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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再生纸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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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再生纸浆监管引关注,业界专家提出《北京共识》
第一财经· 2025-11-30 05:34
行业监管动态与政策背景 - 针对进口再生纸浆国家标准不完善及“洋垃圾”输入风险等问题,多方专家呼吁严格规范进口监管,推动行业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3] - 近期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监管和标准修订,海关总署等六部门于10月17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监督监管的公告及《再生纸浆关键指标要求》[4] - 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为解决造纸纤维原料短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实施了《再生纸浆》国家标准,进口再生纸浆随之进入市场[5] 现行标准问题与工艺争议 - 当前争议焦点集中在2023年11月实施的《再生纸浆》国家标准,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缺乏强制性约束,且未对进口产品的生物安全、细菌含量等指标作出明确限定,存在标准门槛偏低的问题[7] - 专家指出,干法工艺仅通过机械粉碎,未经过水力洗涤等净化流程,污染物去除效果有限,且存在杂质超标、细菌滋生及安全隐患[7] - 现行标准未设置微生物检测指标,使得部分劣质原料得以轻易入关,给海关监管带来难度[7] 专家共识与标准修订方向 - 与会专家达成《北京共识》,提出严格执行进口再生纸浆硬性标准,包括夹杂物含量≤0.50%、不混有放射性及危险废物等[8] - 建议国家标准修订时注明干法或湿法生产类型,并提高强度指标要求,以严格监管劣质纸浆进口,坚决遏制“洋垃圾”输入风险[8] - 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对伪报瞒报、品质造假等问题保持零容忍,并建议建立行业警示约束机制,形成共治格局[9][10] 市场数据与行业展望 - 2024年中国进口再生纸浆总量约414万吨,其中以干法工艺生产的约为360万吨,约占国产浆料总量的3.8%[10] - 专家表示进口干法再生浆份额相对很小,应促使其转型升级,预计2026-2027年国内浆料总产能将突破350万吨,将进一步降低对进口的依赖[10] - 造纸行业应主动融入国家“双碳”战略,加快绿色技术创新与应用,坚决摒弃落后低效、存在安全隐患的工艺技术[8]
海关总署等六部门发布公告,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监督监管
第一财经· 2025-10-18 04:09
政策公告概述 - 海关总署等六部门于10月17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监督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旨在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并推动造纸行业绿色健康发展 [3] - 该公告自2025年10月18日起正式实施 [3] - 公告明确进口再生纸浆的境外生产原料须为分类回收的纸、纸板和纸制品,且须符合GB/T 43393国家标准要求 [3] 监管要求与标准 - 进口再生纸浆的海关商品编号被明确为4706200000,海关将开展感官检验并对关键指标进行检验 [4] - 公告要求进口再生纸浆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全要素全链条管理 [3] - 行业协会被要求加强行业指导,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并加强行业自律 [3] 关键质量指标 - 《再生纸浆关键指标要求》规定再生纸浆不应有腐烂纸浆及异臭等感官性劣变,形状、颜色和材质应基本一致,夹杂物含量须≤0.50% [4] - 再生纸浆不应混有放射性物质和危险废物,其重金属含量有严格限制,其中铅、铬、汞、镉总量限值为≤100 mg/kg [4][5] - 对未碎解的纤维组分含量和手抄片机械强度有具体规定,例如抗张指数须≥22.0 N·m/g [4][5] 检验与执法措施 - 海关对进口再生纸浆实施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并可动态调整检验监测指标 [4] - 发现进口再生纸浆疑似固体废物时,海关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属性鉴别,经鉴别为固体废物的将依法实施退运处理 [4] -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将依职责加强监管,强化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以形成工作合力 [4]
海关总署等六部门发布公告,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监督监管
第一财经· 2025-10-18 02:22
政策公告核心内容 - 海关总署等六部门于10月17日联合发布公告,旨在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的监督监管,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推动造纸行业绿色健康发展,公告自10月18日起实施 [1] - 公告明确进口再生纸浆的海关商品编号为4706200000,海关将开展感官检验并依据技术规范对关键指标进行检验 [1] - 政府主管部门将依职责加强监管,强化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以形成工作合力 [3] 进口再生纸浆质量要求 - 进口再生纸浆的境外生产原料须为分类回收的纸、纸板及纸制品,且必须符合GB/T 43393国家标准要求 [1] - 再生纸浆不应有腐烂纸浆及异臭等感官性劣变,应形状、颜色和材质基本一致,夹杂物含量须≤0.50% [3] - 再生纸浆不应混有放射性物质及危险废物,并对重金属含量、未碎解的纤维组分含量、手抄片机械强度有明确规定 [3] 企业责任与监管措施 - 进口再生纸浆生产、经营企业需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从原料、生产、加工到仓储、运输的全要素全链条管理 [1] - 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指导,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严格行业内部管理并加强自律 [1] - 海关对进口再生纸浆实施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可委托专业机构对疑似固体废物进行属性鉴别,经鉴别为固体废物的将依法退运,违法违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2]
海关总署:申报进口再生纸浆时应注明“干法”或“湿法”
第一财经· 2025-10-09 13:32
政策公告 - 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195号公告,自2025年10月10日起实施,要求进口再生纸浆(商品编号47062000)时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生产工艺方法,填写“干法”或“湿法” [1] - 海关总署明确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洋垃圾,禁止境外洋垃圾在中国倾倒、堆放、处置 [1] - 2021年以来已发生多起以再生纸浆名义进口固体废物并被海关查验退运的案例 [1] 生产工艺差异 - 正规湿法生产工艺包括液态下除渣、筛选等净化工序,再经浓缩加蒸汽处理和高温干燥,最终再生浆板纤维含量可达91.5%以上(含水8%),几乎无杂质且经过杀菌 [2] - 干磨纸浆生产仅将废纸原料经粉碎机粉碎成碎片状后直接打包进口,省略绝大部分生产流程 [2] 潜在风险与监管挑战 - 干磨纸浆可能携带污染物,包括微生物污染(如大肠菌群)威胁食品包装纸等产品卫生安全,重金属残留污染水处理系统,未净化杂质可能堵塞造纸设备并影响成品洁净度 [4] - 与以往进口废纸需经过CCIC检验报告、到港后24小时熏蒸消毒、H986扫描三个环节相比,干磨纸浆进口缺乏这些监管环节,危险性更高 [4] - 海关监管存在难度,仅凭肉眼无法确定微生物及重金属是否超标,无法确保100%查验,送检费用高时间长,难以对每个批次进行检验分析 [4] 行业影响与市场数据 - 2024年全国箱板纸及瓦楞纸产量6180万吨,进口再生浆414万吨,其中干磨浆约360万吨,占造纸原料比例5%-6% [5] - 随着国内林浆纸一体化发展,纸浆产量已达2595万吨,加强进口再生纸浆监管对国内供应链影响较小,且今年国内纸浆产能仍在继续增加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