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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卓朗(600225)退市,投资者索赔已有获赔
搜狐财经· 2025-11-17 15:13
卓朗科技涉嫌违规情况 -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因重大违法退市被摘牌 [1] -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公司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子公司虚构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1]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4,915.2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21.05%,虚增利润总额24,915.28万元,占比33.81% [1]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48,912.8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45.19%,虚增利润总额30,989.93万元,占比7.68% [1]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3,861.5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41.60%,虚增利润总额33,861.50万元,占比41.26% [1]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5,612.7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72.46%,虚增利润总额35,713.19万元,占比86.08% [1]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8,225.4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13.22%,虚增利润总额8,225.45万元,占比50.27% [1]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19年一项对外担保,担保物价值4.91亿元,占2019年末净资产71.89% [2] - 该未披露担保事项同样未在2020年年报中披露,占2020年末净资产14.82% [2] 投资者索赔条件 - 在2019年9月24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卓朗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3] - 在2024年3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股的投资者均符合条件,不论当前是否持股 [3] 索赔流程与材料准备 - 基本流程包括联系律师登记索赔意向 [4] - 需提交证券公司盖章的交易记录等材料 [5] - 律师审核材料后起诉至法院 [6] - 投资者等待判决或调解后获得赔偿 [7] - 所需材料包括证券公司盖章的证券账户交易对账单,需涵盖首次买入至打印日的记录 [8] - 需提供证券公司盖章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9] - 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0]
东尼电子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投资者索赔已多次提交立案
新浪财经· 2025-11-14 07:07
公司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 - 公司涉及两项违法事实,包括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以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3] - 律师提示因该事件受损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1][4] 重大合同披露违规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于2023年1月9日与广东天域签订金额为6.75亿元的《采购合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1] - 合同履行期间,每月实际交付数量均未达到约定计划,截至2023年10月末仅完成合同交付进度的6.74%[2] - 公司未及时披露合同无法按期完成的事项,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该进展[2]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 - 公司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累计少确认研发费用5,681.4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681.49万元[3] - 公司未将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的原材料入账,累计少确认研发费用673.64万元,少确认营业成本2,071.90万元,合计虚增利润总额2,745.54万元[3] - 公司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分别虚增3,877.59万元和7,227.7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和70.95%[4] 投资者索赔情况 - 律师认为在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1月6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1月6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4] - 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并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1]
三七互娱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
新浪财经· 2025-11-13 09:57
公司法律事件进展 - 投资者索赔案已于2025年11月10日再次提交法院立案,律师团队正在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并持续接受投资者索赔委托 [1] -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查明公司涉嫌多项违法事实 [1] 证监会行政处罚事项 - 2014年至2020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1] - 2018年年度报告未披露收购江苏极光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1] - 2020年间接收购广州三七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相关临时公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1] - 2018年至2021年年报未披露与海南力源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1] 投资者索赔资格 - 在2015年3月31日至2023年6月28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6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可发起索赔 [2]
八一钢铁(600581)被证监会立案索赔启动,奥联电子(300585)索赔案已有获赔先例
新浪财经· 2025-11-11 09:12
立案与索赔事件 - 八一钢铁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1] - 律师认为在2025年11月8日之前买入八一钢铁股票,并在2025年11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1] - 奥联电子投资者索赔案中部分案件已获赔到位,后续案件仍在推进立案工作 [1] 奥联电子违规事实 - 奥联电子于2024年4月7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披露的胥明军在钙钛矿领域的业绩存在误导性陈述 [1] - 关于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12项项目中的业绩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其未起到主导或牵头研制作用,公告中“完成”仅指其参与项目,“指导”仅指其提出建议 [2] - 华能清能院于2023年2月21日发布澄清声明,否认胥明军“指导华能清能院550×650mm钙钛矿电池组件中试线效率验收达标,最高认证效率达到16.8%”的内容 [2] - 关于胥明军及团队核心竞争力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反映其过往业绩和竞争力,夸大了其行业影响力 [2] 市场股价影响 - 2022年12月12日奥联电子披露《合作协议暨设立公司的公告》后首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上涨20.01%,同期创业板指下跌0.79%,偏离值达20.80个百分点 [3] - 2023年2月21日和2月22日华能清能院发出《澄清声明》当日及次日,奥联电子股价累计下跌29.92%,同期创业板指累计下跌1.16%,偏离值达28.76个百分点 [3] - 律师认为在2022年12月12日到2023年2月21日中午之间买入奥联电子股票,并在2023年2月21日中午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3]
*ST长药涉财报造假被立案,退市警报拉响索赔刻不容缓
新浪财经· 2025-11-10 08:18
公司近期重大事件 - 公司于11月7日披露公告,因涉嫌财报虚假记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 - 受立案调查消息影响,11月10日公司股价20CM跌停 [1] - 若后续行政处罚认定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强制退市 [1] - 公司目前面临多重退市风险,包括债务缠身、财务状况恶化及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 [1] 公司重整进展与风险 -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0日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但进展不顺利,法院已延长预重整期限 [2] - 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 [2] 投资者索赔区间 - 可索赔投资者区间一:于2019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3] - 可索赔投资者区间二:于2025年11月7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11月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3] - 此前因资金占用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已获终审胜诉,且诉讼时效尚未到期 [2]
上海新阳涉信披违规被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1-07 07:46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 - 处罚原因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确认一笔价值1亿元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及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91.59万元,导致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2.85万元[1] -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 涉事金融交易详情 -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场外质押授信方式购买挂钩中证1000指数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交易金额为1亿元[1] - 该衍生品在2024年第一季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591.59万元[1] - 因未在财报中确认上述损益,导致净利润虚增1352.85万元[1] 法律诉讼进展 - 针对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部分投资者索赔已获上海金融法院一审胜诉判决[1] - 该判决为后续投资者维权提供了司法实践支持[1] 投资者索赔条件 - 索赔实施日为2024年4月20日,揭露日为2024年8月16日[2] - 凡于该期间买入上海新阳股票,并在2024年8月16日收盘后仍持有或此后卖出而遭受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提起诉讼索赔[2] - 索赔范围包括在此期间买入并在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3] 索赔所需材料 - 买卖上海新阳股票的对账单原件,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并包含自第一笔买入之日起至打印之日止的所有交易记录[3] - 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 -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4]
太原重工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南方精工索赔案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11-04 02:35
太原重工涉嫌财务造假 -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公告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涉嫌违法事实涉及2012年与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合作的风电项目 通过提前确认收入、少计成本等方式虚增业绩[1] - 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公司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1] - 律师事务所提示投资者可因此发起索赔[1] 南方精工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 - 违规行为源于2023年6月19日在互动易平台对人形机器人业务作出不准确回复 导致股价连续多次涨停[2] - 公司在股价异动后未及时澄清互动易内容 未在后续异常波动公告中披露影响因素 构成信息披露不完整[2] - 律师事务所认为在2023年6月20日至7月5日期间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2]
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批量提交立案,恒久科技索赔案继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11-03 08:01
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进展 - 2025年11月3日 律师代理的一批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律师团队同步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并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索赔委托 [1] - 此前律师代理的部分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获赔到位先例 一批投资者已收到赔偿款项 [1] - 在2019年4月27日到2023年7月25日之间买入世纪华通股票 并在2023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目前还可继续发起索赔 [1] 世纪华通行政处罚违法事实 - 2024年11月6日 世纪华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包括2018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236.30万元 2019-2022年年报商誉原值披露错误 未将点点作为单独报告分部披露 2020-2022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虚增虚减利润 [1] - 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 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及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恒久科技投资者索赔案进展 - 2025年10月27日 律师代理的恒久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法院提交立案 [1] - 律师代理的恒久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 目前正在等待法院下一步安排 同步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索赔委托 [2] - 在2020年4月22日到2023年11月10日之间买入恒久科技股票 并在2023年11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3] 恒久科技行政处罚违法事实 - 2025年6月27日 恒久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 - 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各1400万元 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4.43%和47.48% [2]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8566.37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3860.43万元 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38.14%和103.96% [2] - 2021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各1754.72万元 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86%和123.56% [2] - 2021年虚增营业成本1348.74万元 虚减利润总额1348.74万元 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07%和7.49% [2]
智云股份案索赔条件确定
新浪财经· 2025-10-31 07:29
智云股份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案 - 公司因收购的子公司九天中创财务造假而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 - 九天中创2022年虚假确认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及利润2411.23万元 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虚假销售收入和利润分别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27%和7.09%[1] - 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判决 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3日期间买入且此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2] 天宜上佳信息披露违规及投资者索赔案 - 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留置而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2024年3月8日知悉事项直至3月15日才公告[2] - 在2024年3月13日至3月15日期间买入且此后卖出或持有天宜上佳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3] - 天宜上佳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2]
东尼电子财务造假收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索赔已多次提交立案
新浪财经· 2025-10-31 00:49
公司涉嫌违法事实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与广东天域签订重大采购合同,金额为6.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 [1] - 合同履行期间,每月实际交付数量均未达到约定计划,截至2023年10月末仅完成合同交付进度的6.74% [2] - 公司未及时披露合同无法按期完成的事项,直至2024年1月6日才发布进展公告 [2]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将研发费用确认为存货、未将关联方代垫采购资金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 [3]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增3,877.5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 [4]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增7,227.7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70.95% [4] - 公司于2024年4月披露公告,对前述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4] 法律程序与投资者影响 -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 - 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律师团队正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 - 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8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1月8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4] - 在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4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也可发起索赔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