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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油: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14:5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均未发现重大缺陷,且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2][7] 重要说明 - 公司董事会负责确保建立和维持适当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控控制系统,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1] - 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但因固有局限性仅能提供合理保证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于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于评价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公司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比均为100% [2][3] - 内控自评包含五要素及三个层面,具体业务领域涵盖公司治理、油气勘探等多方面 [3]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规章制度开展评价工作,缺陷认定标准依据《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细则)》 [4] - 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4] - 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中,实质性漏洞为税前利润5%及以上并考虑三年平均,重要缺陷为2.5%(含)至5%,一般缺陷为2.5%以下 [4]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质性漏洞和重要缺陷,针对一般缺陷已采取整改措施或制定计划 [4][7]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质性漏洞和重要缺陷,针对一般缺陷已采取整改措施或制定计划 [7]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不存在实质性漏洞和重要缺陷,针对一般缺陷公司已完成整改 [7] - 公司内部控制与战略、经营规模等相适应,将持续完善制度、规范执行、强化监督检查 [7] - 外部审计师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7]
招商轮船: 招商轮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14:28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无重大缺陷,持续推进内控缺陷识别与整改,下一年度将从体系覆盖优化、风险应对、数字化水平提升三方面做好内控工作 [1][2][10] 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评价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负责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纳入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 [2][3] - 公司及下属公司对118个一级流程、289个二级流程、690个三级流程进行梳理更新,识别评估内控缺陷并整改 [3]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要求,结合公司制度和办法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 [4] - 董事会区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 [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总体和具体评价标准划分,涉及财务报表错报与营业收入比例 [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明确不同性质缺陷对应的行为事项 [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涉及战略方向、实施进度等多方面,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不同程度标准 [6][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明确不同性质缺陷对应的情况 [9]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8] - 2024年通过内控自评识别内部控制缺陷27项 [8]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截止报告日,已整改完成内部控制缺陷34项,未到整改期的有16项,后续将跟进未完成整改工作 [8] 下一年度内控工作规划 推动内控体系纵深覆盖和持续优化 - 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摸排内控管理情况,推进新设和海外公司制度建设,优化对新增业务贴合度 [10] - 开展总部及下属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自评工作,落实评价小组机制,加大督导和整改力度提升体系质量 [10] - 配合“六位一体”融合工作,运用控制库,挖掘检查重点,复核控制措施,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11] 强化内部控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 完善风险识别机制,评估风险并分类排序,制定应对策略,明确职责权限,完善制度流程,主动管控风险 [11] - 聚焦经济制裁及出口管制、信用风险管理领域,建设完善体系,利用数字化手段防范重点风险 [11] 持续推动提升内控管理数字化水平 - 推进信用风险关键内控节点数字化建设,优化信控模块应用,实现客户及供应商管理在线化等,保障信控制度自动化执行 [12] - 实现合同履行信息与信控模块双向数据流动 [12]
荣昌生物: 荣昌生物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12:2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发现的个别一般缺陷已整改,2025年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2][7] 分组1: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董事会等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 [1] 分组2: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于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于评价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分组3: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RemeGen Biosciences,Inc.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比均为100% [3]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销售费用管理、长期资产管理等,高风险领域包括销售费用管理、研发管理等 [3]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开展评价工作 [4] - 董事会结合多种因素确定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重大缺陷为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重要缺陷为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一般缺陷为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同理 [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重大缺陷是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重大错报,重要缺陷是未达重要性水平但应引起重视的错报,一般缺陷是其他缺陷 [4][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损失占资产总额比例,重大缺陷为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重要缺陷为资产总额的0.5%≤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一般缺陷为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0.5% [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重大缺陷是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法或对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重要缺陷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缺陷是其他缺陷 [6]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发现个别一般缺陷已整改,不影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实现 [6]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发现个别一般缺陷已整改,不影响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实现 [7] 分组4: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公司业务合法合规,达到内部控制目标,2025年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监督检查,防范风险 [7]
荣昌生物: 荣昌生物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12:27
审核委员会基本情况 - 审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兰女士、董事王荔强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会计专业人士郝先经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1] 审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度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 [1] - 会议内容涵盖听取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度审核情况汇报、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调整关联交易上限、审议半年度业绩审阅及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等 [1]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 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评估其独立性和执业准则 [1] - 认为审计机构具备相关资格,审计意见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 审阅并认可内部审计计划的可执行性,督促严格执行 [2][3] - 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无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 [3] - 财务信息全面反映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 监督及评估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 推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审阅自我评价报告 [3] - 内部控制无重大缺陷,符合规范要求 [3] 协调内外部沟通 - 与管理层、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提高审计效率 [4] 总体评价 - 审核委员会尽职尽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通过专业指导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促进规范运作 [4]
杭州解百: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1216号)
证券之星· 2025-03-27 11:02
文章核心观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杭州解百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在该日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2] 各部分总结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杭州解百董事会的责任 [1]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在实施审计工作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使内部控制不恰当或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风险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杭州解百于2024年12月31日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南京熊猫: 南京熊猫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维驯)
证券之星· 2025-03-27 10:28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独立董事朱维驯为1974年生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 拥有新南威尔士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 长期从事审计与财务工作 现任颖通(远东)首席财务官 曾任普华永道审计经理 思派健康高级财务总监等职 具备丰富财务管理经验 [1] 年度履职概况 - 2024年出席全部16次董事会会议及3次股东大会 未出现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 [2] - 参加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分别就关联交易额度 专利权益转让 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6] -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15个工作日 重点考察装备产业园 数智产业研究院 与财务部/法务部就重大诉讼 "两金"治理等事项进行专项沟通 [4][5] 重点监督事项 - 关联交易:审核与ENC 乐金熊猫等关联方的物资销售 分包服务 确认交易按商业条款进行 未影响公司独立性 2024年关联交易未超公告上限 [7][8] - 财务监控:专项审核财务公司存款贷款业务 确认资金安全性无异常 风险评估显示财务公司风控体系无重大缺陷 [8] - 内控建设:公司已建立覆盖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 2024年内控评价报告获标准无保留意见 [11] 公司治理优化 - 推动制度完善:新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舆情工作管理办法》等 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11] - 人才战略建议:提出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建议扩大高校科研合作范围 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5][6] - 风险处置:督促依法处理ENC特别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完善合同纠纷预案 强化"两金"管控至合理水平 [4][5] 管理层与审计 -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参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管提名审核 确认候选人资质符合监管要求 [9][10] - 审计机构续聘: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248万元 [10]
上海九百: 上海九百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10:28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经审计确认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 [2] - 审计依据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2] -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2] 审计机构信息 - 审计工作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3] - 报告出具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 [3] - 审计机构地址位于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UDC时代大厦 [3]
巍华新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09:23
文章核心观点 中信建投对巍华新材2024年度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认为公司在多方面运作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但2024年度业绩预计大幅下滑 提请公司关注业绩下滑原因并做好信息披露 [1][5][6] 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 中信建投针对巍华新材制订2024年度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提前通知公司并要求准备相关文件资料 [1] - 采取与人员沟通询问、查看场所、查阅资料等形式 对公司多方面事项进行现场检查并完成报告 [2] 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 巍华新材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 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董监高履职符合规定 公司治理等情况良好 [2] 信息披露情况 - 巍华新材已披露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内容完整 无应披露未披露或与披露事实不符情形 [3] 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 巍华新材建立防占用制度 无控股股东等违规占用资金及资源情况 资产完整 人员、财务等独立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巍华新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规定 监管协议有效执行 无被占用或擅自变更用途情形 [4]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 巍华新材已规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 无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5] 经营状况 - 巍华新材经营模式未大变 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 但受行业周期波动和新增供给影响 产品价格下滑 盈利空间受较大影响 [5] 其他应当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 无 [5] 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 巍华新材各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 但2024年度业绩预计大幅下滑 提请公司聚焦主业、稳健经营 关注业绩下滑原因并做好信息披露 [5][6] 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 巍华新材不存在相关规定应报告事项 [6] 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 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工作 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 [6] 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 2024年初至检查日 巍华新材各重要方面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
福达股份: 福达股份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5:1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评价基准日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 [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 [2] - 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期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子公司及分公司包括新能源电驱科技分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等11家实体,覆盖100%合并报表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 [3] - 评价涉及组织架构、发展战略、投融资管理、采购销售等22项主要业务流程 [4]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利润总额错报≥10%为重大缺陷,5%-10%为重要缺陷;资产总额错报≥2%为重大缺陷,1%-2%为重要缺陷 [5] - 非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1 5‰为重大缺陷,1‰-1 5‰为重要缺陷 [7]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高级管理层舞弊、审计监督无效、控制环境失效等6类情形 [5]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性标准涵盖违法违规受罚、核心人才流失、决策重大失误等7类情形 [8] 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及重要缺陷,一般缺陷风险可控且已落实整改 [8]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个别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完成整改 [8] - 截至基准日未发现对公司治理及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缺陷事项 [9] 评价工作依据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法规,采用风险导向原则开展评价 [4] - 缺陷认定标准与往年保持一致,区分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4]
三花智控: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4:28
文章核心观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三花智控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在该日按相关规范和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2]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三花智控董事会的责任 [1]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在实施审计工作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使内部控制不恰当或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有一定风险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三花智控于2024年12月31日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