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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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科技: 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39
投资范围与原则 - 投资范围包括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衍生品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证券投资行为,以及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获取长期收益的投资 [2] - 投资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经济效益优化 [2] 投资决策权限划分 - 股东会审议标准:投资涉及资产总额累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或营业收入累计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或净利润累计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人民币,或成交金额累计占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或产生利润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人民币 [5][6] - 董事会审议标准: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或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 - 总经理负责投资实施并向董事会汇报进展,总经办办理投资手续,财务部负责效益评估和资金筹措 [7] 投资管理实施流程 - 投资项目需经过可行性分析、专家评审、合同签署及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程序 [7] - 财务部对项目全过程监控,跟踪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定期提交书面报告 [7][8] - 证券投资需选择资信良好的专业理财机构,签署明确投资金额、期限及权利义务的合同 [9] - 出现投资异常情况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汇报,并及时采取风险应对措施 [8][9] 投资收回与转让机制 - 投资收回或转让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处置程序权限与投资实施权限一致 [9] - 公司不得利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 [8]
千方科技: 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35
投资范围定义 - 投资行为包括新设企业股权投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股票基金投资、债券委托贷款等债权投资、经营性项目投资及其他法律允许的投资 [2] - 投资分为主营业务投资及非主营业务投资 非主营业务包括证券、期货、期权、外汇、房地产等 [2] 投资决策权限 - 股东会审批连续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或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投资 [4] - 股东会审批交易标的最近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 或净利润占比50%以上且超500万元的投资 [4] - 董事会审批连续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达总资产10%以上但低于50% 或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但低于50%或不超过5000万元的投资 [5][6] - 总经理审批连续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不超过总资产10% 或净资产10%或金额不超1000万元的投资 [7] 证券投资规定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 [8] -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 [8]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 [8]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 [9] - 委托理财需选择合格专业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 明确金额期限投资品种等条款 [10]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10] - 套期保值业务需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产品原材料外汇等风险敞口匹配 [11] - 预计交易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 [11] 投资管理程序 - 投资建议由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书面形式提出 [12] - 投资管理部门需从市场前景行业成长性政策法规关键能力资源筹集竞争情况战略吻合度等方面评估项目 [13] - 项目实施中遇重大疏漏或环境变化需修改变更或终止的 应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临时会议审议 [14] 监督与档案管理 - 投资管理部门需每季度报告项目进度预算执行经营状况等问题 [15] - 公司需建立健全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自项目预选至竣工移交的档案由投资管理部门整理归档 [15]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经营期限届满、项目破产、无法继续经营或合同规定终止时收回投资 [15] - 投资出现连续亏损无市场前景、经营资金不足或其他必要情形时可转让投资 [15] - 投资转让需严格按决策权限由董事会股东会或总经理审批 [15]
永辉超市: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1 05:39
投资管理框架 - 投资活动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战略规划及经济效益要求 并强调科学论证与规模适配 [2] - 投资范围涵盖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及无形资产投资等类别 [3] 决策权限分层 - 董事长获授权审批经审计净资产5%以内的对外投资及并购重组事项 [2] - 战略委员会获授权审批经审计净资产5%-10%的重大投资事项 需向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2] - 超出战略委员会权限的投资需提前15天报董事会 超董事会权限事项需报股东会 [5][7] 重大项目标准 - 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或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比超50%且绝对值超5000万/500万需股东会审批 [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升至股东会决策层级 [5] 投资流程管控 - 重大投资需提前5天提交书面报告 涵盖估值分析、投后协同及风险论证等核心要素 [3] - 投资报告需经项目负责人、财务及业务协同人员联合签字确认 [3][4] - 投资部每月需向董事会报告项目进展 审计部门承担投后监督职责 [6][8] 计划调整机制 - 年度投资计划调整需经投资部、财务部及审计部门联合论证后重新审批 [6] - 董事长及投资部均有权在年度计划外发起投资项目 按权限层级报批 [7][8] 责任追究体系 - 对未经审批投资、重大决策失误及虚假报告等行为设定行政与经济处罚 [9] - 投资损失由战略委员会牵头责任调查并向董事会汇报 [8][9]
中原高速: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7 16:50
投资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投资行为,涵盖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产权收购、基金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债权投资及BT/BOT/PPP等模式[1] - 适用主体包括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企业,投资活动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投资类型明确划分为8大类,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含基建与技改,股权投资涵盖设立企业、增资及股权置换等[1] 重大投资项目定义与主业划分 - 重大投资项目指单项投资额≥1亿元或占上年度合并净资产5%及以上项目[2] - 主业需具备行业比较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培育业务指未达主业标准但作为培育方向,非主业为主业及培育业务以外的业务[2] - 高速公路建设及养护等不直接产生现金流的投资纳入年度计划管理,按业务规定执行立项程序[2] 投资基本原则 - 战略引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严控非主业投资,聚焦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2][4] - 能力匹配:投资规模需与资产规模、管理能力及行业经验相适应,预期收益需高于5年期国债利率[4] - 风险可控:要求科学立项与论证,识别评估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4] 投资决策权限划分 - 投资额占净资产1%以内由总经理办公会决策,1%-20%由董事会审批,超20%需股东会批准[5] - 关联交易中,与自然人交易≥30万元或与法人交易≥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5] - 党委会为前置领导机构,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持[7][8] 投资管理机构职责 - 投资与产业发展部负责制度拟定、年度计划编制及项目论证,董事会秘书处组织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披露[6] - 财务融资部审核预算及投融资能力,法务审计部负责合规性审查及后评价[6] -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立项初审及实施监管,投资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具体管理责任[11]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 计划需包含总体目标、规模与资金来源、投资方向、非主业比例及风险控制措施,未落实资金项目不得列入[12] - 投资与产业发展部汇总编制计划,经党委会研究、董事会决策后报河南交投集团备案,原则上不予调整[13][14] - 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需包含重大项目进展、风险管控及投产效果分析等内容[15] 投资项目决策程序 - 立项阶段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预审考察,提交党委会决策[16] - 可行性研究阶段需编制报告,重大股权项目需尽调及风险评估,涉及定价项目需审计评估[17][19] - 项目论证需外部专家占比≥2/3,论证组织单位与可研编制单位不得为同一机构[18] 投资事中与事后管理 - 重大投资项目异常事项包括超预算20%、控股权转移等,需5个工作日内专题报告[23][24] - 后评价由法务审计部牵头,固定资产项目投产后1-3年内实施,股权项目交割后1-3年内完成[26][27] - 项目档案需永久保存,重大投资项目档案一式四份分存于实施主体、档案管理部门等[28] 投资风险管理与责任追究 - 禁止投机性金融投资及高风险证券交易,仅允许以长期投资为目的的股票投资[30] - 违规投资造成损失将终身问责,处理方式包括扣减薪酬、禁入限制及移送司法机关等[32][33] -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报送资料真实性负责,泄密或谋取私利将追责[34] 负面清单与附件 - 负面清单涵盖9类禁止项目,如不符合产业政策、资本金为债务性资金、产权不明晰等[18] - 附件包含立项建议书、决策建议书及交易价格确认书模板,明确投资类别、资金来源及合作方信息[19][20][21]
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1:25
投资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建立规范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保障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 [1] - 适用范围涵盖集团本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定义3000万元及以上为重大投资项目 [1] - 投资需遵循五大原则:战略引领主业聚焦、依法合规限制高风险金融投资、规模与能力匹配、追求合理回报、先核准后实施 [1] 投资管理组织架构 - 决策层由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组成,党委会对重大事项前置审议 [2]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投资合规性,投资与资产管理部承担执行与归口管理双重职能,涵盖计划编制、项目审查、动态跟踪等9项职责 [2][3] - 其他部门按职能协同管理,形成多层级管控体系 [3]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 子公司需在每年12月10日前提交下年度计划,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及全部股权投资项目必须纳入,非主业投资占比原则上不超5% [4] - 高负债子公司(资产负债率≥70%)投资需集团统筹,计划调整需10个工作日内履行审议程序 [4][5] - 计划内容需包含项目明细、资金来源、效益预测及对资产负债率影响分析 [4] 投资项目评审流程 - 股权投资/100万元以上资产投资/金融投资需集团决策层审批,重大项目需提交含市场分析、财务预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 - 评审重点包括战略契合度、规模匹配性,通过后由投资与资产管理部督促实施 [6][7] - 3000万元以上已获政府规划批准项目实行备案制,需在核准后半年内上报 [7] 投后管理机制 - 通过委派董事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董事需按集团授权行使表决权并定期汇报经营动态 [9][10] - 出现重大经营风险、负面舆情或投资亏损超300万元(或账面30%)需启动中止/终止程序 [10][11] - 年度完成报告需在次年2月底前提交,含效果分析及重大问题总结 [12] 风险监控与退出机制 - 投资与资产管理部需维护被投企业信息台账,合并报表企业每半年调研,参股企业每年评估 [13] - 一年内未实施项目需重新申请,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情形下应及时收回投资 [15] - 转让条件包括战略偏离、持续亏损等,需按《公司法》及产权规定办理 [15] 合规与责任追究 - 违规行为包括程序缺失、隐瞒信息、拆分项目等,造成损失将依法追责 [16] - 信息披露需符合上市规则,国资监管项目需履行额外程序 [16][17] - 制度冲突时以《公司法》为准,修订后需重新备案 [17][18]
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1:22
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胡伟主持 [1] -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重新制定<上海凤凰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凤凰自行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公司治理 - 公司重新制定了《上海凤凰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 - 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凤凰自行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上海凤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凤凰自行车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43) [1][2]
连云港: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06 09:31
投资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行为、防范风险、保障安全并提高效益,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1] - 投资范围涵盖对内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技改等)和对外投资(股权投资、金融资产、合作联营等)[1] - 投资需遵循合法性、股东利益最大化、战略匹配、风险收益平衡及科学决策五大原则[1] 投资权限管理 - 股东会拥有最高决策权,可决定总资产50%以上或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等重大投资[2] -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投资,超权限项目需战略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股东会[3][4] - 董事长年度累计决策权限为2000万元以下对内投资,办公会权限为净资产10%以内对内投资[4]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总资产30%的资产交易必须经股东会批准[4] 决策控制流程 - 投资项目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回报率、回收期等指标作为决策依据[4] - 实施需附审批文件及预算方案,预算调整需经授权机构批准[4][5] - 长期投资合同签署前需经决策机构批准,实物投资需办理交接手续[5] 执行与监督机制 - 投资实施方案需明确出资细节,变更需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5] - 资产须登记于公司名下,禁止个人代持以防舞弊[5] - 建立跟踪管理机制,定期分析被投方财务状况并派驻管理人员[6] - 收益需全额入账,定期核对账目,资产保管可委托第三方或实行双人控制[6][7] 监督检查与附则 - 内审部门需定期检查岗位设置、审批执行、决策程序及会计处理等环节[7] - 发现内控缺陷需及时整改,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