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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迈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16:36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8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441,200股后的798,55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 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19,423,520元(含税) [1][2] - 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为3.992794元 [1][6] 差异化分红安排 -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 [3]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3] - 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至1年(含)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 [3]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0日 [3] - 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0.3992794元/股) [1][6] 其他说明 - 若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因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化,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 - 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的,由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
南芯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16:2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1]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进行分配,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 - 公司总股本为425,702,911股,扣除回购专户股数1,752,889股后,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423,950,02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790,004.40元(含税) [2] 除权除息安排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每股现金红利0.1992元 [2] -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 每股现金红利按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计算为0.1992元 [2] 实施时间安排 - 公告中明确了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三个关键日期 [1][3] - 大部分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3] - 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红利发放方式 - 除自行发放对象和回购专户外,其余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3] - 阮晨杰等特定股东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3]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0.20元/股 [4] - 持股1个月以内按20%税率征税,1个月至1年按10%税率征税 [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征税,实际派发0.18元/股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18元/股 [6]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18元/股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派发0.18元/股 [7]
鹭燕医药: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16:24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8,516,7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1] - 扣税后,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1]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0日[1]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2] 其他信息 -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1] - 咨询机构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592-8129338和传真0592-8129310[2]
桐昆股份: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16:1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10日 [1][2]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2,383,553,900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38,355,390元(含税) [2] 差异化分红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0.0991)元/股,其中0.0991元为摊薄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 [2] - 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公司仅进行现金分红且不涉及送股或转增股本 [2]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由结算公司暂存 [2][5] - 特定股东(如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5]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5][6] - 限售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股息红利按10%税率征税,税后每股派发0.09元 [6] - 沪港通香港投资者及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9元 [6][7]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0.1元 [7] 联系方式 - 咨询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可通过电话0573-88182269或传真0573-88187776联系 [7]
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16:03
可转债发行与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发行可转债1,1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1.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1.33亿元,资金已到账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验资[1] - 可转债于2023年9月1日在上交所上市,债券简称"奥维转债",代码118042[2] - 初始转股价格为180.90元/股,转股期限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9日[2]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2023年11月2日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调整至180.74元/股[2] - 2024年3月19日因回购股份注销下调至124.75元/股[3] - 2024年5月20日因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至87.56元/股[4] - 2024年10月15日因半年度权益分派微调至86.70元/股[4] - 2025年6月10日因年度权益分派最终调整至84.88元/股[7] 转股实施情况 - 2025年二季度转股金额1,000元,转股数量11股,占发行总量0.000003%[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转股50,000元,转股487股,未转股余额11.3995亿元,占比99.995614%[4][7] 股本结构变动 - 2025年二季度总股本增加585,434股至315,637,856股,主要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8] - 无限售流通股增加585,434股至291,947,873股,有限售股数量维持23,689,983股不变[8] 相关ETF表现 - 科创100ETF华夏(588800)跟踪科创板100指数,近五日下跌1.81%,市盈率225.26倍[10] - 最新份额33.7亿份,减少2,5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1,452.3万元[10]
曼恩斯特跌2.77% 2023年上市超募15.8亿国联民生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5-07-02 08:25
公司股价表现 - 曼恩斯特今日收盘价为59 69元,跌幅2 77%,处于破发状态[1] - 公司发行价格为76 80元/股,当前股价较发行价下跌22 28%[1] 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股[1] - 募集资金总额23 04亿元,净额21 07亿元,超募15 76亿元[1] - 原计划募集资金5 31亿元,用于安徽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总部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1] 发行费用 - 发行费用合计1 97亿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1 55亿元由民生证券获得[1] 2023年度权益分派 - 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 19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2]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2]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4日[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3] - 分派基数调整为扣除回购股份后的223,247,320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55,811,830元 [2][12] -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为0.2497897元/股,每10股现金红利为2.497897元 [2][12] 股本变动 - 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激励计划授予从223,234,615股增至223,435,220股 [2][4] - 回购专户持有187,9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 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0日 [8]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2497897元/股 [3][12] 回购股份调整 - 因权益分派实施,回购价格上限从26.96元/股调整为26.71元/股 [19] - 调整后预计剩余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09,438股,总回购上限为797,338股(占公司总股本0.36%) [19]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187,900股(占总股本0.0841%),成交总金额3,721,901.80元 [24] - 回购价格区间为19.747元/股至19.86元/股 [24] 分红实施细节 - 现金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10] - 自派股东需自行承担因股份变动导致的现金红利不足风险 [11]
蓝晓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16:41
分红派息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7,665,54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550,000股后的股本507,115,5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04,269,324.60元 [1] -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为5.993499元(保留六位小数) [1][4]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9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税务处理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0000元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 - 持股1个月以内需补缴税款1.200000元/10股,持股1个月至1年补缴0.600000元/10股,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 [3]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蓝晓转02,债券代码123195)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0.28元/股调整为59.68元/股 [4] -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9日生效 [4]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0.5993499元/股) [1][4]
永安药业: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16:40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94,682,5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537,350股后的289,145,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实际派发总额28,914,515元(含税)[1][2] -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 - 若权益分派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将按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2] 除权除息计算 - 因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每股现金红利调整为0.0981209元(现金分红总额28,914,515元÷总股本294,682,500股)[2][6] -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1209元/股[2][6] 实施时间与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9日[3]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回购专用账户除外)[3] 分红发放方式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资金账户[4] 税务处理 - 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境内个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税,1年内按差别化税率补缴[3]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3]
瑞康医药: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16:40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公司20,446,517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为1,484,263,954股 [1] 权益分派方案细节 - 现金分红总额为5,937,055.82元 分配比例为每股0.004元 [1] -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为0.0039456元(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除权除息价格为收盘价减0.0039456元 [1] -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基金 每10股派0.036元(含税)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公司暂不扣缴 [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8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分红实施与调整机制 - 若分配前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变动 将以股权登记日实际享有分配权的股份为基数 按每股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红总额 [1][2]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股东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其他说明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不足 公司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 - 咨询联系人为证券事务部王秀婷 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