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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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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并购引入金融“活水”23家上市企业获近200亿元贷款授信
中国经营报· 2025-08-29 18:52
上市公司并购贷款业务活跃度 - 截至8月28日年内发布24份并购贷款申请事项公告 接近2024年全年数量 [2] - 23家上市企业获得银行批复并购贷款授信 授信总额约188亿元 [1][3] - 多家银行积极响应并购贷款业务 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等业务落地 [1][3] 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放宽 - 监管试点放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 贷款占交易额比例由60%上调至80% 期限由7年延长至10年 [4][5] -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允许银行向参股型并购发放贷款 控制型并购贷款比例上限调整为70% [5] - 银行资产规模门槛设定 表内外资产余额不低于500亿元可从事并购贷款 参股型并购贷款门槛提升至1000亿元 [5] 银行并购贷款业务案例 - 凡拓数创申请6100万元并购贷款用于股权收购 期限不超过10年 [2] - 赛意信息子公司申请19120万元并购贷款授信 公司提供20620万元担保 [2] - 南华仪器向招商银行申请6297万元贷款用于两家公司股权收购 [3] - 香浓芯创向浦发银行申请2亿元并购贷款用于存量贷款置换 [3] 并购贷款业务发展趋势 - 人工智能、半导体、高端制造等硬科技领域成为并购热门赛道 [3] - 银行对科技企业审批速度和融资条件显著优化 [2][3] - 招商银行作为首批试点银行储备一批科技企业并购贷款需求 [3] 银行风险管理要求 - 参股型并购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估值不确定性风险 [7][8] - 银行需建立差异化评估体系 关注技术创新潜力、市场需求预测等非财务指标 [8] - 引入动态估值模型评估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探索与创投机构风险共担机制 [9]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优化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服务
证券日报· 2025-08-22 16:18
并购贷款适用范围调整 - 拓宽并购贷款适用范围 将并购贷款分为控制型并购贷款和参股型并购贷款 在控制型并购交易基础上允许支持满足条件的参股型并购交易 [1] - 控制型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上限从60%提高至70% 贷款期限从不超过7年延长至原则上不超过10年 [2] - 参股型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上限为60%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 [2] 差异化监管要求 - 对开展控制型和参股型并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设置差异化资产规模要求 [3] - 开办并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上年末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 [3] - 开展参股型并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上年末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不低于1000亿元人民币 [3] 政策影响与市场预期 - 政策调整体现监管部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导向 [1] - 提高控制型并购贷款比例上限和期限预计将提升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绿色低碳等产业领域的并购整合活跃度 [2] - 跨境并购和私募股权收购将受益 私募股权机构通过杠杆放大回报率有望提升市场流动性 [2] 风险管理要求 - 商业银行需要在全面分析战略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整合风险、经营及财务风险等基础上审慎评估并购贷款风险 [4] - 重点评估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同时关注并购后目标企业的发展前景、协同效应和经营效益 [4] - 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并调整面向科技企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并购贷款的信贷评价模型 [3]
并购贷款政策十年大修:参股型交易“破冰”,杠杆期限双松绑
第一财经· 2025-08-21 11:00
政策核心调整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2015年的指引进行全面重构,被称为“十年来最具突破性的并购贷款政策” [2][3] - 修订首次打破“控制型并购”的单一框架,允许支持参股型交易,并通过提高贷款比例上限、延长期限等举措直击产业整合融资痛点 [1][2] 适用范围扩大 - 并购方定义放宽,可以是单一并购方或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多个并购方企业,且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即可 [3] - 首次将并购贷款分为控制型并购贷款和参股型并购贷款,允许商业银行支持单次取得目标企业股权比例不低于20%的参股型并购交易 [3] - 参股型并购的“破冰”将大幅扩容潜在并购贷款客户基础和贷款供给,支持企业进行战略投资和业务合作 [3][4] 融资条件优化 - 控制型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上限从60%提升至70%,要求权益性资金不低于30% [4] - 参股型并购贷款比例上限设定为60%,要求权益性资金不低于40% [4] - 控制型并购贷款最长期限从7年延长至10年,参股型并购贷款期限为7年,有助于降低并购方短期资金压力 [4][5] 银行资质要求 - 要求开展并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监管评级良好、主要审慎监管指标达标 [5] - 设置差异化资产规模要求:上年末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方可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开展参股型并购贷款业务的余额门槛不低于1000亿元人民币 [5] - “监管评级良好”的界定暂未完全明确,若按2级标准,大部分城农商行及少数股份制银行将难以达标 [5][6] 监管思路与目标 - 修订呈现扩大服务覆盖面与精细化风控并重的思路,核心变化概括为“一松一紧”:支持实体经济更灵活,风险防控更审慎 [7] - 旨在活跃并购市场以优化资源配置,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并推动金融从“输血”向促进企业整合升级的“造血”转变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