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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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来技术: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4 16:29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 [1] - 独立董事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 [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职,需确保足够履职时间和精力 [2][15] - 公司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3] 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 独立董事应独立公正履职,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利害关系方影响 [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前十大股东中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3]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大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3]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5] - 提名前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对其职业背景、独立性等发表意见 [6]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6年,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8]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防御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 [10][12]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10] - 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需发表独立意见 [11]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及时提供资料,组织实地考察 [18] - 董事会秘书需确保独立董事获取足够资源和专业意见 [19]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可获适当津贴但不得获取其他利益 [19][20] 独立董事监督机制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信披违规等情形时需主动调查并报告 [15] - 每年需向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并披露 [16][17] - 履职受阻时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 [19]
天山股份: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4 16:26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议事程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1] - 独立董事对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相关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验等条件)[2]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明确禁止八类人员担任(如公司关联方任职人员、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等)[3][4]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且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4][5][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需经股东会选举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5][13] - 提名前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审查其职业背景、独立性声明,并向交易所报送材料[5][10][11] - 候选人不得有36个月内受行政处罚、立案调查、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良记录[6][7]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事项发表意见,且相关议案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23] - 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时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 需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持续监督,发现违规情形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11][22] 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 - 公司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及ESG五个专门委员会,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负责财务信息披露、审计机构选聘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分别负责董事/高管人选遴选及薪酬方案制定,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14][15]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配合实地考察[18][1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职(如与中小股东沟通、听取经营层汇报等)[1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履职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并支付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津贴(不得获取其他利益)[20][21] 制度执行与披露要求 - 独立董事需制作工作记录并保存10年,年度述职报告需在股东会通知时披露,内容包括参会情况、特别职权行使等[16][17][32] - 董事会会议资料不完整或独立董事职权受阻时,可要求延期审议或向监管机构报告[19][33] -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比例不符规定时,需60日内补选,拟辞职者需履职至继任者就职[8][16]
创新医疗: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4 11:12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促进规范运作 [1]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发挥决策参与 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 [2] - 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提名程序 职权范围 履职保障及专门会议机制 [3][6][9][19][3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 符合独立性要求 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6] - 独立董事人数需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2] - 存在持股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关联 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重大业务往来等情形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3][4] - 候选人需无重大失信记录 未受证监会或交易所处罚 且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5][9]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职称/博士学位 并拥有五年以上专业岗位经验 [6][11] 提名与选举机制 - 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6] - 提名人需核实候选人背景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需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 [7][13] - 交易所提出异议的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14] 职权与职责 - 关联交易 承诺变更 收购决策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9][19]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并发表独立意见 [10][21] - 发表意见需包含事项基本情况 合法合规性 对中小股东影响及结论性意见 [10][22] - 需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发现违规情形需及时报告或向监管机构反映 [12][27] 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 信息支持和必要费用 保障其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 [20][45][5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3][29] - 遭遇履职阻碍时可向董事会说明情况 或直接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 [22][49] 专门会议机制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 [34][35] - 会议需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 采用现场或非现场方式召开 实行一人一票表决 [36][40] - 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 出席会议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 [19][44] 述职与记录要求 - 独立董事需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 说明履职情况 包括出席会议次数 沟通情况等 [14][32] - 需详细记录履行职责情况 相关资料需至少保存十年 [15][33]
西部超导: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4 11:10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完善治理结构,保护股东权益并确保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1]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 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独立性、公司运作知识、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良好个人品德且无重大失信记录 [1] -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禁止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担任,包括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持股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等 [2]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未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3] - 独立董事需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出具专项意见 [3] - 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在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或董事会表决时施加影响 [3]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3]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独立董事 [4] - 提名人需得到被提名人同意,了解其背景并对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需公开声明符合条件 [4]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任但不超过6年 [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需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4] - 独立董事可被提前解除职务,公司需披露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时公司需披露 [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时,董事会需在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5] - 独立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需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如导致董事会或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要求,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5] - 独立董事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6] 独立董事的职责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其中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需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6] -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发表意见、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以及履行其他法定职责 [6] - 独立董事具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对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 [6][7] - 独立董事行使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职权时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需及时披露 [7] - 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及措施等 [7] - 公司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特定事项,会议记录需载明独立董事意见并由其签字确认 [7] 独立董事的义务 - 独立董事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8]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8]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8] - 独立董事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行职责情况 [8] - 独立董事需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未出席且未委托的视为放弃表决权 [8] - 独立董事需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资料,并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承担相应责任 [9]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保障 - 公司需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前提供足够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时可要求补充,2名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出时可延期召开会议或审议事项 [9]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需至少保存十年 [9] - 公司需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需积极协助 [9] - 公司有关人员需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 [9]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10] - 公司需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在公司年报中披露,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获取其他利益 [11]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11]
日盈电子: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4 09:0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2]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记录[2]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的独立董事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职称等条件之一[4]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 - 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 - 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中介机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提名与选举程序 - 董事会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 - 独立董事选举需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6] - 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有审查权并提出异议的权利[5][6] 职责与职权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事项需发表独立意见[1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并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13]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需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且独立董事占多数[9][11]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2]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的费用[18] - 独立董事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18]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会审议[18] 会议与记录要求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公司需提供会议支持[1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的资料需至少保存十年[13][17] - 独立董事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在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4] 异议与报告机制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需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8] - 独立董事遭遇履职阻碍时可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18] - 公司未及时披露信息时,独立董事可直接申请披露或向监管机构报告[18]
实益达: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证券之星· 2025-07-13 16:09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要点 独立董事定义与独立性要求 -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干预 [3] - 明确禁止八类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包括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持股超1%等可能影响独立性情形 [8][9] 任职资格与比例要求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经验,并通过证监会培训 [6][7]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需由独立董事主导 [5][6] 提名与选举机制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股东行使提名权 [9][10] - 提名人不得提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候选人 [10] 职责与特别职权 - 独立董事需履行监督控股股东关联交易、提供专业建议等职责,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18][19] - 新增要求独立董事持续关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执行情况,发现问题需及时报告或申请披露 [11][26] 会议与履职保障 - 公司需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重大事项,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推举召集人 [12][13] - 董事会需提前3日提供会议资料,独立董事可联名要求延期审议不充分事项 [22][23] 报告与沟通机制 - 独立董事需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参会情况、特别职权行使及中小股东沟通记录 [18][19][21] - 公司需建立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渠道,独立董事可就投资者问题直接核实 [16][31] 权益保障与违规处理 - 公司需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董事及高管不得干预其履职,受阻时可向证监会报告 [25][27]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在年报中披露 [28]
金 螳 螂: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25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权益,促进规范运作 [2]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2] - 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 [2] 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 [3] - 独立董事应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 [3] - 公司必须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包括工作条件及信息支持 [4][1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且无重大失信记录 [5] - 存在八类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包括持股1%以上股东亲属、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者等 [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职,确保有足够履职时间 [5] 独立董事任免程序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5]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需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单独计票披露 [6]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6年,离职后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 [6] 独立董事职权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享有六项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8] - 行使关键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需披露职权行使情况 [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 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10] - 公司需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特定事项,会议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 [10][12] - 专门会议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推选,公司需为会议召开提供支持 [11]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的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 [17]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从其他关联方获取利益 [17] - 独立董事遭遇履职阻碍时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公司需配合披露相关事项 [16][17] 制度实施与修订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19]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需及时修订并提交审议 [19]
高测股份: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1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中小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需独立履职[2]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发挥决策监督、专业咨询作用[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独立性,排除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的人员,如持股1%以上股东亲属、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者等[7] - 候选人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且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8][9]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等条件之一[10] 提名与选举机制 - 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需经股东大会选举且采用累积投票制[11][15] - 提名前需核实候选人资格,提交声明与承诺文件,交易所可对不符合条件者提出异议[12][14]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最长连任6年,届满前可被解除职务但需披露理由[16][17] 职权与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需通过多种方式履职并保存工作记录至少10年[23][24]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保障知情权,董事会秘书需确保信息畅通[32][33] - 独立董事遭遇履职阻碍时可向证监会报告,公司需承担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34][35] - 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从关联方获取其他利益[36]
精工钢构: 精工钢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1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以规范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1] - 独立董事需满足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利害关系的独立性要求 [1] 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 [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会议通知需提前3天发出,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同意可随时通知 [2][4] - 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或混合方式召开,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为有效 [2][4] 会议议事规则与表决机制 - 审议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可采用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 [3][4] - 公司被收购时的董事会决策、关联交易披露、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需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 [3][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前需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 [3][4] 会议记录与信息披露 - 会议记录需载明独立董事明确意见类型(同意/保留/反对/无法发表),并由参会董事签字确认,保存期限至少十年 [4][5] - 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方式、日期、出席情况、议案审议要点、表决结果等关键要素 [4] - 公司需为会议召开提供必要条件,承担相关费用,并确保独立董事在履职前获取充分资料 [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需在年度股东会述职报告中专项说明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5]
重药控股: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1 14:08
独立董事制度框架 - 独立董事定义及独立性要求: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且需每年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 [2][4] - 董事会构成要求: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2] - 专门委员会设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需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3][13] 任职资格与任免机制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持股超1%或前十大股东直系亲属、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等九类人员 [3] - 提名与选举程序: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需经累积投票制选举,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8][11] - 任期与补选规则: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辞职或解聘导致比例不符时需60日内补选 [12][14] 职责与履职方式 - 核心职责: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事项(如关联交易)、提供专业建议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16]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7] - 会议参与要求: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两次缺席未委托将触发解职程序;投反对票需说明理由并披露 [19][20] 关键事项审议机制 - 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事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防御措施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22][23] - 审计委员会权限:审核财务报告、内控评价报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负责人,行使监事会职权 [25][13]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职能:拟定董事及高管选聘标准、考核薪酬方案,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披露原因 [26][27] 履职保障措施 - 公司支持义务:提供工作条件、确保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保存工作记录至少10年 [33][34][15] - 沟通与报告机制: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审议材料不充分事项,遇阻碍可向证监会及交易所报告 [18][36] - 津贴与费用: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批准,不得从关联方获取额外利益,公司承担履职费用 [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