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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3-06-04 12:42
发行相关数据 - 发行价格为35.66元/股[4][16][25][52][98] - 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6.36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38.95倍,高于中证指数同行业最近一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4.55倍,超出幅度约48.13%[4][16][17][25][75][76][77] - 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2588.00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3%,发行后总股本为10338.00万股[31][50]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92288.08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10146.6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2161.98万元[53] 配售情况 - 剔除拟申购价格高于42.01元/股等不符合要求的76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总量48240万股,占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4813130万股的1.0023%[5][67] - 恒勃控股1号资管计划战略配售股份64.2176万股,占发行数量2.48%;恒勃控股2号资管计划战略配售股份25.5860万股,占发行数量0.99%[9][32][50][78] -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388.20万股,占发行数量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89.8036万股,占发行数量3.47%,差额298.3964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9][32][50][81] -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39.1964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3.6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59.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6.38%[33][51] 时间安排 - 网上和网下申购日为2023年6月6日,申购时无需缴付资金,网下申购时间9:30 - 15:00,网上申购时间9:15 - 11:30、13:00 - 15:00[8][35][36][37][54][85][97] - 网下投资者应于2023年6月8日16:00前,按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缴纳新股认购资金[11][41][89] - 网上投资者需在2023年6月8日(T + 2日)日终确保资金账户有足额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12][41][108][109] 公司优势 - 公司已取得超过100项专利[20] - 公司实验室获得CNAS权威认证,得到多个国际组织互认[21] - 公司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22] - 公司产品层次丰富、系列齐全,能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23] - 公司在汽车、摩托车、通用机械领域产品结构丰富,具备市场反应和模具开发优势[24]
阿特斯:阿特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3-05-29 11:04
发行规模与比例 - 本次发行数量(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为54105.882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15.00%[7] - 本次发行数量(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为62221.732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16.87%[7] - 承诺认购战略配售总量为17377.131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比例为32.12%[8] 发行价格与市盈率 - 本次发行价格为11.10元/股,未超出四数孰低值[7] - 发行市盈率(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为19.42,(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为19.86[8] - 所属行业T - 3日静态行业市盈率为22.41[8] 募集资金 - 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为600575.2946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为690661.2296万元[8] - 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募集资金净额572,782.43万元;全额行使预计净额662,845.46万元[34] 申购情况 - 初步询价收到33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603个配售对象报价,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9,058,320万股[12] - 剔除无效和最高报价后,322家投资者的8,217个配售对象参与,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37,804,45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1,343.68倍[17] - 本次网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320家,管理的配售对象8,205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37,728,30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1,340.97倍[23] 时间安排 - 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5月31日09:30 - 15:00,网下申购日为2023年5月31日09:30 - 11:30、13:00 - 15:00[8] - 网上缴款日及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16:00,网下缴款日及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日终[8] - T - 1日(2023年5月30日)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进行网上路演[40] 战略配售 - 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包括四类,缴款金额合计19.59亿元[44][46] - 中金财富获配股数10,821,176股,获配金额120,115,053.60元[48] -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获配53,490,682股,获配金额593,746,570.20元[48] 其他 - 拟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41] - 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42] - 网上发行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10%股份限售期6个月,90%无限售期[37]
颀中科技:颀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23-04-12 11:2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颀中科技")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15号文同意注册。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颀中科技",扩位简称为"颀中科 技",股票代码为"688352"。 2、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 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可比公司二 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
荣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3-04-11 12:38
发行价格与市盈率 - 本次发行价格为71.88元/股,对应2021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71.62倍,高于行业平均和可比公司均值[24] - 截至2023年4月7日,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5.23倍,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扣非前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为58.85倍,扣非后为69.79倍[16][17] 发行数量与配售 -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334.00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发行后总股本为5,334.00万股[30] - 荣旗科技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70.464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28%;初始战略配售数量200.1000万股,占15.00%,差额129.6354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31] -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923.385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3.08%;网上初始发行数量340.1500万股,占26.92%[31] 申购情况 - 网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262家,管理配售对象6,663个,有效拟申购数量2,287,78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477.60倍[24] - 2023年4月13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资金,新股认购资金需在2023年4月17日16:00前足额缴纳[7][11] 公司实力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专利99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取得软件著作权66项[18] - 公司承担的项目列入苏州市2019年科技发展计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入选江苏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8] - 公司与苹果、亚马逊等全球龙头消费电子品牌厂商及立讯精密等国内外主流EMS企业建立合作关系[22] 募集资金 - 《招股意向书》披露募集资金需求29,223.30万元,本次发行对应募集资金总额95,887.92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10,027.83万元后,预计净额约85,860.09万元[25] 发行安排 - 发行人和保荐人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3年4月13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10] - 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获配股票数量的10%限售6个月;荣旗科技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8][9][10] - 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13]
美利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3-04-10 12:37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信"、"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 上〔2023〕110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 理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