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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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科创板“1+6”政策配套业务规则
中国证券报· 2025-07-13 20:52
科创板改革配套业务规则 -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和《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等配套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旨在深化科创板改革 [1] - 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自《科创成长层指引》实施之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新注册未盈利企业自上市之日起进入 [1] - 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适用于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 [1] 科创成长层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 [1] - 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保持不变(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新注册未盈利企业调出条件提高以推动加速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 [2] - 个人投资者参与门槛不变(50万元资产+2年经验),需签署专门风险揭示书,股票简称后增加特殊标识"U" [2] IPO预先审阅机制 - 预先审阅机制适用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可避免过早披露信息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 - 上交所参照正式审核程序反馈审阅意见,但不构成对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预先确认 [3] - 预先审阅过程不公开,发行人正式申报时需披露问询和回复文件 [3]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新申报企业可自主认定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并在招股书中披露 [3] - 认定标准细化: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资产规模较大的私募基金、政府基金等,近5年需有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投资案例 [4] - 持股要求:IPO申报前24个月至申报时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 [4]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认定仅作为审核参考,不影响审核标准和速度 [5]
上交所正式发布科创板“1+6”改革配套规则 存量32家未盈利科创板公司进入科创成长层
上海证券报· 2025-07-13 19:46
科创板改革配套规则发布 -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等3项新业务指引和2项修订业务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 - 32家存量未盈利科创板公司自指引实施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新注册未盈利公司上市日起纳入 [1] - 规则制定过程中共收到市场参与主体40余条意见建议,部分合理化建议被吸收采纳 [1][2] 规则优化与市场反馈 - 采纳建议包括明确预先审阅机制适用情形和科创成长层调出标准指标计算口径 [2] - 对于规则理解问题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解释力度 [2] - 涉及其他制度规则的意见建议将在后续规则修订时参考研究 [2] 改革意义与市场评价 - 改革着力解决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痛点难点问题,适应科技创新发展需求 [2] - 增强科创板对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 [2] - 采取"新老划断"安排体现稳中求进工作基调,促进投融资平衡 [2] 后续实施计划 - 将推进"科创板意见"及配套规则落地,强化规则与市场、业务、技术等要素协调 [3] - 持续开展规则宣传解读,帮助市场参与主体更好理解和适用规则 [3] - 提升一线监管质效,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为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3]
科创板改革“1+6”政策配套业务规则出炉
证券时报· 2025-07-13 17:33
科创板改革政策配套业务规则发布 -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改革"1+6"政策配套业务规则,包括三项业务指引和两项修订的业务指南,旨在落实中国证监会《科创板意见》[1] - 改革内容包括《科创成长层指引》《预先审阅指引》《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新规[1] - 同步修订《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2号》和《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两项业务指南[1] 科创成长层相关规定 - 科创成长层精准支持技术突破大、商业前景好、研发投入高、上市时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1] - 涵盖存量32家未盈利科创板公司和新注册的未盈利科创板公司[1] - 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为首次实现盈利,新注册企业调出条件为符合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2] - 调出程序在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完成[2] - 个人投资者门槛保持"50万元资产+2年经验"不变[2] 预先审阅机制 - 关键技术攻关企业可申请IPO预先审阅以避免过早披露敏感信息[2] - 申请文件需符合IPO正式申报要求,并完成保荐人内部程序及证监会辅导验收[2] - 上交所将严格审核但不构成对发行条件的预先确认[3] - 通过预先审阅的企业将获得IPO审核程序加速[3]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新申报企业中试点[3] - 认定标准包括:管理资产规模大、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公司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公司[3] - 要求IPO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3] - 对机构投资者的合规性和独立性提出明确要求[3] 改革实施计划 - 上交所将推进规则落地,推动典型案例示范效应[4] -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以凝聚市场共识[4] - 提升监管质效,维护市场平稳运行[4]
为改革提供“试验空间” 科创板“1+6”配套规则引热议
证券时报· 2025-07-13 17:27
科创板改革配套业务规则 - 上交所正式发布《科创成长层指引》《预先审阅指引》和《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科创板改革配套业务规则 [1] - 科创成长层的设立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减少改革阻力,为增量制度改革提供可控的"试验空间" [1]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便于投资者识别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2] 科创成长层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 [2] - 纳斯达克2019年以来IPO企业中超过50%未盈利,合计融资额占比超过80% [2] - 科创成长层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适配的资本市场平台,彰显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 [2] - 上交所吸收采纳40余条意见建议,明确科创成长层调出标准中有关指标的计算口径 [3] - 科创成长层股票简称后增加特殊标识"U",新注册股票标签为"成",存量股票标签为"成1" [3] 预先审阅机制 - 科创板试点预先审阅机制,上交所将在企业正式申报IPO前对申请文件进行把关,提高申报质量和审核效率 [5][6] - 预先审阅过程、结果及相关文件不对外公开,待正式申报时再披露问询和回复文件 [6] - 预先审阅机制可帮助优质科创企业减少正式审核程序中的负担 [6] - 预先审阅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不减损,上交所将严格遵循现有规则开展审核工作 [6][7]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 上交所制定《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鼓励企业自主认定、自愿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 [8]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具有专业判断能力,可帮助监管层和市场快速识别具备成长潜力的企业 [8][9] - 科创板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开展小范围试点,不构成新的上市条件 [9]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有助于引导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9]
上交所明确科创成长层标准 多方协力推动改革尽快落地见效
中国新闻网· 2025-07-13 16:55
科创板改革核心内容 - 上交所发布《科创成长层指引》等配套规则以落实证监会《科创板意见》[1] - 改革聚焦增强科创板对科技企业的制度包容性 突出支持未盈利科技型企业[1] - 采取"新老划断"安排 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自动进入科创成长层 新注册企业上市即纳入[2] 科创成长层实施机制 - 存量企业调出条件维持上市后首次盈利 新注册企业调出条件提高以加速研发拓展[2] - 调出流程执行时效为2个交易日 同步加强异常交易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 - 未新增个人投资者门槛 维持50万元资产+2年经验要求 但需签署新注册企业风险揭示书[3] 信息披露与审核创新 - 强制要求科创成长层企业披露未盈利风险、技术研发风险等关键信息[3] - 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 重点规范适用情形、文件质量、程序及信披管理[3] - 持续督导机构需强化履职 交易所将严格监督信息披露真实性[3] 改革推进计划 - 优先推动标志性案例落地 强化规则与市场技术要素协调[4] - 加强规则宣传解读 促进市场主体理解适用并凝聚共识[4] - 提升一线监管效能 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以保障改革环境[4]
科创板改革“1+6”新政配套业务规则落地
证券日报· 2025-07-13 16:10
科创板改革新政 - 上交所发布3项新业务指引和2项修订业务指南,包括《科创成长层指引》《预先审阅指引》《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深化科创板改革[1] - 证监会6月18日发布《科创板意见》,明确提升科创板服务科技创新发展质效,上交所将全力推进配套规则落地见效[1][2] - 改革重点包括推动典型案例落地、加强规则宣传解读、提升一线监管质效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2] 科创成长层制度 - 科创成长层精准支持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自动进入该层,新注册企业上市即纳入[3] - 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为首次盈利,新注册企业需满足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收≥1亿元[3] - 个人投资者门槛保持"50万元资产+2年经验",但需签署专门风险揭示书投资新注册未盈利企业[3] - 股票标识优化:新增"U"标识,新注册企业标签为"成",存量企业标签为"成1"[4] IPO预先审阅机制 - 试点预先审阅机制,适用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需保密上市计划的企业,审阅意见不构成上市条件确认[4][5] - 预先审阅程序参照正式审核流程,文件需履行保荐人质控、内核程序,审阅结果在正式申报时公开[5] - 机制有助于减少正式审核负担,提升审核效率,增强科创板国际竞争力[6]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要求机构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企业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7] - 机构需在IPO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3%股份或≥5亿元投资额,禁止突击入股[7] - 机构认定仅作为审核参考,不影响上市标准,但需承担虚假陈述、利益输送等法律责任[7][8] - 科创板已上市企业中约90%曾获私募基金投资,制度有望形成风险绑定效应[8]
科创板“1+6”配套业务规则落地!市场各方发声
证券时报· 2025-07-13 15:23
科创板配套业务规则发布 -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等配套业务规则,深化科创板改革,解决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痛点难点问题,增强科创板对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 [1] 科创成长层设立意义 - 科创成长层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尤其是成长初期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适配的资本市场平台,有利于彰显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 [2] - 科创成长层有利于集中管理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便于投资者更好识别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 科创成长层为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开辟专属资本通道,助力企业突破"研发投入高、盈利周期长"瓶颈 [6]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优质未盈利科技创新型企业,对未盈利上市公司进行差异化统一监管 [9]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能够借助专业机构的眼光为审核注入"市场智慧",提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3]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情况只作为审核注册的参考,不构成新的上市条件 [3] -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有助于引导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4] 科创板公司反馈 - 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企业泽璟制药已实现多个创新药获批上市 [5] - 奥比中光2022年7月以未盈利状态登陆科创板,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扭亏为盈 [5] - 拓荆科技上市首年即实现盈利且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6] - 云天励飞将加大在大算力AI推理芯片的研发投入 [6] - 翱捷科技认为半导体、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硬科技企业将获得融资环境包容性提升和估值逻辑重塑两大关键支持 [7] 券商投行观点 - 科创成长层设立能更好支持早期创新企业发展,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发展中的竞争优势 [9] - 科创成长层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闭环生态的关键一环 [9] -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与IPO预先审阅机制优化了审核资源配置效率,强化了风险防控 [9] 创投机构反馈 - 科创板已上市企业中约有九成在上市前获得了私募基金投资 [12] - 科创板推出改变了中国创投界近年来的投资方向,带动投资机构转投硬科技 [12] - 科创板改革"1+6"政策将提升科创板对优质公司和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吸引力 [13] - 国投系基金已累计投资1175个项目,助力296家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其中科创板上市143家 [13]
科创板“1+6”配套业务规则落地!市场各方发声
证券时报· 2025-07-13 15:13
科创板"1+6"配套业务规则落地 -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等配套业务规则,深化科创板改革以解决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痛点难点问题 [1] - 改革措施增强科创板对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获得专家学者、科创板公司董事长、券商投行负责人、创投机构投资人的积极评价 [1] 专家学者观点 - 科创成长层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适配的资本市场平台,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和减少改革阻力 [3] - 纳斯达克IPO企业中超过50%上市时未盈利,合计融资额占比超过80%,显示对未盈利企业的包容度 [3]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借助专业机构的眼光为审核注入"市场智慧",提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4]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情况仅作为审核注册参考,不构成新的上市条件 [4] -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有助于引导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5] 科创板公司掌门人观点 - 科创成长层和第五套上市标准支持硬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加速技术研发和创新产品商业化 [8] - 科创板包容性融资环境助力未盈利企业实现扭亏为盈,如奥比中光在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盈利 [8] - 科创成长层聚焦"硬核"科技企业,助力突破"研发投入高、盈利周期长"瓶颈,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9] - 半导体、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硬科技企业将获得融资环境包容性提升和估值逻辑重塑的支持 [9] - 科创成长层为未盈利但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潜力股"铺设"韧性赛道",让资本有更多耐心伴随企业成长 [10] 券商投行观点 - 科创成长层支持早期创新企业发展,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发展中的竞争优势 [12] - 科创成长层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闭环生态,体现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 [12] -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与IPO预先审阅机制优化审核资源配置效率,强化风险防控 [13] - 科创成长层对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作出更高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13] 创投机构观点 - 科创板推出后,投资机构从消费、互联网转向硬科技投资,改变了中国创投界投资方向 [15] - 科创板改革"1+6"政策提升科创板对优质公司和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吸引力 [16] - 国投系基金累计投资1175个项目,助力296家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其中科创板上市143家 [16] - 引入预先审阅机制提高正式申报质量和审核效率,使科创板制度更具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力 [16]
科创板改革落地,引入这项制度!“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有哪些门槛?
券商中国· 2025-07-13 11:59
科创板改革核心内容 - 上交所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作为科创板"1+6"改革政策的重要措施,旨在通过专业机构的市场研判能力提升审核质量,增强制度包容性并平衡风险防控 [2] - 改革聚焦"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推动科技创新与资本市场良性循环,要求专业机构长期持股(申报前24个月入股)且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 [2][12]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结果仅作为审核参考,不构成新上市条件 [9]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门槛 - **资质要求**:需为登记在册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券商子公司、政府投资基金等,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产业链企业及其投资机构 [4][5] - **投资经验**:近5年需有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被投科技企业 [6] - **合规性**:3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记录,运作合规 [6] 持股与独立性规定 - **持股条件**:需满足申报前24个月入股、持股≥3%或投资额≥5亿元、期间持续保持持股比例或金额 [12] - **独立性**:禁止与发行人存在控股方关联或董监高交叉任职,但政府投资基金受同一国资控制不影响独立性认定 [13] 信息披露与核查机制 - 发行人需在招股书中披露专业机构的基本信息、入股细节、独立性验证、锁定期承诺等5项内容 [7] - 保荐机构及律师需对专业机构资质及披露内容进行审慎核查,确保真实性 [8] 市场影响与行业观点 - 制度通过专业机构背书形成风险绑定效应,帮助识别优质科技企业,降低低成长企业混入风险 [14] - 参考境外成熟市场经验(如港交所18A/18C规则),科创板约90%上市企业曾获私募基金投资,显示境内"投硬科技"生态初步形成 [15]
上交所重磅发布!科创板改革“1+6”政策配套规则来了
北京商报· 2025-07-13 11:54
科创板改革配套规则发布 - 上交所发布《科创成长层指引》等3项业务指引和修订的2项业务指南,落实证监会《科创板意见》要求 [1] - 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自指引实施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新注册未盈利企业自上市日起进入 [1][4] -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交易门槛维持"50万元资产+2年经验"不变 [1][5] 科创成长层企业纳入与调出机制 - 32家未盈利企业直接纳入科创成长层,其中百济神州-U 2024年净亏损49.78亿元居首,和辉光电-U、芯联集成-U、君实生物-U分别亏损25.18亿元、22.47亿元、13.8亿元 [4] - 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保持"首次实现盈利"不变,新注册企业需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收不低于1亿元" [5] - 调出程序在公告符合条件后2个交易日内完成 [5] IPO预先审阅机制 - 预先审阅适用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需证明过早披露可能对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 - 发行人需参照正式申报要求准备文件,包括完成保荐人内部程序、取得辅导验收文件等 [7] - 预先审阅过程不公开,但正式申报时需披露问询与回复文件接受市场监督 [8]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 - 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的发行人可自主认定并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 [9] - 认定标准包括:管理资产规模较大的私募基金/政府基金/链主企业投资机构,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公司 [9] - 要求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 [9] 市场标识与风险提示 - 科创成长层股票简称后加"U"标识,新注册股票标"成",存量股票标"成1" [10] - 新增《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明确未盈利风险、科技研发风险等内容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