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公司治理完善
icon
搜索文档
格林美: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在监事会不再设置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职责[1] 注册资本及股份变动 -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完成199.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股份总数由5,126,291,557股变更为5,124,299,057股[2] -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126,291,557元变更为5,124,299,057元[2] - 公司总股本为512,429.9057万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7]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一条 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 并新增《中国共产党章程》作为制定依据[2] - 修订第八条 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程序及责任承担方式[3] - 修订第九条 调整股东责任和公司债务承担表述[4] - 修订第十条 明确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4] - 新增第二十一条 禁止公司及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员工持股计划除外[8] - 明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且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 修订第二十二条 将公开发行股份和非公开发行股份表述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10] - 修订第三十条 新增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股份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0] - 修订第三十一条 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规定[11] - 修订第三十三条 禁止公司以任何方式对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财务资助[11] - 新增第五十二条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16] - 修订第五十三条 将监事会相关诉讼职权调整至审计委员会[17] - 新增第五十八条 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遵守的九项规定[20] - 新增第五十九条 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时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22] - 新增第六十条 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应遵守限制性规定及承诺[22] - 修订第六十一条 调整股东会职权 删除监事会相关职权[22] - 修订第六十二条 调整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22] - 修订第六十四条 将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25] - 修订第七十四条 将有权提出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要求从3%降至1%[26] - 修订第七十六条 调整股东会会议通知要求[27] - 修订第一百条 明确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35] - 修订第一百〇四条 调整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35] - 新增第一百一十七条 明确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八种情形[41] - 修订第一百一十八条 调整董事忠实义务内容[42] - 修订第一百二十条 调整董事勤勉义务内容[46] - 修订第一百二十二条 明确董事辞职生效时间为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47] - 新增第一百二十三条 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明确董事离任后责任[48] - 修订第一百二十七条 明确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48] - 修订第一百二十八条 调整董事会职权 删除监事会相关职权[48] - 修订第一百三十二条 调整董事会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权限[50] 法律依据及合规性 - 本次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 - 修订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
格林美: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2]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2] - 第七届监事会在过渡期内继续履行职责 [2] H股发行上市方案 - 拟发行不超过总股本15%的H股(超额配售权行使前) 并授予不超过15%的超额配售权 [6] - 发行面值为每股1.00元人民币的外币认购普通股 [4] - 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24个月 可自动延长至发行完成日 [9] - 采用香港公开发售与国际配售相结合方式 配售包含144A规则等境外发行方式 [5] - 发行价格通过市场化定价方式确定 [6] - 全球发售对象包含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6]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关键金属资源产能建设及产业链布局 [9] - 资金将投入海外研发创新及数字化建设 [9] - 部分资金用于全球营销中心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 [9] 上市相关安排 - 聘请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上市审计机构 [11] - 拟购买董高责任险规避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 [10] - 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享 [10] - 已编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3]
光电股份: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35
会议基本信息 - 现场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8月25日下午2:30,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在当日9:15-15:00进行 [1] - 会议地点为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5号公司会议室 [1] - 采用现场投票与上交所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会议议程 - 主要议程包括议案审议、股东发言、投票表决及结果宣布等10项程序性环节 [1] - 核心审议议案为《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 [1][4]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能,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4]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调整其他治理文件表述以符合新《公司法》要求 [7] 资本结构变动 - 总股本因定向增发新增73,966,642股,已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注册资本同步调整 [4] 经营范围调整 - 原军工相关表述(如军用光电装备)变更为更广泛的专用设备制造及技术服务类目 [5] - 新增智能车载设备、工业机器人、虚拟现实设备等新兴领域业务 [5] - 保留贵金属冶炼等原有业务,新增国防计量防务等需审批的许可项目 [5][7] 法律程序 - 议案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修订文件于2025年8月8日披露于上交所官网 [7] -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见证并出具意见书 [2][8]
海螺新材: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13:08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1] 资产出售计划 - 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38号的部分土地、房屋、厂区配套设施及配电设备等资产 [1] - 挂牌底价为9,450万元(含增值税),以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5年4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 - 具体交易价格将按公开挂牌竞价结果确定 [1] - 股东大会将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开挂牌程序、签署协议、过户手续等事宜 [2] 公司治理结构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落实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 - 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2] - 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2] - 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配合《章程》修订 [3]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8月25日下午15:00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