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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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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熊: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地熊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8 10:59
差异化分红事项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差异化分红方式,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110,413,304股,占总股本114,478,504股的96.45% [2] - 差异化分红原因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4,065,200股,根据《回购股份指引》规定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存在差异 [2]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 - 分配基数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数量为准 [4]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以2025年5月7日收盘价25.15元/股为基准,实际分派后参考价为24.95元/股 [4]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19290元/股,据此计算的参考价为24.95710元/股,与实际分派参考价差异仅0.0285%,影响微小 [5]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股份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5]
西典新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8 10:53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通过董事会决议,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A股股份,回购金额范围为5,500万至11,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回购期限为12个月[1] - 2024年9月6日完成首次回购,实际回购4,060,213股(占总股本2.51%),回购均价27.08元/股,总金额1.1亿元[2] - 2024年9月12日再次通过董事会决议,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至10,000万元进行第二轮回购[2] - 截至2025年4月30日,累计回购1,600,500股(占总股本0.99%),回购均价32.41元/股,总金额5,187万元[3]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56,846,8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7元(含税),合计派发1.21亿元[3][4] - 总股本161,600,000股中,4,753,170股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4] 除权除息计算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每股0.75元,实际分派为每股0.77元[5] - 以2025年5月6日收盘价39.84元/股测算,虚拟除权参考价39.09元/股,实际除权参考价39.07元/股,差异仅0.05%[5] - 流通股数量未变动,股份变动比例为0[4][5] 回购实施细节 - 首次回购最高价28.40元/股,最低价24.97元/股[2] - 第二次回购最高价34.64元/股,最低价30.17元/股[3] - 2024年10月11日将907,543股回购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2]
西典新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0:44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77元(A股)[1] - 差异化分红送转实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753,170股不参与分配[1][2] - 以156,846,8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7元(含税),总计派发120,772,059.10元[2] 股权登记与除权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4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6月5日[1][2]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减去0.75元/股(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2]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无送转股份[2] 红利发放实施 - 除公司自行发放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3] - 特定股东(SHENG JIAN HUA、PAN SHU XIN等)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0.77元/股[3][4] 税务处理差异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693元/股[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693元/股[5] - 香港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693元/股[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实际派发0.77元/股[6] 股东大会与方案通过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1]
大地熊: 大地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0:44
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 [1][2]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10,413,304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082,660.8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9.28% [2]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065,2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2] 差异化分红计算 - 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后为0.1929元/股,计算公式为(110,413,304×0.20)÷114,478,504 [3]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929元/股 [3] - 本次分红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披露 [1][3]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其保管 [3][4] - 股东熊永飞、曹庆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4]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 [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18元 [5]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18元 [5]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派发0.20元 [6]
平煤股份: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8 10:39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2025年5月27日股本2,350,539,838股为基数(扣除回购股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元(含税),共计1,410,323,902.8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的60.03% [3] - 未分配部分将用于公司发展 [3]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通过股份回购议案,回购价格不超过14.3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介于5亿至10亿元,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4] - 截至2025年5月27日,公司回购账户持有124,611,522股,根据法规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导致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4] 分红计算公式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送股和转增分配,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4]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57元/股,以5月27日收盘价8.28元计算,实际除权参考价为7.68元,虚拟参考价为7.71元,差异影响仅0.39% [5]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
海正生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8 10:39
差异化分红事项核查意见 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 回购资金总额2000万至3000万元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 根据交易所规定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0.60元(含税) [2] - 总股本202,678,068股 回购专户股份从1,256,874股增至1,422,364股 实际参与分派股份201,255,704股 [3] - 因回购股份变动 每股现金红利从0.06元调整至0.06005元 分配总额维持不变 [3]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采用差异化分红计算公式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参与分配股本×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0.05963元/股 [3] - 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0.23元测算 实际除权参考价10.16995元 虚拟除权参考价10.17037元 差异率0.00413% 符合交易所1%阈值要求 [4][5]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监管指引要求 [5]
甬金股份: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8 10:39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2年11月通过回购股份议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至10,000万元回购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3.43元/股,期限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2月21日 [3]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导致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4]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4] - 若总股本在分配预案披露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总额 [4]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截至2025年5月7日,公司总股本365,617,196股,扣除回购专户2,008,725股后应分配股数为363,608,471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81,804,235.5元(含税) [5]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4973元/股,实际分派为0.5000元/股,两者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仅0.0169%,小于1% [5][6][7]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监管指引要求,未损害股东利益 [7]
比依股份: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0:17
现金红利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差异化分红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 [3] - 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86,105,251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831,575.30元(含税) [4] -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2962)÷(1+0),每股现金红利经调整后约为0.2962元/股 [4]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4,除权(息)日为2025/6/5 [3][4] - 现金红利发放日与除权(息)日相同,为2025/6/5 [4] 分配实施方式 - 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登保管 [4]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842,700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60,448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3][4] 税收政策差异 - 个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 [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27元;沪港通香港投资者同样适用10%税率 [7]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红利0.30元 [7] 特殊股东处理 - 比依集团有限公司等特定股东及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限售股份的税收处理单独说明,限售股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 [6]
甬金股份: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0:17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 5元[1]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2]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008,725股不参与利润分配[2] 股权登记与除权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6/4 最后交易日和除权(息)日为2025/6/5[1][3]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现金红利0 4973元/股[3]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363,608,471股 总股本为365,617,196股[2][3] 红利发放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3] - 虞纪群等特定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5]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3]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派发0 45元[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派发0 45元[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所得税 每股派发0 50元[7] 股东大会审议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咨询方式 - 关于利润分配事项可联系证券办 电话0579-88988809[7]
生益电子: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7 09:25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拟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 - 分配总额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91,677.7899万元为基础,扣除10%法定公积金3,013.3464万元后实施 [6] - 若股权登记日前股本基数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总额 [6] 回购股份情况 -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5,518,757股,占总股本1.87%,回购最高价10.80元/股,最低价8.52元/股,支付总额149,972,150.77元(不含交易费用) [5] -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导致2024年度利润分配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5]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除权参考价计算采用前收盘价31.09元(2025年5月12日),实际分派后参考价为30.84元/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6]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2453元/股,计算方式为(参与分配股本816,302,418股×0.25元)÷总股本831,821,175股 [6] - 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参考价影响仅0.0151%,影响较小 [6]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方案经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