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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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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智能自检?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5 01:0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申报智能自检服务功能是纳税人完成税 费种申报后电子税务局自动进行税费种之间的 逻辑关系、合规性地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 我的提醒等渠道推送给纳税人,引导纳税人及 时自查调整。 纳税人也可自行进行申报智能自检, 查看 税费种之间是否存在比对不符的情况,如何操 作呢。 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智能自检-【申报自 检结果查询】,或者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申 报自检结果查询" 关键字搜索, 直接进入申报 自检结果查询功能。 全国特色公司 发生 一 中 三 = ristian and and the production of the see t,如何办理个税专项附 III FIII FE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 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7号)规定,纳税人同时从两 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 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 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 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 除。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来 源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 ...
我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5 01:0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山西省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 办 一查 -- 收 - 问 (评 税务非常努力,愿您非常满意 提供精准服务,愿您真心点赞 r 户 扫码注册并登录系统 山西新电子税局 业务办理指南 级 如您在业务办理中遇到难题 直 请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悦悦"在线问办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中国社会 委員人群文 | 高度文章 FADETIONA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截止日期为多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 (上年用人单位 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 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 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 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 (含1年) 劳动合同 (服 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 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 工人数。 ...
电税小课堂 | 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操作指引来了,新电子税务局中如何办理税务信息变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2 01:14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 陕西税务推出"电税小课堂"栏目 聚焦纳税人日常办税痛点难点 围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最新功能模块 逐项拆解高频涉税业务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1] - 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支持纳税人进行扣缴税款信息变更 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 [4] - 功能路径包括: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 或通过消息提醒跳转链接进入 或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4] - 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变更时 系统自动带出变更信息 纳税人可直接点击确定完成变更 非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变更时 需点击新增 选择变更项目并填写变更后内容 [4][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 电子税务局"我的待办"进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时提示"暂无可通过本功能申报的税费种" 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15][16] 印花税常见误区 - 印花税应税合同包括借款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租赁合同 运输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技术合同 承揽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以及作为产权转移书据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共12类 [20][21][22] - 企业之间书立的订单 要货单等单据如已明确买卖关系和双方权利义务 即使未另签买卖合同也需缴纳印花税 [24][26] -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28] - 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时 应于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书立情况 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按实际结算金额申报缴纳 [31][33] - 合同金额变更后需相应调整印花税 金额增加需补缴 金额减少可申请退还或抵缴 通过补充协议变更金额的 补充协议本身也需按差额缴纳印花税 [36][38][40] - 应税合同未列明金额时 印花税计税依据按实际结算金额确定 不能确定时按书立时的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确定 [44] - 应税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未列明增值税税款时需按合同总额计算 [46][47] - 营业账簿缴纳印花税后 以后年度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 按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49][50]
电子税务局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7 00:49
残保金申报流程 - 2024年度残保金征期从8月1日开始至2025年8月31日截止 [2] - 申报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三种渠道进入:1)首页【我的待办】-【本期应申报】 2)首页搜索框输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3)【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4][5] - 申报界面仅需填报"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按各月在职职工人数累加/上年开业月数计算月均人数 [6][7] -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预填数取自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中的"从业人数",需根据实际用工情况修改 [7] - 确认申报数据包括"本期应纳费额"、"本期减免费额"和"本期应补(退)费额"后提交申报 [8][9][10] - 申报成功后可通过【立即缴款】跳转至缴款环节,支持多种支付方式 [11][12] 残保金政策要点 - 缴费主体为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8] - 征收标准按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1.5%减去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差额,乘以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0] - 季节性用工应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劳务派遣工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0][21] - 征收机关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每年5月底前公布上年缴纳情况 [22] - 征收期限为每年9-11月,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大厅缴纳 [23] 残保金优惠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含)至1.5%的按应缴费额50%缴纳,低于1%的按90%缴纳 [24] - 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 [24] - 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的,需与派遣单位协商计入一方就业人数且不得重复计算 [26] - 计入残疾人就业人数需满足: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保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