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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通知:2026年3月31日起存量ETF基金扩位简称须含基金管理人简称
搜狐财经· 2025-11-20 06:18
政策发布与生效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11月修订)》[2] - 修订后的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2] - 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旧版指南同时废止[2] 业务规范与执行要求 - 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基金运作并提升市场服务[2] - 各基金管理人及相关市场参与机构需按修订后指南办理基金业务[2] - 存量ETF基金扩位简称未包含基金管理人简称的必须增加[2] - 基金管理人应在2026年3月31日前有序完成产品更名以保障业务平稳运行[2]
上交所修订发布基金业务指南 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证券日报网· 2025-11-19 12:40
监管政策更新 - 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新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取代2024年7月26日的旧版文件[1] - 新规要求基金管理人及相关市场参与机构需严格按照修订后的指南办理基金业务[1] 行业运营规范 - 针对存量ETF基金若其扩位简称未包含基金管理人简称需统一增加管理人标识[1] - 基金管理人需在2026年3月31日前有序完成产品更名工作以确保业务平稳过渡[1]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11月修订)》发布
证券时报网· 2025-11-19 10:20
监管政策修订 - 上交所修订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进一步规范基金运作并提升市场服务 [1] - 修订后的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旧版指南(上证函〔2024〕1982号) [1] 业务执行要求 - 要求各基金管理人及相关市场参与机构按照修订后的指南办理上交所基金业务 [1] - 存量ETF基金扩位简称未包含基金管理人简称的必须增加基金管理人简称 [1] - 基金管理人应在2026年3月31日前有序完成产品更名以保障业务平稳运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