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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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1 16:0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则[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部室、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员[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增进投资者认同,实现保护投资者目标的活动[3]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与执行机构,负责制度制定及考核[4]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4] - 公司需定期对控股股东、董事等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1] 管理原则与内容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5]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ESG信息、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等[6] - 严禁以投资者交流替代正式信息披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立即公告[7][8] 沟通形式与要求 - 允许通过股东大会、路演、官网、互动易平台等多元化渠道与投资者互动[16] - 需为中小股东现场调研提供便利,同时做好信息隔离[18] - 投资者说明会需在非交易时段召开,出席人员应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层[22][23] 调研管理规范 - 接受证券分析师等调研时需签署承诺书,禁止打探或泄露未公开信息[26][28] - 调研过程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参与人员签字确认,鼓励录音录像[29] - 发现调研报告存在误导性内容时,公司有权要求改正并公告[30]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在互动易回复需保证公平性,不得选择性披露或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32][33] - 禁止利用平台预测股价、操纵市场或发布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34][36] - 信息发布需经内部审核程序,董事会秘书负责最终审核[38]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需及时修订[39] - 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归董事会所有,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40][41]
瑞鹄模具: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1 13:2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旨在规范与投资者的交流机制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确保信息发布的合规性 准确性和公平性 [1] 总体要求 -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需坚守诚信原则 严格遵守监管规定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2] - 信息发布需谨慎 理性 客观 以事实为依据 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且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 [2] - 不得使用虚假性 夸大性 宣传性或误导性语言 避免误导投资者 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不得发布 [2] 内容规范性要求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 已披露事项可充分详细说明 未披露事项需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告 [3] -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 需保证公平性 对所有合规问题认真及时回复 [3] - 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 损害公共利益 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 [3] - 涉及不确定性事项时需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 [3] - 不得迎合市场热点 回复需谨慎客观且有事实依据 避免不当关联市场热点 [3] - 不得对公司股票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不得从事市场操纵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4] - 信息或回复受市场广泛质疑时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内部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为对口管理部门 负责收集问题 拟订回复内容及发布 [5] - 内部审核流程包括问题收集整理 回复内容起草 审核及发布四个环节 [5][6] - 各分子公司及职能部门需积极配合回复起草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 [6] - 回复内容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特别重要或敏感事项需报董事长审批 [6] - 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发布 [6]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
盘江股份: 盘江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1 10:2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活动增进投资者认同,实现公司价值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所有活动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 - 平等性原则: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提供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并主动收集意见 [2]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经营与市场生态建设 [2]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通过信息披露建立公司诚信度与资本市场形象 [2] - 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2] - 实现公司价值与投资者利益双赢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与内容 - 主要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及相关机构 [2][3]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ESG信息、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等 [2][3]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 - 多渠道沟通:通过新媒体、电话、股东大会、路演、调研等多样化形式开展 [3][4] - 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在涉及股东权益的方案制定中提前与投资者协商 [3] - 设立专用联系方式:确保投资者热线、邮箱等渠道畅通并专人负责 [3] 投资者互动平台管理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投资者活动记录,需包含完整沟通细节 [3][5] - 禁止利用平台发布夸大或误导性信息,避免不当影响股价 [5][6] 投资者调研与说明会规范 - 现场调研需预约登记并签署《承诺函》,防止泄露未公开信息 [7][8] - 强制召开业绩说明会,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高管参与解答投资者疑问 [4][5] 内幕信息防控措施 - 禁止选择性披露信息给特定对象如分析师、机构股东或媒体 [8][9] - 严禁通过新闻发布会、采访、网站等渠道泄露内幕信息 [9]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架构 - 董事会秘书统筹管理,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部门 [6][7] - 其他部门需配合提供信息支持,确保工作高效开展 [6] 从业人员要求 - 需具备法律财务知识、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 [9][10] - 工作原则强调严谨求实,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辅助 [10] 制度实施与修订 - 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 [10] -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10]
常山北明: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8 16:2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 [1][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应高度重视并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ESG信息、文化建设等九大方面 [3] - 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电话会议、路演、分析师会议等多元化渠道开展投资者交流 [2][4] - 需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者专线,并保证工作时间畅通,变更信息需及时公告 [4] 投资者说明会规范 - 强制召开说明会的情形包括现金分红未达标、终止重组、股价异常波动等六类场景 [6][7] - 业绩说明会需在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采用视频/语音等形式并提前征集投资者问题 [7] - 说明会出席人员必须包含董事长、财务总监、独董和董秘,需进行会前公告和会后披露 [5][6] 机构调研管理机制 - 接受调研需签署承诺书,禁止打探未公开信息或利用内幕交易 [8][9] - 调研过程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参与人员签字,条件允许时应录音录像 [9] - 发现研究报告存在误导性记载时,公司有权要求改正并视情况公告说明 [10] 互动易平台使用规范 - 在互动易回复需保证公平性,不得选择性回应或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 [11][12] - 禁止利用平台发布夸大性语言、预测股价或进行市场操纵行为 [12][13] - 涉及市场热点问题的答复需谨慎客观,避免不当影响股价 [12]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总负责人,董办需配备专业人员 [14] - 工作人员需具备法律财务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及行业认知等四项素质 [14] - 禁止行为清单包括泄露未公开信息、价格预测、歧视中小股东等八类情形 [15] 配套保障措施 - 公司需定期对董监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性培训 [15] - 投资者关系档案需保存至少3年,包含活动记录、录音、文档等材料 [16][18] - 发生纠纷时公司应优先处理投资者诉求,并积极配合调解 [17]
仙乐健康: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16:1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完善治理结构并提升诚信度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与多渠道沟通促进投资者认同,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行为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 [1] 基本原则与目的 - 工作原则强调公平公正公开,信息需客观真实完整,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 [2] - 禁止在投资者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若发生需立即公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2][3] - 目的包括建立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决策透明度、优化治理结构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3] 工作对象与沟通方式 - 沟通内容需覆盖公司战略、财务状况、行业风险及投资者关心的其他事项 [3][9] - 沟通渠道包括股东大会、网站互动、分析师会议、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及电话咨询等 [3][11] - 需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档案,记录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及交流内容 [3][12] 投资者活动规范 - 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现场调研或媒体采访 [4] - 若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需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网络致歉会说明违规情况及整改措施 [4] - 指定巨潮资讯网和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报刊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4] 股东大会管理 - 需优化股东大会安排便于中小股东参与,条件允许时可进行网络直播 [5] - 股东会期间自愿披露的信息需尽快通过官网等渠道公开,严禁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5] 网站与互动平台管理 - 官网需及时更新并区分历史与当前信息,错误信息需立即更正 [6] - 通过电子信箱、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重要问答需在专栏显著刊载 [6][7] - 禁止在互动平台回复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相关行为不替代信息披露义务 [7] 分析师会议与业绩说明会 - 定期报告后可举行分析师会议或路演,需预先设定可回答范围并拒绝涉及未公开信息的提问 [7][8] - 鼓励采用网上直播形式,提前公告活动时间、出席人员及主题 [8] - 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需编制记录表并上传演示文稿至互动易及官网 [8] 一对一沟通与现场参观 - 一对一沟通需平等对待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 [9][10] - 现场参观需专人陪同并按指定路线进行,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信息 [10]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部门 [10][11] - 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 [11] - 需监控高管及核心人员的社交平台,防止非正式渠道泄露未公开信息 [11] 附则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需遵循相同程序 [13]
中信博: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6 16:2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建立良好互动平台,完善治理结构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涵盖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活动 [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核心目标包括促进投资者了解公司、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形成服务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实现股东财富增长及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5] - 基本原则为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要求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主动回应诉求 [6] 管理对象与工作内容 - 工作对象覆盖在册/潜在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监管机构等七类主体 [7] - 沟通内容包含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ESG信息、股东权利行使程序等九大领域 [7] - 公司需通过官网、新媒体、说明会、路演等多元化渠道开展管理工作,并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 [9]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证券部为执行部门 [13] - 证券部职责包括信息沟通、定期报告编制、会议筹备、媒体合作及网络平台建设等七项职能 [14] - 从事投资者关系人员需具备法律财务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及全面行业认知 [13] 投资者沟通规范 - 设立专用咨询电话并确保畅通,来访者需签署承诺书并建立档案 [15][16]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召开业绩说明会,内容涵盖行业状况、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等六方面 [12] - 特定对象指分析师、机构投资者等五类主体,需预约登记并签署保密承诺书 [28][37] 信息披露与活动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需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提问范围需预先设定 [30][31] - 现场调研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双方签字,活动后2日内提交《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至上证e互动 [34][39] - 公司需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定期披露活动情况 [36] 风险防控与纠纷解决 - 禁止行为包括发布未公开信息、误导性陈述、选择性披露及股价预测等九类情形 [19] - 发现信息泄露需立即公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42][52] 附则与制度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后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54][55] - 公司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8]
汉桑科技: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证券之星· 2025-07-16 13:11
投资者关系管理安排 -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包括《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明确了重大事项报告、审批、披露程序以及管理人员责任[1] -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证券部,信息披露负责人为刘皎,联系电话025-66612000,电子邮箱info@hansonggroup.com,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街8号[2] -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形象和完善治理结构[2] 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 董事会需结合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等提出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2] - 利润分配预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以1/2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需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并答复其关切[3] - 若公司有能力分红但连续多年不分红或分红水平较低,董事会需专项说明原因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3] 股东投票机制 - 《公司章程(草案)》建立了累积投票制度,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适用,股东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人数,可集中或分散使用[4] - 公司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需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4] - 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或迟于当日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15:00[4]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投票权,需充分披露投票意向且禁止有偿征集[5]
中航西飞: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6 12:10
投资者关系管理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细则旨在规范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治理水平并保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需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大基本原则 [5] - 沟通对象包括股东、债权人、潜在投资者及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 [4] 信息披露与沟通规范 -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通俗易懂,禁止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8] - 投资者交流内容仅限于已公开信息或未公开非重大信息,不得涉及未披露重大信息或评论分析师预测 [9] - 若意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需立即公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9][11] 投资者互动方式与渠道 - 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电话、路演、分析师会议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并确保中小股东参与便利 [8][26] - 重大事项说明会、业绩说明会需提前公告并采用网络直播等方式,出席人员需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高管 [30][31] - 指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为官方投资者交流渠道,需每日查看并及时回复提问,确保信息公平性 [40][41] 特定对象管理与实地调研 - 特定对象(如分析师、机构投资者)需签署承诺书,禁止打探未公开信息或利用信息进行交易 [36][12] - 投资者实地调研需提前提交调研提纲及身份证明,接待时需两名以上人员参与并记录,参观路线需经保密审核 [37][13] - 调研后需核实交流内容,若发现研究报告存在错误或泄露未公开信息,公司需要求更正或公告 [37] 内部管理与责任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部门负责日常执行,各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 [19][20] - 公司定期对董事、高管进行投资者关系培训,并建立档案保存活动记录,期限为3年 [43][45] - 投资者关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设立专项奖励机制,失误导致信息泄露将追责处罚 [47][48] 投资者权益保障 - 公司需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条件,保障其知情权、资料索取权等合法权益 [15] - 倡导投资者理性投资,支持调解纠纷,公司需首要处理投资者诉求并及时答复 [16][34] - 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需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 [27]
中航西飞: 接待与推广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16 12:10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管理办法以规范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 - 接待和推广工作需诚实守信,客观真实反映公司情况,不得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3] - 禁止差别对待和选择性信息披露,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 接待与推广工作内容 - 接待对象包括证券分析师、投资者和新闻媒体,推广方式包括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路演等 [2]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经营管理信息、ESG信息、文化建设等 [15] - 公司可借助互联网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但不得涉及未披露信息或有偿影响媒体报道 [8][9]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接待与推广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董事会秘书负责,接受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指导 [11] - 证券事务管理部门为主责部门,其他业务部门配合提供资料,综合管理和宣传部门协助 [12][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接受调研或采访,不得发表涉及未公开信息的言论 [14] 活动形式与要求 - 活动形式包括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邮寄资料、现场参观等 [15][23][25][26][27] - 业绩说明会和分析师会议可采取公开或网上直播方式,需提前通知投资者 [21][22] - 一对一沟通需平等对待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 [24] 保密与合规管理 - 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6] - 向特定对象提供文件需经保密审查和董事会秘书审核,防止泄露未公开信息 [32] - 与业务往来方提供非公开信息前需核实必要性并签订保密协议 [33]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大股东、新闻媒体等,需防范信息泄露 [35]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需签署承诺书,规范其行为并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 [34] - 需核查特定对象提供的分析报告,发现错误或未公开信息需要求改正或公告 [31] 记录与报告 - 建立调研采访备查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时间、人员、内容等 [29] - 媒体稿件需审核,发现错误或未公开信息需要求纠正或删除 [30] - 活动后需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通过交易所平台刊载 [36]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违反管理办法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将视情节给予处罚直至解除职务 [39] - 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40] - 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41][42]
精智达: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16 12:10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加强投资者信息沟通,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增进投资者认同,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管理行为[2] - 管理目标包括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及促进股东财富增长[1]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禁止行为 - 基本原则涵盖合规性(符合法律法规)、平等性(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性(及时回应诉求)及诚实守信[4] - 禁止行为包括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选择性披露、股价预测、歧视中小股东等[5]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未经授权员工不得代表公司发言[6]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在册/潜在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7]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ESG数据、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8] - 公司需通过官网、新媒体、电话会议、现场参观等多渠道开展沟通,并清除参与障碍[9] 信息披露与沟通方式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媒体及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平台,确保信息第一时间同步披露[13] - 禁止在其他公共媒介先于指定渠道披露信息,不得以新闻发布替代正式公告[14] - 需设立官网投资者专栏,更新公司动态、财报、股票行情等,并保持咨询电话畅通[16][17] 特定对象管理与活动规范 - 机构投资者、分析师等现场调研需提前预约登记,由董事会秘书或授权人员陪同[21] - 特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明并签署承诺书,拒绝配合者将被拒绝接待[22] - 特定对象范围包括证券服务机构、投资机构、新闻媒体及其关联方[23] 投资者说明会与档案管理 - 需在现金分红不足、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7]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召开业绩说明会,采用视频直播等方式提前征集问题[28] - 活动档案需记录参与人员、谈论内容、泄密处理等,保存完整记录[30] 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诉处理专门机构,需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54] - 投诉范围包括信息披露违规、治理机制缺陷、承诺未履行等权益受损事项[55] - 处理时限一般为60日,复杂情况可延长30日,需定期汇总投诉信息并整改[59][61] 部门设置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领导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策划投资者关系活动及日常事务[44] - 工作人员需具备全面公司知识、法律素养、沟通能力及保密意识[44] - 其他部门需配合提供生产经营、财务等数据,协助信息归集工作[46] 附则与制度实施 - 本办法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自审议通过后生效[68][69] - 未尽事宜按证监会、上交所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