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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1 16:16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6]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同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7] -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0月16日批准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8]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3年10月16日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事项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6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2月15日届满 [10]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否定意见、违法违规或无法利润分配等负面情形 [10] - 激励对象未出现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或不符合任职资格等情形 [10][11] - 公司2024年扣非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较2023年增长约16.5%,达成不低于15%的业绩考核目标 [11] - 7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均达80分以上,符合100%解除限售比例要求 [11][12]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758,688股,占总股本0.22% [12] 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 - 因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 [12][13] - 回购价格因公司派息调整:原授予价格5.5元/股扣除2023年度每股0.05元、2024半年度0.03元及2024年度0.04元现金红利后,调整为5.38元/股 [13] -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14] 法律程序履行 -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8日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未收到异议 [7]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4年10月9日审议通过因激励对象身故导致的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议案 [9]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6月6日审议通过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议案 [9]
昆明昊配汽配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08-09 09:45
公司成立信息 - 昆明昊配汽配有限公司于近日成立 [1] - 法定代表人为黄国斌 [1] - 注册资本为10万人民币 [1] 经营范围 - 汽车零配件批发及零售 [1] - 电池零配件销售 [1] - 润滑油销售 [1] - 轮胎销售 [1] -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1] - 汽车装饰用品销售 [1] - 互联网销售(除需许可商品) [1] - 五金产品零售及批发 [1] - 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 [1]
嵘泰股份: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山市澳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4
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879亿元收购中山澳多51%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出资额3306万元,交易完成后将控股中山澳多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2][3] - 交易涉及11名股东,其中8名股东承担业绩承诺,3名股东不承担业绩承诺 [2] - 标的公司与公司同属汽车零部件行业,下游客户均为汽车主机厂,交易具有显著协同效应,可拓展客户数量并进入汽车电子领域 [1] 交易定价与评估 - 标的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为5.69亿元,较合并报表净资产增值3.85亿元,增值率210.04% [4][5][16] - 交易定价分为两部分:40.091%股权参考评估值协商定价为2.2亿元;陈秀英持有的10.909%股权按原投资成本加资金占用成本定价为6742万元 [18][19] - 评估机构认为收益法更能反映标的公司整体价值,因其涵盖管理能力、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 [17] 交易结构及支付安排 - 交易分四期支付:50%在条件满足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分三年按业绩完成情况支付(10%/20%/20%) [22] - 业绩承诺为2025-2028年累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2.2亿元,未达标时按差额比例现金补偿,补偿上限为业绩承诺方所获全部交易价款 [25][26] - 超额完成业绩目标时,超出部分的50%将作为奖金发放给管理层 [27] 标的公司情况 - 中山澳多为高新技术企业,主营汽车智能电动踏板、车身域控制器等产品,电动踏板市占率国内第一 [29] - 2024年资产总额6.65亿元,净资产1.91亿元,营业收入2.2亿元,净利润1332万元 [14] - 客户覆盖理想、赛力斯、吉利等主机厂,具备全流程研发能力 [29] 公司治理安排 - 交易后公司将委派3名董事(共5名),并控制3名监事席位中的1名 [28] - 业绩承诺方5年内不得对外转让剩余股权,公司享有优先受让权 [27][28] 审批程序 - 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5票同意、2票回避),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29][3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保荐机构均对交易无异议,认为定价公允且程序合规 [29][30]
丰茂股份:8月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8 12:17
公司动态 - 丰茂股份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文件 [1] - 公司当前市值50亿元 [1] 业务结构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售后服务占比46.37% 整车配套占比40.56% 工业机械占比9.35% 其他主营业务占比3.2% 家电卫浴占比0.52% [1]
富泰和IPO发行后由三兄弟控制29.7%,一致行动关系稳定性遭问询
搜狐财经· 2025-08-08 01:46
公司控制权安排 - 实际控制人朱江平 朱洪 WU JIANG ZHONG为兄弟关系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 约定在股东会 董事会及日常经营管理决策中保持一致行动[2] - 实际控制人共同出具自愿限售承诺 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股份[2] - 为满足监管要求 实际控制人进一步签署补充协议二 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股份 并对减持数量 价格及程序作出限制[3] - 发行完成后三人合计持股比例为29.73% 发行前合计控制公司39.65%表决权[2][5] 财务业绩表现 - 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5.44亿元 5.97亿元 7.32亿元[4] - 2024年前9月营业收入达6.48亿元[4] - 净利润呈现上升趋势:2021年3054.94万元 2022年4955.12万元 2023年5387.97万元 2024年前9月已达6528.34万元[4] - 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2021年31.66% 2022年27.70% 2023年27.93% 2024年前9月29.64%[4] 资产负债结构 - 资产总额持续增长:2021年9.03亿元 2022年9.96亿元 2023年11.87亿元 2024年9月末13.28亿元[5] - 股东权益稳步提升:2021年4.22亿元 2022年4.71亿元 2023年5.19亿元 2024年9月末5.70亿元[5] - 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2022年34.91% 2023年41.15% 2024年9月末41.60%[5] 业务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 注册资本8931.5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江平[4] - 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零部件 汽车底盘零部件 新能源车电驱零部件 家电卫浴零配件研发 生产和销售[4] - 通过子公司开展国际业务:香港富泰和 富泰和北美 富泰和欧洲 富泰和德国 富泰和墨西哥等[6]
路畅科技(002813.SZ):2025年中报净利润为-4650.96万元,同比亏损扩大
新浪财经· 2025-08-08 01:05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1.83亿元,同比增加4746.48万元,涨幅35.09% [1] - 归母净利润-4650.96万元,同比减少2158.97万元 [1]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4922.11万元,同比减少3237.00万元 [1] - 摊薄每股收益-0.39元,同比减少0.18元 [4] 资产负债与盈利能力 - 最新资产负债率44.23%,环比增0.97个百分点,同比增17.21个百分点 [3] - 最新毛利率10.19%,环比降0.28个百分点,同比降10.98个百分点 [3] - ROE为-17.06%,同比降9.79个百分点 [3] 运营效率 - 总资产周转率0.36次,同比增0.08次,连续3年上涨,同比涨幅30.71% [4] - 存货周转率1.82次,同比降0.17次,降幅8.35% [4] 股东结构 - 股东户数2.03万户,前十大股东持股8267.25万股,占总股本68.89% [4] - 第一大股东中联重科持股53.82%,第二大股东郭秀梅持股12.00% [4] - 外资股东包括UBS AG(0.60%)、高盛国际(0.51%)、巴克莱(0.25%)和摩根士丹利(0.21%) [4]
保定锦鸾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08-07 21:12
公司成立信息 - 保定锦鸾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近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书刚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 [1] - 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塑料制品制造与销售、模具制造与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与研发、金属制品修理等 [1] - 公司还涉及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业务 [1] - 许可项目包括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1] 行业覆盖范围 - 公司业务涵盖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 [1] - 涉及塑料制品产业链,包括制造与销售 [1] - 覆盖模具制造与销售业务 [1] - 包含五金产品制造与研发领域 [1] - 涉及金属制品修理服务 [1] - 提供多项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业务 [1]
蠡湖股份: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6 16:22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总则 - 准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 完善公司治理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3] - 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 - 要求相关人员持续学习法律法规 增强法律意识和经营意识 掌握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3] - 强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诚实守信 不得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3] 声明与承诺要求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声明及承诺书 声明持股情况 受查处情况 其他任职及五年工作经历 国籍及居留权等[3][4] - 承诺遵守法律法规 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遵守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接受交易所监管[4] - 高级管理人员额外承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经营或财务事项[4] 忠实与勤勉义务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忠实勤勉履职 避免利益冲突 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4] - 执行职务需为公司最大利益尽合理注意[4] - 与公司交易需报告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近亲属及关联人交易适用相同规定[5][6] - 禁止利用身份从第三方获取不当利益 不得谋取公司商业机会或经营同类业务 除非经报告和决议通过[6] - 需保护公司资产安全 不得挪用资金或侵占财产 严格区分公务和个人支出[6] - 需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知识技能经验 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6] 信息披露与保密责任 - 需严格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 报告重大信息时需通报董事会秘书 配合交易所监管 回答问询和参加谈话[7] - 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 保密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得泄露或从事内幕交易[7] - 发现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时需要求纠正并报告 必要时向交易所报告[7] - 获悉控股股东等出现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 业务变化 重组 持股变动 股份质押 经营恶化 被处罚 涉案 市场传闻等情形时需及时报告并督促披露[8][9] - 发现披露不符时需提请纠正或向交易所报告[9] -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需立即报告 不得以辞职免除义务[9]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 买卖股票前需知悉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性规定 不得违法违规交易[10] - 不得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0] - 公司需制定专项制度管理持股和买卖行为[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个人信息和买卖披露 定期检查[10] - 需在规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 包括任职变化及离任后2交易日内[10][11] - 买卖股票需在2交易日内披露变动前持股 变动日期数量价格 变动后持股等[11] - 需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同意交易所公布买卖情况[11][12]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时董事会需收回收益并披露违规情况 补救措施 收益计算和收回情况等[12] - 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 业绩预告前5日内 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日等期间买卖股票[13] - 公司可规定更长禁止转让期间或更低可转让比例 需及时披露[14] - 董事需申报近亲属情况 证券账户及持有公司证券产品情况 谨慎买卖并提示近亲属谨慎买卖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14] 任职管理规范 - 公司章程需规定规范透明的提名选任程序[14] - 董事会需有职工代表 兼任高管及职工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4] - 存在不得担任情形 被禁入措施 被公开认定不适合等情形的候选人不得被提名[14][15] - 最近36个月内受处罚 被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调查 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候选人需披露具体情形 聘请原因及风险[15] -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额外不得有36个月内受处罚 被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被认定不适合等情形[15] -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涉嫌犯罪或被调查时需披露原因及是否影响规范运作[16] - 董事会秘书需由董事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或其他高管担任 需熟悉法律法规 具备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16]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会议查阅文件了解财务经营情况 董事及高管需支持其工作[16] - 候选人需自查任职条件 提供书面说明和材料 作出书面承诺[16] - 候选人简历需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 持股情况 是否存在不得担任情形 关联关系 受处罚或立案调查 失信记录等[17][18] - 审议受聘议案时需亲自出席说明任职条件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利益冲突关系等[18][19] - 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 董事辞任自收到通知生效 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生效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19]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 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 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0] - 公司需建立离职管理制度 规范工作交接离任审计审批流程追责机制[20] - 披露离任公告需说明离任时间原因职务后续任职未履行承诺保障措施影响等[20] - 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情形时需立即停止履职或30日内解除职务[21] - 董事会秘书出现不得担任情形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 出现重大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需一个月内解聘[21][22]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 不得无故解聘 解聘或辞职时需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秘书可提交陈述报告[22] - 原则上需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22] - 空缺时需指定代行职责并公告 尽快确定人选 空缺超过三个月时代行后六个月内需完成聘任[22] - 离职后合理期间仍承担忠实义务 保密义务在商业秘密公开前有效 需履行同业竞争限制等义务[22] 参加会议及决策职责 - 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不能出席时需委托其他董事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 需明确表决意见 不得无表决意向或全权委托[2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二名董事委托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23] - 需关注审议事项决策程序 包括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和回避事宜[24] - 需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资料基础上勤勉履职 表示明确意见 有疑问时需主动调查或要求提供更多资料[24] - 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过总次数二分之一时需作出书面说明并披露[24] - 审议授权事项时需审慎判断授权范围合规性合理性风险 持续监督执行情况[25] - 审议重大交易时需了解原因 评估影响 关注是否存在非关联化掩盖关联交易实质及损害权益行为[25] - 审议关联交易时需判断必要性公平性真实意图影响 关注定价政策及依据 遵守回避制度 防止操纵利润或利益输送[25] - 审议重大投资时需分析可行性前景 关注是否与主业相关 资金来源是否合理 风险是否可控[25] - 审议担保时需了解被担保方经营财务状况资信纳税情况 审慎判断合规性合理性偿还能力反担保措施风险可控性[26] - 审议对控股参股公司担保时需关注其他股东是否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风险是否可控[26] - 审议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差错更正时需关注变更合理性对会计数据影响是否追溯调整是否调节利润[26] - 审议财务资助前需了解被资助方基本情况 审议时需判断合规性合理性偿还能力担保措施有效性[26] - 审议为持股不超50%子公司或关联共同投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需关注其他股东是否按比例资助且条件同等[27] - 审议出售转让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核心资产时需关注是否损害权益 发表明确意见[27] - 审议委托理财时需关注审批权是否授予个人 风险控制是否健全 受托方诚信经营财务状况[27] - 审议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时需关注内控制度 投资风险可控性 规模是否影响经营 资金来源是否自有[27] - 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时需关注变更合理必要性 了解新项目可行性投资前景预期收益[28] - 审议收购重组时需调查意图 关注交易对方资信财务状况 价格公允合理性 是否符合整体利益 评估影响[28] - 审议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时需关注方案合规合理性 是否与可分配利润资金充裕度成长性可持续发展匹配[28] - 审议重大融资时需关注是否符合条件 分析融资方式利弊 合理确定方式[28] - 审议定期报告时需认真阅读 关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数据波动原因解释合理性 异常情况 分析披露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素[28][29] - 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不得委托或拒绝签署 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时需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并说明原因 公司需披露[29] - 需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发现实施环境变化 执行不一致 进度差异等情形时需报告董事会采取应对措施[29] - 独立董事需关注特定条款事项 发现违反规定或决议时需报告并要求说明 涉及披露时公司需披露 否则可向交易所报告[29] - 需关注媒体报道 发现不符可能影响股价时需了解情况督促查明披露 必要时向交易所报告[30] - 向董事会报告问题但未采取措施 董事会拟作违规决议时明确提出反对但仍作出 其他重大事项时需立即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30] - 需积极关注公司事务 通过审阅文件问询考察调查等形式了解经营运作管理财务情况 要求说明澄清重大事项或传闻 必要时提议召开董事会[30][31] - 需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能保证或存在异议时需在公告中声明说明理由 董事会需说明并公告[31] - 需监督规范运作 推动制度建设 了解重大事项影响 尽合理注意义务 不得推卸责任[31][32] - 买卖股票前需知悉禁止性规定 不得违法违规交易[32] - 公司可对核心技术人员等规定更长禁止转让期间或更低可转让比例 需及时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锁定或解除限售情况[33] 董事长特别行为规范 - 董事长需推动内部制度制订完善 加强董事会建设 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召集主持会议督促董事出席[33] - 遵守会议规则 保证会议正常召开 及时提交审议事项 不得限制阻碍其他董事独立行使职权[33] - 严格遵守集体决策 不得以个人意见代替决策 不得影响其他董事独立决策[33] - 不得超越职权范围 审慎决策重大事项 必要时提交集体决策 及时告知授权事项执行情况[34] - 积极督促决议执行 告知其他董事情况 执行不一致或发现风险时及时召集董事会审议采取措施 定期了解执行情况[34] - 保证董事会秘书知情权 创造良好工作条件 不得阻挠行使职权[34] - 接到重大事项报告时要求董事会秘书及时履行披露义务[34] 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 需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 发现特定情形时需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采取应对措施[35] - 公司出现行业发展前景 产业政策 税收政策 经营模式 产品结构 价格 客户供应商等重大变化 业绩亏损扭亏大幅变动或与预告差异 其他重大影响事项时需及时报告董事会并提请披露[35] - 需认真阅读定期报告 关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与前期报告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董事会报告是否分析披露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素[36] - 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不得委托或拒绝签署 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时需发表意见说明原因 公司需披露 否则可直接申请披露[37]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投资者关系管理 筹备会议记录 保密 关注媒体报道督促回复问询 组织培训 督促遵守规定 提醒并报告违规决议等职责[37] -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政策处理财务信息披露等负直接责任[38] - 需加强财务流程控制 检查货币资金资产受限情况 监控与关联方交易资金往来 监控资金进出余额变动 异常时采取措施并报告[40] - 保证财务独立 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 拒绝占用转移资金资产指令 及时报告[40] 附则及其他规定 - 对上级主管部门询问查办事宜需积极配合答复提供资料[40] - 不得擅自安排亲属在公司管理层或下属企业任职 不得同意向其亲属投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40] - 在公众场所需注意仪表言行维护公司形象声誉[40] - 未经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权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董事会行事 需事先声明立场身份[41] - 关联关系需尽快向董事会披露性质程度[42] - 未披露且未批准时公司有权撤销合同交易安排 但善意第三人除外[42] - 事先书面通知声明利益关系时视为已披露[42] - 需严格遵守本准则 违反造成损失时需承担赔偿责任[42] - 上市后相关条款暂不执行 待上市后实施[43] - 准则由董事会解释[43]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3]
蠡湖股份: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6 16:22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同时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1][2][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2]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 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泄露 [2]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包括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或损害利益的情形 [2]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条件及要求 - 暂缓豁免信息需满足未泄露、内幕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等条件 [3] - 出现暂缓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况时 需及时披露 [3]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 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 [3] 内部审核与登记程序 - 公司需建立内部管理制度 明确审核程序 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暂缓与豁免事务 董秘办为日常工作部门 [5] - 暂缓豁免事项需填写登记审批表 附保密承诺 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和董事长审批 [5] - 公司需登记豁免披露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审核程序等事项 涉及商业秘密的还需登记公开情况、认定理由及知情人名单 [4] 报告与存档要求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 将暂缓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5] - 暂缓豁免信息需由董事会秘书登记 董事长签字确认 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7] 责任追究机制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不符合条件暂缓豁免或未及时披露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9] 制度依据与解释 - 制度依据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未规定事项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抵触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1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2]
蠡湖股份: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6 16:22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1][2]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互换掉期 外汇期权 利率掉期及其他衍生产品组合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与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 [2] 业务操作规定 - 业务需以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 禁止投机性交易 [3] - 交易仅限与具备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 [3] - 业务金额与交割时间需严格匹配公司外汇收付款预测 [3] - 必须使用公司自有账户操作 禁止使用募集资金 且需控制资金规模不影响正常经营 [3] 业务额度及审批权限 - 业务额度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 超额度需重新审批 [4]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金额未超最近一年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 [4] - 超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 [4] - 关联交易及衍生品交易需根据金额和比例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4][5] 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 - 财务部为主管部门 负责计划制定与操作执行 [5] - 采购销售等业务部门需提供外汇收付相关基础业务信息 [6] - 内审部负责监督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可进行资金使用检查 [6] - 财务部需定期预测外汇收支 出具业务报告 单笔超100万美元业务需总经理审批 [6] - 实行台账管理 每月报送交易时间 币种 金额 交割期及盈亏报表 [6][7] 信息保密与风险管理 - 所有人员需遵守保密制度 禁止泄露业务方案及交易情况 [7] - 财务部需根据合约及时与金融机构结算 [7] - 汇率剧烈波动时需及时分析并上报应对方案 [8] - 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亏损达最近一年审计净利润3%且超100万元时需立即报告董事长 超10%且超1000万元时需2日内向交易所公告 [8]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业务通过审批后需按交易所规定及时公告 [8] - 交易委托书 成交确认书及交割资料作为会计凭证附件存档 [9] - 开户文件 协议及授权档案由财务部保管至少10年 [9]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 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董事会可根据法规修订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