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现金价值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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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融监管局:保单贷款需支付利息,勿轻信“一份钱买两份保障”等言论
北京商报· 2025-12-09 11:51
文章核心观点 - 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消费者提示 指出近期保单贷款业务纠纷增多 核心在于消费者对产品功能理解不足 监管机构旨在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并理性使用保单贷款 [1][2][3] 保单贷款业务定义与适用范围 - 保单贷款是指投保人将所持有保单的现金价值质押给保险公司 以获取资金的融资服务 [1] - 通常一年期以上的储蓄型人身保险产品 例如终身寿险、重疾险等 可以提供此项服务 [1] 保单贷款的核心风险与潜在后果 - 贷款需要支付利息 到期需一并归还本息 未能按时足额偿还时 欠款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 [2] - 当欠款本息超过保单现金价值时 可能导致保单超贷停效 影响保单的风险保障功能 [2] - 若在贷款清偿完成前退保 退保金额将在合同载明的现金价值基础上减少欠款本息 [2] - 若发生理赔 保险公司通常会在理赔给付款中扣减欠款本息后再予支付 [2] 对消费者的具体建议与警示 - 科学判断需求 保单贷款是用于资金临时周转的短期资金融通服务 消费者应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及额度、期限、用途 防范资金“期限错配” [2] - 合理评估利息承受能力 认真阅读协议中有关利率水平、利息计算、还款期限等内容 结合自身偿还能力作出判断 避免因“着急”贷款而加重财务负担 [3] - 警惕不规范的营销宣传 不要轻信“贷款出来重新投保”“一份钱买两份保障”等错误言论 防范业务员诱导通过保单贷款购买新单的不当行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