能技术服务等多个领域 [1] - 该公司由华电国际(600027)全资持股,显示出华电国际在综合能源服务领域的战略布局 [1] 行业动向 - 新公司的成立反映了综合能源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在热力供应、储能技术等领域的市场需求增长 [1] - 储能技术服务被纳入经营范围,表明行业对新能源和储能技术的重视程度提升 [1]
金开新能: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12:10
关联交易事项 - 全资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天津津信文旅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为环球磁卡产业园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并收取能源费用 [1] - 该关联交易因交易双方均受同一控股股东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关联董事尤明杨 王维 战友在表决时回避 [1][2] - 该议案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董事会审议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战略投资引入 -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将增资入股公司控股孙公司金开新能(北京)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 - 该交易旨在优化资本结构 降低资产负债率 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增强整体竞争力 [2] - 董事会全票通过该议案(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2][3] 临时股东会召开 - 董事会全票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 - 会议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通知文件 [2]
金开新能: 关于子公司拟签订《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12:10
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天津津信文旅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投资建设运营天津环球磁卡综合能源项目 [1]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交易双方实际控制人均为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 - 项目运营期限自全部投产之日起至2044年11月22日 津信文旅按协议约定支付能源费用 [2] 项目投资细节 - 天津环球磁卡综合能源项目总投资额约2510万元 包含分布式光伏电站 高效能源站 智慧充电桩和智慧能源管理平台 [1][2][6] - 项目位于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25号磁卡园区内厂房 由金开综能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 [1][6] - 经测算项目税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达10.11% 符合公司投资收益要求 [3] 交易主体信息 - 关联方津信文旅成立于2023年11月27日 注册资本5500万元 由津融不动产全资控股 主营园区管理 商业综合体管理等业务 [3][4] - 运营方金开综能成立于2024年7月25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由金开有限全资控股 具备发电 供电 供暖及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资质 [6] 交易影响分析 - 项目契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能源业务布局规划 有助于提高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 [3][5] - 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参照当地租金电价水平及投资规模等成本因素确定 具备商业合理性 [6] - 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有利于拓展市场并落实战略发展目标 [5][8] 审议程序进展 - 交易已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7][8] - 独立董事认为项目具有合理商业逻辑和经济效益预期 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 [7] - 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方将放弃投票权 [8]
金开新能(600821.SH):子公司拟签订《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格隆汇APP· 2025-08-12 11:27
项目投资 - 金开新能子公司金开综能为环球磁卡产业园提供综合能源服务 项目运营期限自全部投产日起至2044年11月22日 [1] - 项目总投资额约2510万元 税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达10.11% 符合公司投资收益要求 [1] 业务布局 - 项目包含屋顶分布式光伏 高效能源站 智慧充电站 智慧管理平台四部分建设内容 [1] - 通过提供绿色电力及能源供给服务 助力园区实现绿色低碳与智慧化商业运营 [1] 战略意义 - 天津环球磁卡综合能源项目契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能源业务布局规划 [1] - 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主业健康发展 提高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 [1]
金开新能:子公司拟签订《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格隆汇· 2025-08-12 11:22
项目投资 - 金开新能子公司金开综能拟投资2510万元建设天津环球磁卡综合能源项目 [1] - 项目运营期限为自投产日起至2044年11月22日 周期超20年 [1] - 税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达10.11% 满足公司投资收益要求 [1] 业务布局 - 项目包含屋顶分布式光伏 高效能源站 智慧充电站 智慧管理平台四部分建设 [1] - 为园区提供绿色电力及能源供给服务 助力绿色低碳智慧化运营 [1] - 契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能源业务布局规划 [1] 财务影响 - 津信文旅按协议支付能源费用 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 [1] - 项目促进公司主业健康发展 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 [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8 19:16
交易概述 - 公司将以现金方式收购宁波美科持有的甬能综能35%股权(780.13万元加过渡期损益分摊值)和宁波国通持有的6%股权(133.74万元加过渡期损益分摊值),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甬能综能100%股权 [2][6] - 交易基于整体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决策效率并降低管理成本 [6] -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7][8] 交易标的情况 - 交易标的为甬能综能41%股权(35%+6%),其产权清晰且无限制转让情况 [10][11] - 甬能综能实缴注册资本4,180万元,其中公司实缴2,950万元,宁波美科实缴1,050万元(未实缴700万元),宁波国通实缴180万元(未实缴120万元) [12] - 未实缴部分按一年期LPR利率支付利息,计算期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5日 [12] 评估与定价 -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结果(股东权益评估值3,408.94万元,较账面减值2.01%) [16][20][21] - 基准日权益价值913.87万元(宁波美科35%股权780.13万元,宁波国通6%股权133.74万元)加过渡期损益分摊值构成最终收购价 [14][15] - 过渡期损益按实缴股权比例分摊(宁波美科21%,宁波国通3.6%),计算期为2025年1月31日至股权交割日 [15] 交易影响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完全控股甬能综能,增强控制力并优化资源配置,但合并报表范围不变 [23] - 交易使用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或业绩,且不涉及管理层变动、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23][24][25][26] - 交易未产生商誉,定价公允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22][23]
南网能源: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3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强化信息披露公平性 [1]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责任主体,证券事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所有部门及控股子公司需配合保密工作 [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涵盖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中介机构人员等14类主体 [4][8][11]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证券价格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资产变动超30%)、债务违约、股权结构变化等19类情形 [2][6][7] - 特别列举量化标准:新增担保/借款超净资产20%、放弃债权超净资产10%、重大损失超净资产10%等具体阈值 [7][12] 保密管理措施 - 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过业绩会、调研等途径泄露信息,外部单位索取资料需登记并签署保密协议 [5][9][10] - 信息载体(文件、电子数据等)需专人保管,禁止复制或非授权调阅,定期报告披露前禁止数据外传 [7][15][16] - 非内幕人员主动获知信息后即受约束,公司需将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化 [6][14][17] 登记备案流程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记录姓名、知情时间/方式/内容等20项要素,重大事项需同步制作进程备忘录 [9][18][19][24] - 档案需分阶段报送交易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备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9][19][20] - 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等9类事项必须报送档案,股票异常波动时需补充提交 [12][21][22] 违规追责机制 - 内幕交易或泄露信息导致损失的,公司可追究赔偿责任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结果需公告并报监管机构 [15][16][31] - 控股股东不得强制索取内幕信息,中介机构违规披露需承担法律责任 [15][16][30] 制度实施与修订 - 董事会拥有最终解释权,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原2022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17][33][35] - 制度未明确事项按《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等上位法规执行 [33]
南网能源: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3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设立依据 -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设立该委员会 [1] - 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与核查工作 [2] 委员会人员组成 - 由3名不担任公司高管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可加入 [3]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需董事会批准 [5] 委员任期与变更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委员失去董事职务即自动卸任 [6] - 委员可提前辞职,需书面说明原因及需董事会关注事项 [7] - 委员缺额时董事会需及时增补,原委员在继任者就任前继续履职 [8] 职责权限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具体包括检查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纠正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等 [10] - 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解聘、财务负责人任免等 [4] 决策程序支持 - 审计职能部门需提供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报告、重大关联交易及投资审计报告等材料供委员会决策 [13] - 委员会需对上述材料评估后向董事会提交决议,内容涵盖外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有效性、重大交易合规性等 [14] 会议机制 - 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2名以上委员或召集人提议召开 [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7]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投票,独立董事仅能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19]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需包括议程、委员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保存期不少于10年 [28][29] - 出席人员需对会议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30] 规则效力与解释 - 本规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1]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1]
南网能源: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3
信息披露原则与框架 -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3] - 信息披露范围包括可能影响证券价格或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事件及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1][2] - 披露渠道为深交所网站及证监会指定媒体(如《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等),同时需置备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 [6][14] 定期报告管理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和季度报告(通常无需审计) [8][9]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 [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时需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11][12]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 - 临时报告针对可能显著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如经营方针变更、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股权结构变化等 [15][16] - 重大事件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决议形成、协议签署或董事/高管知悉时,若事件已泄露或证券异常波动需立即披露 [24][2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及时告知公司持股或控制权变化情况,并配合履行披露义务 [22][23]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由高管牵头,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 [28]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管理部门提出专业意见,董事会秘书审批后披露 [29][30]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信息负责 [32][33] 保密与内控机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登记管理,禁止泄露未公开信息或利用内幕交易 [44] - 公司可申请豁免披露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信息 [45] - 财务报告需按规定时间报送证监会及深交所,禁止另立会计账簿或个人名义存储资产 [47][48] 违规处理与制度更新 - 信息披露违规将面临监管处分及公司内部追责,中介机构擅自披露需承担法律责任 [52][53]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与原《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4版)》同步废止 [55][56]
南网能源: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 [1]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5]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选举结果需报董事会批准 [6]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若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资格 [7] - 委员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需董事会关注的事项,缺员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 [8][9] 职责权限 -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并向董事会建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11]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12][13] 决策程序 - 公司薪酬与考核职能部门需提供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高管职责及绩效考评等资料作为决策依据 [14] - 考评程序包括高管述职、绩效评价及薪酬方案提议,结果报董事会批准 [15]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下可豁免时限,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主持 [16] - 会议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且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包括现场举手、投票、传真或电子邮件 [18][26] - 委员可委托他人代为表决,需提交载明投票指示的授权委托书 [20][22]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需包括议程、委员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 [31][32] - 与会人员需对会议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33] 附则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公司章程》为准 [34]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