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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家居: 金牌家居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时“金23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17:34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92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 [1] - 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 可转债转股安排 -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23转债"将在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5年7月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 [1] -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金23转债"恢复转股,欲参与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需在2025年6月30日(含)之前进行转股 [2] 信息披露与调整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2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发布平台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等指定媒体 [2] -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依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对"金23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2]
国力股份: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4 17:13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1] - 公司总股本为95,315,53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213,143股后的股本为95,102,393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04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16,200.65元 [2]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每股现金红利0.21047元 [1]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21000元/股,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2]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红利发放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享有本次利润分配权利 [1] -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4] - 公司股东尹剑平、昆山国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4]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942元 [5] - 沪股通投资者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现金红利 [5]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21047元 [5]
运机集团实控人方拟减持 上市4年募资13亿元分红1亿元
中国经济网· 2025-06-24 07:45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华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584%) [1] - 华智投资计划减持不超过2,29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754%) [1] - 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1] - 减持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10月14日 [1] - 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1] 公司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为吴友华 [1] - 实际控制人为吴友华、曾玉仙夫妇 [1] - 曾玉仙持有华智投资83.63%的股份并享有100%表决权 [1] IPO及可转债发行情况 - 2021年11月1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1] - IPO发行40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14.55元/股 [1] - IPO募集资金总额5.82亿元,净额5.18亿元 [1] - 2023年发行可转债7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 [2] - 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7.3亿元,净额7.2亿元 [2] - IPO及可转债合计募资13.12亿元 [3] 募集资金用途 - IPO募集资金拟用于5个项目 [2] - 包括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等项目 [2] - 补充流动资金也是募集资金用途之一 [2] 分红及转增情况 - 上市4年累计分红1.14亿元 [3] - 2024年每10股派2.5元现金并转增4股 [3] - 2023年每10股派2.5元现金 [3] - 2022年每10股派1元现金 [3] - 2021年每10股派1元现金 [4] 中介机构情况 - IPO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 [2] - 招商证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3773.58万元 [2] - 可转债主承销商也是招商证券 [2]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3 20:38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30元[2]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4]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总股本2,123,219,998股扣除回购账户2,300,000股后的2,120,919,998股为基数[5]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总计派发636,275,999.40元[5] - 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后约为0.29968元/股[9] 除权除息处理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0.29968元/股[10] - 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股本,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7] 分配实施安排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11] - 自行发放对象包括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 扣税说明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适用不同税率,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13]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解禁前股息红利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27元[1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0.27元[15] - 其他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发放每股0.30元[15]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3 19:35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 15元[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1]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2] 差异化分红细节 - 以总股本401,841,57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536,872股后的401,304,700股为基数[3]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195,705元[3]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3][7] 除权除息计算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约为0 1498元/股[5]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0 1498元/股[5]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5] 分配实施方式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 其他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6] - 控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8]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6] 税务处理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9]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0 135元[11] - QFII和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0 135元[11][12]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 实际每股0 15元[12]
汇通集团: 汇通集团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汇通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3 17:26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3元(含税)[1] -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证券停复牌安排 - 汇通转债将在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5年6月27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1]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恢复转股[2] - 欲享受权益分派的转债持有人需在2025年6月26日(含)前完成转股[2] 转股价格调整 - 权益分派实施后将根据募集说明书条款对汇通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2] - 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将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同步于2025年6月30日披露[2] 信息披露 - 相关公告将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2] - 投资者可查阅2022年12月13日披露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了解详情[2]
柳 工: 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3 13:04
回购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回购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 - 回购金额区间为人民币30,000万元至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8.20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 [2] - 具体回购数量以期满时实际回购量为准,相关公告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 回购股份进展 -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回购35,910,510股,占总股本1.78%,最高成交价11.60元/股,最低10.62元/股,交易金额39,989.91万元 [3]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964,008,31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3元,总额536,174,269.72元,占2024年归母净利润40.40% [3] - 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变动,调整后分配基数为1,964,010,624股,每10股派发2.729996元,股权登记日为6月25日 [4]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 - 根据回购报告书约定,权益分派实施后需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 -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2655325元,回购价格上限由18.20元/股调整为17.93元/股 [5][6] 其他事项 - 除价格调整外,回购方案其他条款无变化,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超捷股份: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3 12:38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6,642,564.75元(含税)[1][2] - 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134,267,251股为基数,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实施[1][2] -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1][2] 股本调整与分红计算 - 公司总股本由134,861,949股减少至134,267,251股,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2] - 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494727元,计算公式为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1][4]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分红比例0.0494727元[1][4]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日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日[3]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差异化税收安排 - 境外机构(含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2]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2] 其他调整事项 - 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4] - 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减持价格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4]
森麒麟: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3 11:54
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元(含税) [1][2] - 不实施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1][2] - 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派2.61元 [2] - 持股1个月以内股东每10股补缴税款0.58元 持股1个月至1年补缴0.29元 超过1年无需补缴 [2]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30日 [3]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30日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派发 [3] 分配对象范围 - 截至2025年6月27日深交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可转债相关安排 - 麒麟转债(债券代码:127050)在权益分派期间不暂停转股 [2] - 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总股本变动 公司将按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1][2] - 转股价格将因权益分派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见公司后续公告 [3] 其他配套调整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3]
新天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3 11:07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136,678,3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833,917.05元人民币(含税)[1] - 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总股本变化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红总金额[1]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细节 -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56,833,917.05元人民币,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0.485842元(保留六位小数)[2] - 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税后),其他股东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06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07月01日[2]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减去0.0485842元/股[3] 权益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06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2] - 分红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入股东资金账户[2] 咨询与备查信息 - 咨询联系人杨冬玲,电话0371-56160968,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25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