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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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丨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社保费补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8 01:09
社保费补缴线上操作流程 - 线上办理企业职工社保费补缴需满足两个前提条件:员工已登记就业信息(非补办)且用人单位已为该员工办理参保登记 [1] - 具体操作步骤包括: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并进入电子税务局 在热门服务中点击社保费业务 选择社保费账目处理菜单下的企业职工(一般)补缴申报 阅读告知事项后录入员工姓名、证件号码、补缴所属期、缴费工资和参保身份 点击开始计算后勾选需补缴数据并提交申报 [3][4][5][6][7] - 补缴申报成功后需及时缴纳费款 [10] 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额退税 小于的按比例退税 [16] - 纳税人需满足出售和重新购买住房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且出售方与新购住房产权人直接相关 [17] - 2024年12月1日起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税率调整:140平方米及以下按1%征收 140平方米以上按1.5%征收 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按1%征收 140平方米以上按2%征收 [19][20] - 全国范围内个人购买家庭唯一和第二套住房且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税率缴纳契税 [21] - 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后 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 原北上广深销售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征增值税规定停止执行 [24]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 [26]
一文讲清增值税知识要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8 01:09
增值税基本制度 - 增值税为第一大税种,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 [5] - 纳税义务人包括在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6]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凭据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当天 [7] - 纳税期限按日(1/3/5/10/15日)、按月或按季度核定,分别需在5日内预缴或15日内申报纳税 [8] - 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9%(交通运输/邮政/建筑/农产品等)、6%(服务及无形资产)和0%(出口及跨境服务) [9] -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9] -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进项税额 [9] - 固定业户需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跨县市销售需向机构所在地报告并申报 [9][10] 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购住房可退还出售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7]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额退税,小于则按比例退税 [17] - 2024年12月1日起,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按1%征契税,140平方米以上按1.5%征契税 [20] -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按1%征契税,140平方米以上按2%征契税 [20][23] - 全国范围内个人购买家庭唯一和第二套住房不超过140平方米均按1%税率缴纳契税 [24] - 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非普通住宅标准,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 [26] - 原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销售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征增值税规定停止执行 [27]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仅能享受一次 [32][33]
【实用】个税年度汇算时提示“住房贷款可能已结清或为非首套房贷款”该如何处理?看过来→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3 10:46
政策规定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3] -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3] 处理方法 - 第一步需联系贷款银行确认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若不符合条件需在个人所得税APP中作废已填报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5] - 第二步需核实贷款信息填写是否正确,包括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最长240个月)等信息,如有误可进行修改 [7][8] - 第三步确认信息无误后可继续申报操作,需保存好住房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佐证材料 [10][12] 违规案例 - 部分纳税人违反政策规定,在卖出住房后仍按原住房贷款合同编号填报以多享受扣除,税务机关已建立核验机制进行核查 [17][18] - 对于虚假填报行为,税务机关将利用税收大数据分析并与纳税人沟通,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处理 [19]
广东税务12366热点速递(三十五) | 5月1日起,可以用数电发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8 00:56
机动车销售发票数字化管理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将使用税务机关传输的数电发票信息进行比对,不再审核纸质机动车销售发票(包括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2] - 对于已开具纸质机动车销售发票的申请人,仍可凭借纸质发票办理相关业务[2] - 如遇系统暂无数电发票信息情况,申请人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动态二维码供查验[2] - 操作流程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2]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9] - 纳税人未婚由本人扣除,已婚可经夫妻双方约定选择由一方扣除[9]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各自按50%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9] -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且首套住房贷款需为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贷款[9]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0]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 企业2024年12月预提的工资薪金若在2025年1月实际支付,可在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11] - 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4号公告,允许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并按规定扣除[12]
孩子出国留学,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咋调整?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8 00:56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子女出国留学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 父母仍可享受每月2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标准与国内教育相同 [5] - 学历教育分为四个阶段:学前教育(3岁至小学前) 义务教育(小学至初中) 高中阶段(普高/职高/技校) 高等教育(专科至博士) [5][6] - 若教育阶段未变化(如国内小学转国外初中) 只需在个税App原有记录中修改教育信息 [6] - 若教育阶段变化(如高中毕业出国读大学) 需新增一条扣除信息 通过个税App"办&查"功能操作 [6]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享受定额扣除1000元/月 扣除期限最长240个月 [16] - 扣除主体规则:未婚者本人扣除 已婚者可选择一方扣除或双方各扣50%(婚前分别购房情况下) [16] - 限制条件:纳税人一生仅享受一次首套房贷利息扣除 且夫妻双方同一年度不得同时享受房贷利息和租金扣除 [16][17]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企业2024年12月预提的工资薪金若在2025年汇算清缴结束前实际支付 可在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4号公告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