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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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风光: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7 13:15
分红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63元(含税),以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600,000元(含税)[1][2]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关键日期已明确列出[1][3] - 现金红利发放方式分为公司自行发放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发两种[1][4] 股东类别及税务处理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2]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1467元[3]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持股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由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 特殊股东安排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2]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1]
陕西能源: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7 11:25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 60元(含税)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未披露但以总股本3 750 000 000股为基数计算 [1] - 分配预案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涉及弥补亏损或提取公积金 [1] - 若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 公司将按分配总额固定不变原则调整分派比例 [1] 权益分派方案细节 - 现有总股本3 750 000 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 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1] - 差异化扣税政策: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实得3 24元 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补缴税款(1个月内补缴0 72元/10股 1-12个月补缴0 36元/10股 超过1年免税) [1] 权益分派实施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1]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25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其他信息 - 咨询联系方式包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45号陕西投资大厦18层)及联系人任还元 电话/传真029-63355307 邮箱SXNY@sxnyvip com [3][4]
科思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7 10:29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1] - 转增股本基数为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000,000股后剩余的104,747,925股 [1] - 本次合计拟转增51,326,483股,转增后总股本将增至157,074,408股 [1] 差异化分红与计算依据 - 公司采用差异化分红方案,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转增 [1][4]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0)÷(1+0.4854),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约为0.4854 [2] - 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为0.49,现金红利为0 [2] 股本结构变动 - 本次权益分派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将从105,747,925股增至157,074,408股 [8]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数量为0,无变动 [5] - 总股本变动数为51,326,483股,全部为转增股份 [6] 实施安排 - 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权登记日股东持股数直接计入账户 [4]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上市日等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明确 [3]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公司将调整转增总额并另行公告 [2] 财务影响 - 转增后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1.71元 [6] - 资本公积金来源为股票溢价发行收入,不涉及扣税 [4]
凤竹纺织: 凤竹纺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7 10:17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0587元,以总股本272,000,000股为基数进行分配 [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 [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1] 关键日期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息)日和最后交易日均为2025年6月26日 [1][3]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 [1]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1] - 红股或转增股本不适用 [2] 税务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0587元 [2] - 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2][3] - QFII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0.05283元 [3]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判断纳税义务,每股派发0.0587元 [3][4] 咨询渠道 - 联系地址为福建省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园东路16号凤竹安东新厂办公楼 [4]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电话0595-85656506 [4]
双元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7 09:11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7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 分配总额为62,817,810.69元(含税),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58,598,704股为基数 [2] - 若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导致可参与分配股本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 差异化分红计算 - 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后为1.0621元,计算公式为(58,598,704股×1.072元)÷总股本59,142,700股 [2]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1.0621元/股,因无送转股份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股东红利派发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其保管 [4]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5] - 杭州凯毕特投资等特定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5]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 [6]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解禁前股息红利按10%税率扣税,税后每股0.9648元 [7] - QFII及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9648元 [8]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1.072元 [9] 实施时间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具体日期 [1][4] - 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5月19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6-16 23:2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2,764,627,32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分红金额1,276,462,732.40元 [2][3][7] - 因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实际每股现金红利调整为0.0997693元,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7693元/股 [3][14][15] - 分红方案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时间距决议通过未超过两个月 [4][5][6] 股本变动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至实施期间,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从12,792,920,401股增至12,794,132,824股,回购账户股份从8,830,300股增至29,505,500股 [4] - 回购专用账户持股29,505,5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4] 税务处理细则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股份按10%税率扣税,每10股派0.9元;境内个人投资者持股按差异化税率暂不代扣,转让时补缴税款 [7][8] - 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税0.2元,1个月至1年补税0.1元,超过1年免征 [8] 可转债与回购调整 - 可转债"铜陵定02"转股价从3.30元/股下调至3.20元/股,2025年6月23日生效 [12][26][28] - 回购价格上限从4.60元/股调整为4.50元/股,调整后预计回购数量区间为44,444,445至66,666,666股 [19][22][23]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3日 [8][9]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至股东账户 [10][1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搜狐财经· 2025-06-16 23:14
核心观点 - 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包括每股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和每股转增股份0.4股 [2] - 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A股总股本134,848,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224,796股后的132,623,204股为基数 [4]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155,801元(含税),转增53,049,282股,分配后总股本增至187,897,282股 [5] 分配方案细节 -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 [4]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2459)÷(1+0.3934) [6] 股本结构变动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从93,884,000股增至131,437,600股 [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从40,964,000股增至56,459,682股 [1] - 总股本从134,848,000股增至187,897,282股 [1][5] 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3日 [1] - 现金红利发放日和转增股份上市日均为2025年6月23日 [1] - 部分股东(朱春华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8] 财务影响 -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36元 [14]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约为0.2459元/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约为0.3934 [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6 21:11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36元(含税),以总股本1,116,603,126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1,977,125.36元 [2][4]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3]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分配方案为统一标准 [7] 分派实施办法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 [5]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自行发放对象,其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6] 税务处理细则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1个月内20%、1个月至1年10%、超过1年免税) [9] - 居民企业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36元;QFII按1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324元 [9][10]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324元;其他非居民企业需自行在所得发生地纳税 [10] 实施时间与咨询方式 - 分配方案实施年度为2024年年度,具体股权登记日及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披露 [7] - 咨询可通过证券市场/投资者关系部,联系电话010-66059316 [1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6 21:11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8元(含税),以总股本1,990,124,341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9,209,947.28元 [2][4]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分配实施细节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指定交易股东的红利暂由该机构保管 [5] - 精工控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为自行发放对象 [7]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按持股期限适用10%-20%差异化税率 [7][8] - QFII和沪股通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072元 [8][9]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因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精工转债转股价格从4.87元/股下调至4.79元/股,2025年6月23日生效 [14][18] - 调整依据为募集说明书条款,公式涉及现金分红(P1=P0–D) [17][19] - 可转债于2025年6月16日至20日停止转股,6月23日恢复 [13][19] 历史转股价格变动 - 初始转股价5.00元/股,因历年权益分派及回购注销逐步下调至4.87元/股 [14] - 2024年因分红转股价从4.86元调整至4.87元,2025年因回购注销微调 [14]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6 19:17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56元(含税),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34,345,456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5,233,455.36元(含税)[2][4]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0.5513元[7] 分配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4日[8][18] - 除回购专用账户外,所有登记在册股东均可获得现金红利,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发放[3][9][1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11][12] 回购股份价格调整 - 因权益分派实施,回购价格上限从50.00元/股调整为49.45元/股,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6月24日[16][20] - 调整后回购数量测算为1,011,122股至2,022,244股,占总股本比例0.7410%至1.4820%[20][21] - 回购方案其他条款不变,资金总额仍为5,000万元至10,000万元[17][21] 差异化分红计算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按参与分配股本134,345,456股计算,摊薄至总股本后每股0.5513元[7][20]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不涉及送股或转增股本[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