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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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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浦财富被暂停产品备案六个月
经济观察网· 2025-10-08 13:22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于2014年10月登记为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1] - 公司管理的相关私募基金受让了由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所持有的信托计划4.01亿元劣后级份额对应收益权 [1] - 相关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向某房地产项目发放信托贷款 [1] - 公司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所投资信托计划收益权为劣后级 [1] - 公司未向投资者披露信托计划发放贷款曾出现违约情况 [1] - 公司未向投资者披露信托贷款违约后的相关诉讼及后续执行情况 [1] - 公司未向投资者披露某房地产项目重整进展情况 [1] - 信息披露违规涉及相关私募基金产品2020年第二至四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1] - 信息披露违规涉及相关私募基金产品2021年至2023年各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1] - 信息披露违规涉及相关私募基金产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 监管处罚与依据 -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 [2] -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2] -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2] - 上述行为构成《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2]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据《基金法》《私募基金监管办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作出纪律处分 [2]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为暂停受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 [2]
又见罚单!这家知名私募被暂停产品备案六个月
券商中国· 2025-10-08 12:14
公司违规行为 - 陆浦财富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相关私募基金投资者提供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 [4] - 未披露信息包括所投资信托计划收益权系劣后级信托份额对应的收益权、信托计划发放贷款曾出现违约情况、违约后相关诉讼及后续执行情况、某房地产项目重整进展情况等 [4] - 信息披露违规涉及相关私募基金产品2020年第二至四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2021年至2023年各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 监管处罚与纪律处分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决定对陆浦财富作出纪律处分,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 [1][5] - 陆浦财富的违规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5] - 此前在去年11月,上海证监局对陆浦财富及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何勇均给予警告,并各罚款10万元、3万元,要求责令改正 [6] 公司历史与运营状况 - 陆浦财富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机构类型为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目前管理规模区间为50亿至100亿元 [6] - 公司在2023年7月曾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存在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个别产品未如实披露基金投资、未按规定审慎评估基金风险等级等问题 [6] - 陆浦投资还存在逾期未清算基金和存在长期处于清算状态基金等问题 [6] 行业监管动态 - 除陆浦财富外,9月下旬以来深圳前海锦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同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私募也被中基协公告处罚 [6] - 其中深圳前海锦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2025年7月被协会注销 [6]
韦恩基金收警示函!存内控机制不健全、财务状况不佳等多项问题
搜狐财经· 2025-09-22 08:54
公司基本情况 - 韦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1] - 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缴资本为1190万元 [1] - 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摩斯投资有限公司 [1] 内部控制与合规问题 - 公司内控机制不健全,管理未备案基金产品,具体表现为设立了宁夏***基金但未保管该基金的公章、银行预留印鉴、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2] - 2016年,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在未签订投资协议及公司不同意的情况下,相关人员直接在银行柜台办理转账将投资款转出给标的公司 [2] - 截至检查日,该基金未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2] - 公司未妥善保存有关资料,包括未保存个别自然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证明材料和未保存在管基金产品的风险评级材料 [4] - 公司未及时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变更手续,其注册地、办公地、股东、合规风控负责人、在管基金产品名称、员工人数等已变更信息均未及时更新 [5] 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有关信息,具体表现为未在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为投资者开立查询账号,致使投资者无法自行查询相关信息 [3] - 公司亦未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3] 经营与财务状况 - 公司专职员工不足5人,不满足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数量这一运营基本条件 [6] - 公司银行账户余额不足,相关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关联方往来款 [6] - 公司2023至2024年净利润为负数,2022至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为负数 [6] - 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6] 监管合规依据 - 公司上述情形不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7]
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七年为负、内部管控不健全,广西优航私募基金被出具警示函
搜狐财经· 2025-09-05 06:28
监管处罚事件 - 广西优航私募基金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日收到广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监管措施决定书文号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5] 25号 [1]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 - 公司多年净利润均为负数 [3] - 2017年至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数 [3] 内部控制问题 - 存在基金经理在非应急情况下使用公司应急交易手机进行基金证券账户下单交易的情况 [3] - 公司未能建立健全相关用印管理制度 [3] - 公司未完整保存投资决策记录 [3] 违规行为认定 -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3]
《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监管处置分析报告》正式发布
证券日报网· 2025-08-19 12:12
报告基本情况 - 陕西省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陕西证监局指导下发布《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监管处置分析报告》[1] - 报告编写历时4个月 于6月中旬完成初稿 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后定稿[1] - 报告全文共约7.1万字 包含5个主要部分和3个附录表格[1] 报告内容结构 - 报告包含私募基金监管规则体系、监管处置总体情况概述、监管处置主要特点和情形[1] - 报告涵盖私募机构注销的特点和情形及合规警示建议[1] - 附录包括私募投资机构监管处置案例、中基协2024年纪律处分汇总表、各地证监局2024年行政监管措施汇总表[1] 报告目的意义 - 报告旨在通过深度分析监管处置案例提升陕西省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1] - 报告系统梳理监管脉络、精准剖析风险案例、提炼合规实务要义[1] - 报告立足陕西省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大局 筑牢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基[1]
不公平对待同一私募基金不同投资者!鼎泰四方(深圳)私募基金收警示函
搜狐财经· 2025-08-14 08:33
监管处罚 - 深圳证监局对鼎泰四方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姚益民、陈勇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3] - 公司存在未独立履行部分私募基金投资管理职责的情形 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3] - 公司存在不公平对待同一私募基金不同投资者的情形 违反《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 [3] 违规行为 - 公司在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过程中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3] - 姚益民、陈勇豹作为投资运作负责人实施不公平对待投资者的违规行为 [3] - 相关责任人未恪守私募基金行为规范 [3]
新动力资本收证监局发布警示函 向投资者承诺保本等
中国经济网· 2025-08-08 06:59
监管处罚决定 - 深圳证监局对新动力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5] - 公司存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的违规行为 [1][5][6] - 公司存在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违规行为 [1][5][6] - 公司存在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的违规行为 [1][5][6] 违规法律依据 - 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关于基金主要投资方向及类别注明的规定 [1][2][4] - 违反第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及投资者人数限制的规定 [1][2][4] - 违反第十二条第一款关于合格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单位标准的规定 [1][4] - 违反第十五条关于禁止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最低收益的规定 [1][4] 公司责任人员 - 李树茂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1][6] - 深圳证监局对李树茂个人同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6] 公司基本信息 - 新动力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21日 [1] - 公司主营业务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 - 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 [1] - 股东包括尚峰、李树茂、程建华三人 [1]
监管出手!两家私募,被警示
中国基金报· 2025-07-22 13:03
监管措施 - 深圳证监局对君创基金、君创资管及朱峰出具警示函 [1][2][5] - 君创基金未按规定为私募基金办理备案手续 [2][4] - 君创资管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向不匹配投资者推介基金、未披露重大信息、未留存适当性管理资料等问题 [7][8] - 朱峰作为负责人未恪守行为规范 [7][8] 公司背景 - 君创基金成立于2014年,2015年完成备案,注册资本3000万元,管理规模20亿~50亿元 [10] - 君创资管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管理规模5亿~10亿元 [11] - 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朱峰 [11] - 君创基金专注产融结合,投资领域包括军民融合、医疗健康、文化传媒、智能制造 [10] - 管理团队来自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兴业银行、广发证券、国信证券等机构 [10] 历史违规记录 - 君创基金2022年11月因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被出具警示函 [11]
永安财富投资基金收警示函 管理私募基金未恪尽职守
中国经济网· 2025-07-21 07:59
监管措施 - 北京证监局对永安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永安基金在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时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1][2] -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3] 法规依据 -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采取监管措施 [3] -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2] -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 整改要求 - 永安基金需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4] - 公司应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恪尽职守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 [3] - 需做好信息披露、基金退出和投资者沟通等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
募集资金不签合同!赛亚资本被警示,曾被投资者投诉投入910万仅收回56万
深圳商报· 2025-07-18 04:08
监管处罚 - 深圳证监局对深圳赛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因公司在募集私募证券基金时未与投资者签订基金合同 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1] - 2023年12月13日 深圳证监局公告指出赛亚资本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包括向不特定公众公开宣传私募基金 未评估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 向风险不匹配的投资者推介产品 未披露重大信息 未保存适当性管理材料 [2] - 监管措施同时涉及公司高管罗伟冬和黄瑜晖 均被出具警示函 [2] 违规操作细节 - 公司客服要求投资者徐女士修改风险测评结果 将其从A3平衡型更改为A5以匹配R5风险等级的鸿蒙2号基金 [2] - 徐女士在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期间累计投资910万元 最终赎回仅获56万元 亏损比例达93.8% [2] 市场影响 - 赛亚资本过往通过高收益宣传吸引投资者 但实际业绩出现大幅回撤 与宣传严重不符 [2] - 公司近年来多次暴露合规问题 涉及募集流程 信息披露 适当性管理等核心环节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