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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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行业在境内彻底歇菜
第一财经· 2025-12-07 15:53
监管动态与政策定性 - 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要求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的发行和交易活动 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相关服务[3] - 中国人民银行等13部门此前已联合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 首次对稳定币进行了定义 明确其为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3] - 监管机构重申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 不是国家法定货币 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不能作为货币在境内流通使用[4] 虚拟货币及相关活动的风险剖析 - 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要求 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4] - 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和明确商业应用场景 发行运营机制不透明 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 常被用于传销和诈骗活动[5]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 目前国内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此类活动[5] - 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 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 例如比特币在12月1日跌破8.5万美元 日内最大跌幅超7% 随后又大幅反弹和下跌[7] 对金融机构及互联网平台的具体要求 - 银行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相关虚拟货币业务提供服务或信贷支持 需严格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发现可疑线索需报告[6] - 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6] -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 需做好平台信息合规排查[6] 对境内及境外活动的定性 - 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 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5] - 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向我国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