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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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热点问答和申报缴费流程来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30 13:2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定义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1]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要求 -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式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 优惠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申报缴费时间 - 自2024年起,广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 申报流程 - 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先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审核认定 [5] - 用人单位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在线办理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5] - 用人单位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缴纳 [5]
速看!残保金热点问答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8 01:31
残保金申报要求 - 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无论是否安排残疾人就业均需按时申报残保金 [1] -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需先通过残联审核再向税务机关申报 未安排残疾人的单位可直接向税务机关自核自缴 [1] 残疾人就业备案流程 - 用人单位可通过重庆市"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备案 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关键词完成自助申报 [2] - 线下需前往税务登记地所在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跨省通办"窗口办理 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及下午14:00-17:30 [2] 在职职工人数计算标准 - 在职职工定义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编或正式人员 劳务派遣用工计入派遣单位人数 [3] - 计算公式为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除以12个月 季节性用工需折算为年平均人数 [3] - 示例显示A公司2024年月均职工人数为95人 通过(100+90+95×10)÷12计算得出 [3] 工资总额核算方法 - 年平均工资按上年工资总额除以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工资总额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全部收入项目 [4] - 示例单位100名职工全年工资总额1200万元 人均年工资为12万元 [5] - 当年离职人员工资仍计入申报所属期的工资总额核算范围 [5]
@用人单位,这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指南,请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9 13:4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广东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需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可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职职工30人及以下企业暂免征收 [3][5] -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至1.5%按50%征收保障金 低于1%按90%征收 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6] 残疾人就业认定标准 - 残疾人需被录用为在编人员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实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依法缴纳社保方可计入就业人数 [5] - 季节性用工需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在职职工包括在编人员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员 [5] 保障金计算方式 - 年缴纳额计算公式为(上年职工人数×1.5%-实际安排残疾人数)×职工年平均工资×分档征收比例 [5]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企业支付给残疾人员工的工资可100%加计扣除 在据实扣除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7] 申报流程 -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需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残联申报年审 再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完成保障金申报 申报缴费期为8月至11月 [8][9][10] - 未安排残疾人的企业无需年审 逾期未申报视为未安排就业 系统自动带出上年残疾人数 其他数据需手动填报 [9][11] - 支持银联 支付宝 微信等多种支付方式 [12]
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7 15:0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基本情况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资金,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缴纳 [2] - 缴纳主体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 - 主要用途为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 [2] 法律法规依据 - 主要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 [3] - 重要政策文件包括财税〔2015〕72号、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和2023年第8号 [4] 征收对象与标准 - 征收对象为未达到残疾人就业比例要求的用人单位 [4] - 全国统一的最低残疾人就业比例为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行规定 [4] - 计算公式为:(上年职工人数×规定比例-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或社会平均工资2倍取低值) [5] 申报与管理 - 申报方式包括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填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6] - 保障金全额缴纳地方国库,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