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闭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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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跑路设局?“职业闭店人”需重拳整治
新浪财经· 2025-12-29 14:06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培训机构换老板后,课程质量悄然下滑,销售人员陆续离职,最终突然关门跑路——背后并非经营不 善,而是专业诈骗。近日,上海警方破获一起"职业闭店人"合同诈骗案,打掉一个作案团伙,抓获4名 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逾百万元。 近年来,在早教、健身等高度依赖预付消费的领域,"职业闭店人"不时现身,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顽 疾。过去,他们多以"顾问"身份出谋划策,安排"职业背债人",帮助原经营者"金蝉脱壳"。在这起案件 中,套路再度升级,"职业闭店人"两头吃:不仅以"收购、继续经营"为幌子骗取原机构经营者的转让费 用,还以"隐瞒转让、低价赠课"为由骗取家长课时费。 形式虽翻新,内核却未变:物色目标、策划闭店,招募"背债人"、变更法人、制造假象、诱导充值…… 环环相扣,步步为营。"职业闭店"绝非正常的市场退出,而是有预谋的诈骗行径。 要铲除"职业闭店"的滋生土壤,除了加强事后惩处,更需加强事前预防,从源头精准堵住恶意逃废债的 空子。扎紧入口关,在企业股权或法人变更环节嵌入风险评估机制,对频繁接手预付类企业、无实际经 营能力的主体提高审查门槛;守住资金池,加快完善预付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确保消费者预付款专款 ...
起底“职业闭店人”
新浪财经· 2025-12-25 17:24
行业现象与商业模式 - 预付式消费是商家常用的营销手段 但教培机构、健身房、理发店、瑜伽馆等成为“老板跑路”的重灾区 [1] - “职业闭店人”是专门帮助经营不善或有意欺诈的公司策划关店、跑路方案 并处理相关手续及后续维权事宜的灰色职业群体 [4] - 其一般操作是在商家闭店前 以店庆、买赠、节日酬宾等名义组织促销 诱导消费者预付费用“套现” 随后关店跑路 [5] - 该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冲击社会信用体系 [4][5] 具体操作手法 - 操作流程通常为先更换法人 再搞促销活动 最后关店消失 [1] - 核心环节是寻找“职业背债人” “背债人”通常需为征信“纯白户” 即无任何信贷记录的人 [6] - “职业闭店人”通过高额回报利诱或盗用个人信息 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变更为无偿还能力的“背债人” 帮助实际经营者金蝉脱壳 [5][6] - 接手机构后 会要求原负责人保密 同时不计成本大肆推销 并采取降薪、拖延工资社保等方式逼走员工 制造经营难以为继的假象后恶意闭店失联 [3] - 有些会提交公司无负债的虚假承诺 进而完成公司注销登记 使消费者维权时面临诉讼主体不存在的困境 [5] 涉案案例分析 - 上海市侦破一起新型“职业闭店人”合同诈骗案 抓获顾某、韩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 捣毁一个恶意闭店团伙 [1] - 本案涉及3家教育培训机构 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1] - 自2023年10月起 顾某、韩某开始从事为教培机构闭店转课业务 2024年8月韩某曾因从事“职业闭店”不规范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2] - 2024年12月起 二人在自身经营的多家培训机构已关停且无资金实力的情况下 仍通过吹嘘夸大手段取得3家生源良好机构的经营权 骗取原实控人40余万元转让款 [3] - 安排无收入来源、无从业经验的林某、刘某担任法人和名义股东 非法占有100余万元转让款和课时费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及高消费 导致3家本可继续经营的机构关停 [3] - 目前顾某、韩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林某、刘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 法律风险与监管 - “职业闭店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 需对消费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8] - 若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非法注销公司等情形 “职业闭店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8] - 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退款机制 对预收费后“圈钱跑路”的情况明确由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罚 [9] - 相关行为情节严重的 可能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诈骗罪等刑事犯罪 [9] 消费者应对建议 - 消费者面对预付式消费促销需保持理性 评估真实消费意愿和能力 结合商家信誉等信息谨慎决定 避免冲动消费 [10] - 充值前应要求提供书面合同 仔细审阅商品服务内容、价款、退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 [10] - 尽量避免一次性大额充值 妥善留存发票、收据、沟通记录等凭证 [10] - 若发现商家停业失联且具有职业闭店行为特征 应立即收集证据向当地消协或行政部门投诉 [10] - 如遭遇闭店前恶意促销“圈钱” 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或向法院起诉维权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