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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交通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7 01:27
交通费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见支出,其中哪些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哪些不可以抵扣呢?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问题一: 小徐给了财务两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一张是上个月出差去了日本,另外一张是上周到北京出差,都能用来抵扣进项税 额吗? 答: 只有第二张可以。 (1)纳税人提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相应地,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①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③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问题二: 小李在 ...
出口退税风险提示:供货企业这些行为影响出口退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6 11:55
出口退税监管与风险识别 - 税务机关对出口退税设置多项预警与审核标准,当企业申报的退税额中来自特定供货纳税人的部分占比超过30%,或连续12个月内申报退税额及对应进项税额均达到200万元以上时,将面临重点监管[4] - 对于外贸企业,若连续12个月内使用来自3户以上特定供货纳税人的发票申报退税,且这些纳税人户数占总户数20%以上,也将触发监管关注[4] - 生产企业若连续12个月内存在3户以上特定供货纳税人,且其户数占比超过20%,同样符合重点监管条件[4] - 出口商品或服务的采购价或出口价格被认定明显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将不再适用退税政策,转而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价格合理性将参照企业近期或同行同类交易的平均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进行核定[4][5][8] - 若税务机关发现供货业务存在虚假情况,如供货企业的设备无法生产所售货物、外购或委托加工业务为虚假业务等,相关出口业务将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并可能按偷骗税处理[6] - 当出口业务的供货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疑点时,相关出口业务的退税将被暂停办理,已办理的退税可能被暂缓或要求提供担保[7] - 自2024年12月1日起,企业取得数字化电子发票后,如需用于出口退税,必须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用途确认有误可申请更正[14][15]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领取的企业年金,不并入综合所得,需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17] - 按季领取年金时,需将领取总额平均分摊至各月,再根据月度税率表计算每月税额,最后汇总为季度总税额[18][20] - 示例:按季领取企业年金47272元,则月均领取额为15757.33元,对应20%的税率和1410元的速算扣除数,计算得每月应纳税额1741.47元,本季度总应纳税额为5224.41元[20][23] - 按此政策规定单独计税的企业年金收入,无需纳入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20] - 对于因出境定居或个人死亡后由受益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账户资金,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非特殊原因的一次性领取,则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22][24]
【12366问答】关于纳税人日常用票中的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0 01:42
抵扣凭证政策 - 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1] 进项税额抵扣规定 - 公司购买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如用于奖励员工的20张机票属于集体福利项目,对应进项税额不可抵扣 [2] 数电发票查询与开具 -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登录税务数字账户查询、下载数电发票信息,自然人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查看,但需开票方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入"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方可查询 [4] - 开票方给自然人开票时需在开票界面勾选"是否开票给自然人"标识,并填入其"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成功后受票方可在个人票夹中查看 [6] -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复制开票功能,可在【蓝字发票开具】二级首页【复制开票】中查询、复制"近24小时"开具发票及全量发票明细信息 [8]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 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若符合条件,应按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累计情况计算减免税额,此前多预缴的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税款中抵减 [13][16]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按季领取的需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18][19] - 按季领取企业年金47272元,平均每月领取额为15757.33元,对应税率20%和速算扣除数1410,本季度应纳税额为5224.41元,且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20][21] - 个人因出境定居或死亡后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