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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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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风险提示:供货企业这些行为影响出口退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7 12:29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要点 - 外贸企业连续12个月内使用特定供货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退税达到200万元以上或占全部申报退税额30%以上 将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3] - 生产企业连续12个月内申报出口退税额达到200万元以上 且从特定供货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或占全部进项税额30%以上 将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3] - 外贸企业连续12个月内使用3户以上特定供货纳税人发票申报退税 且占全部供货纳税人户数20%以上 将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3] - 生产企业连续12个月内有3户以上特定供货纳税人 且占全部供货纳税人户数20%以上 将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3] 出口价格监管规则 - 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国内收购价或出口价格明显偏高且无正当理由 将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4] - 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企业近期同类交易平均价 或其他企业近期同类交易平均价 或组成计税价格方法确定价格是否偏高 [4]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情形 - 供货企业销售的自产货物 其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该种货物 相关出口业务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5] - 供货企业销售的外购货物 其购进业务为虚假业务 相关出口业务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5] - 供货企业销售的委托加工收回货物 其委托加工业务为虚假业务 相关出口业务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5] 出口退税暂缓办理情形 - 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业务供货企业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情形 该笔出口业务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 [6] - 已办理退税的 税务机关可暂缓办理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 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不足的 可由企业提供差额担保 [6] 202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 - 国家税务总局已明确2026年度实行每月或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具体申报期限 [12] - 2026年1月申报纳税期限受元旦假期影响 具体日期需参考日历 [13][14] - 2026年2月申报纳税期限受春节假期影响 具体日期需参考日历 [16] - 2026年全年各月申报纳税截止日需结合具体日历与节假日安排确定 [14][16][17][19][20][22][23][24][25][26][27][28]
出口退税风险提示:供货企业这些行为影响出口退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6 11:55
出口退税监管与风险识别 - 税务机关对出口退税设置多项预警与审核标准,当企业申报的退税额中来自特定供货纳税人的部分占比超过30%,或连续12个月内申报退税额及对应进项税额均达到200万元以上时,将面临重点监管[4] - 对于外贸企业,若连续12个月内使用来自3户以上特定供货纳税人的发票申报退税,且这些纳税人户数占总户数20%以上,也将触发监管关注[4] - 生产企业若连续12个月内存在3户以上特定供货纳税人,且其户数占比超过20%,同样符合重点监管条件[4] - 出口商品或服务的采购价或出口价格被认定明显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将不再适用退税政策,转而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价格合理性将参照企业近期或同行同类交易的平均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进行核定[4][5][8] - 若税务机关发现供货业务存在虚假情况,如供货企业的设备无法生产所售货物、外购或委托加工业务为虚假业务等,相关出口业务将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并可能按偷骗税处理[6] - 当出口业务的供货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疑点时,相关出口业务的退税将被暂停办理,已办理的退税可能被暂缓或要求提供担保[7] - 自2024年12月1日起,企业取得数字化电子发票后,如需用于出口退税,必须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用途确认有误可申请更正[14][15]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领取的企业年金,不并入综合所得,需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17] - 按季领取年金时,需将领取总额平均分摊至各月,再根据月度税率表计算每月税额,最后汇总为季度总税额[18][20] - 示例:按季领取企业年金47272元,则月均领取额为15757.33元,对应20%的税率和1410元的速算扣除数,计算得每月应纳税额1741.47元,本季度总应纳税额为5224.41元[20][23] - 按此政策规定单独计税的企业年金收入,无需纳入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20] - 对于因出境定居或个人死亡后由受益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账户资金,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非特殊原因的一次性领取,则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