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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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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类支出知识梳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30 01:15
福利性补贴与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 符合规定并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2] -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限额扣除 [2] 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 - 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作为劳务费支出扣除 [3] - 企业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扣除 [3][4] -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可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基数作为计算其他费用扣除依据 [5] 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 - 企业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7] - 企业为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7] - 除特殊规定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7] -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扣除 [7] - 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如雇主责任险)保费准予扣除 [7] 利息支出税前扣除 -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9] -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9] - 企业向关联关系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关联方利息支出规定计算扣除额 [11] - 企业向其他内部职工或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符合条件且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12] 职工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 -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15] - 职工福利费范围包括集体福利部门费用、各项生活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如丧葬补助费等 [15] -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 [15] 借款费用、汇兑损失与经费支出税前扣除 -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17] - 为购置建造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在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应资本化计入资产成本 [17] - 企业发生的汇兑损失除已计入资产成本等部分外准予扣除 [17] -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17] -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18]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 [18] -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单独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18]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 - 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1] -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21] - 签订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按规定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21] -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21] - 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1]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 -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24] - 公益性捐赠需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 [2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 企业可在7月、10月预缴申报期及年度汇算清缴期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34] - 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34] - 企业享受该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 [34]
研发样品对外销售其材料费用,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8 07:29
研发费用与样品处理 - 用于销售的研发样品材料费用可计入研发费用或产品成本但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5] - 未清晰归集用于销售的研发样品材料可能导致补税 滞纳金和影响公司纳税信用评级 [5] 股权转让所得税处理 - 股权转让收入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 [11] - 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股权可能分配的金额 [12] 组合销售企业所得税处理 - 买一赠一等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不属于捐赠应将总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比例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 [14]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 取得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规定开具的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15] - 源泉扣缴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不属于居民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不得在居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8]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 -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预缴年底前未取得资格需补缴相应期间税款 [19] 居民企业认定标准 -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为居民企业 [20]
研发费用申报别涨坑!人员、工时、类目易错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6 08:3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人员费用归集 -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仅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参与研发的技工,行政后勤人员如HR、文员等即使从事辅助工作也不属于研发人员,其费用不能归集到研发费用中[4] - 人员人工费用包含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4] - 外聘研发人员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4] 兼职研发人员费用分摊要求 - 兼职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时,企业需记录人员活动情况,并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相关费用,未分配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6] - 企业应使用工时台账、考勤记录、项目日志等如实记录实际工作情况[7] - 费用分摊必须按实际工时占比进行,未分摊的费用不能加计扣除[8] 研发费用中其他相关费用处理 - 企业年金属于"其他相关费用",不能归入人员人工费用,需单独归类[10][12] - 其他相关费用还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其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12] - 所有费用归类必须准确,相关资料需整理留存备查[12]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20000元限额内扣除[23] - 扣除主体可选择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由父母一方扣除[24] - 纳税人需填报患者信息、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金额等信息,并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或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备查[25][26] 个人所得税扫码开票流程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办&查】-【发票管理】-【扫码开票】功能,或使用APP右上角扫描功能扫描销售方出具的二维码开票[30] - 销售方二维码分为基础信息二维码和交易信息二维码两种类型[31] - 基础信息二维码包含销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信息,可长期使用,购买方扫描后48小时内可引用信息开票;交易信息二维码为动态二维码,包含商品名称、金额等交易信息,72小时内有效[32]
曼恩斯特:公司客户多为大型企业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25 11:16
公司客户与应收账款管理 - 公司客户多为资金实力雄厚且商业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 [1] - 公司通过优化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应收账款回款质量整体不存在重大风险 [1] 研发与税务 - 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严格按税收相关政策执行具体比例及金额需查阅公司定期报告 [1]
科技企业减税新政将出
第一财经· 2025-11-12 04:08
文章核心观点 - “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将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以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3] - 多位财税专家预计,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可能从目前的100%提高至120%甚至更高,未来有望达到150%-200%[3][7][8] - 政策旨在通过税收优惠工具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国家科技竞争力,政策逻辑正从“补偿企业成本”转向“投资国家技术未来”[3][1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现状与历史演变 - 中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始于1996年,扣除比例和范围不断扩大,比例从2017年的50%分阶段提高至2023年的100%[5] - 当前政策下,企业投入100元研发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享受200元扣除,对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的比例已阶段性提高至120%[5] - 2024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达3.32万亿元,享受户数61.5万户,较2021年分别增长25.5%和16.7%[15] 政策调整的预期与依据 - 专家预计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加计扣除比例将提高,原因在于这两类企业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主体,且常面临研发投入大、资金短缺问题[6] - 对标国际,美国部分州加计扣除比例可达150%以上,立陶宛甚至允许300%的扣除,中国政策有较大提升空间以增强全球科技竞争力[8][9] - 考虑到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现行统一的100%加计扣除比例使其实际减税额度低于适用25%税率的普通企业,提高比例可更公平有效地激励创新[9] 未来政策优化方向 - 未来政策可考虑引入研发费用增量抵免机制,对企业研发金额超过过去三年平均值的部分按比例给予税收抵免,以刺激研发增量[12] - 建议借鉴“专利盒”制度,对使用高质量专利所赚取的利润适用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5%或10%),激励企业提升研发质量而非仅追求数量[12] - 可考虑根据企业规模、行业及研发强度设置差异化比例,例如对研发强度超10%的高新技术企业,比例可提高至200%,并对初创科技企业探索“前端退税”[13] - 建议简化政策执行流程,推行备案制管理,并统一明确研发费用的归集口径与范围,以降低企业合规成本[14]
科技企业减税新政将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解读“十五五”
第一财经· 2025-11-12 03:29
政策核心内容 - “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将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1] - 政策目标是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突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1] - 当前全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100%,预计针对特定企业的比例可能提高至120%或更高 [1][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演变 - 中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始于1996年,扣除比例和范围不断扩大 [2] - 比例从2017年开始分行业从50%提高至75%,并在2023年全面提高至100% [2] - 2023年至2027年底,对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阶段性提高至120% [2] - 政策调整通常先针对部分行业或特定类型企业,再覆盖所有行业企业,例如2017年率先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比例 [3] 预期政策调整方向 - 专家预计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加计扣除比例可能会提高到120% [4] - 另有专家预测,“十五五”期间整体企业比例可能从100%提升至120%-150%,重点企业比例有望提高到150%-200% [5] - 国际对比显示,美国部分州加计扣除比例可达150%以上,立陶宛甚至允许300%的加计扣除,中国政策有提升空间 [5][6] 政策影响与行业反应 - 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总监表示,比例提高将激励企业进一步投入研发,提升竞争力 [2] - 政策倾斜于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因其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主体,且常面临研发投入大、资金短缺问题 [2] -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优惠税率,现行100%加计扣除比例下,其实际减税额度低于适用25%税率的普通企业 [6] 未来政策优化建议 - 专家建议未来政策应从刺激研发增量转向提高研发质量,可引入研发费用增量抵免机制或专利盒制度 [7] - 可考虑逐步引入研发税收抵免制度,或根据企业研发投入增长率及强度设置差异化优惠力度 [8] - 建议提高企业基础研究支出的加计扣除比例至150%,并对高研发强度企业(如超10%)设置更高比例 [9] - 简化政策执行流程,如推行备案制管理,并统一明确研发费用的归集口径与范围,以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9][10] 政策实施成效 - 2024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达3.32万亿元,享受户数达61.5万户 [10] - 相较2021年度,扣除金额和户数分别增长25.5%和16.7%,推动中国研发投入强度提高至2.68% [10]
劳务派遣服务税务处理全解析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3 01:28
增值税处理 -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或差额纳税方法 差额纳税下以全部价款扣除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 [2] -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 或选择差额纳税按5%征收率计税 [3] -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 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员工费用的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4] 企业所得税处理 -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包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从业人数包含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5] -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发生的费用 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作为劳务费支出 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作为工资薪金和福利费支出 [6]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 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费用属于人员人工费用 [6]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 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可计入研究开发费用的人员人工费用 [7] - 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职工 该单位可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7]
【12366问答】有关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的问答您了解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2 13:34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 纳税人因税务机关原因或不可抗力未能及时履行纳税缴费义务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1] - 纳税人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或明显笔误导致未缴或少缴税费款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1] - 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对经营主体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1][2]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公历年度 距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税费事宜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经营主体不参加本期年度评价 [2] - 纳税缴费信用等级复评表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省税务机关网站下载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 企业可在7月申报期 10月申报期和年度汇算清缴期三个时点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7][8] - 在每年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时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当年上半年或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8][9] -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 申报享受 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9] - 填报报表时需根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第22行填写优惠事项名称和对应金额 [9] - 企业需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并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10] 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 -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及其他涉税事项 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5] - 经营地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 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5] - 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6]
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有调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2 01:0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留存资料要求 -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需至少留存两类核心资料以证明项目属性: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以及企业有权部门关于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9] - 研发过程中涉及的人员和资产费用需留存分配说明 包括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研发人员名单、外聘人员及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和使用记录 [10] - 集中研发项目需留存研发费用决算表、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11] - 企业需建立并留存“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13] 不同类型研发活动的特定资料 - 企业开展自主研发活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需留存的基础资料包括研发项目计划、编制情况及人员名单、费用分配说明以及“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若已取得地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的鉴定意见也应留存 [16] - 企业发生委托境内研发时 除基础资料外需留存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同 [18] - 企业发生委托境外研发时 需额外留存经登记的境外委托合同、银行支付凭证、受托方收款凭据及项目进展情况资料 若存在关联关系 受托方还需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18] 资料留存管理与合规要求 - 企业预缴申报享受优惠时 需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19] - 企业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留存资料需从享受优惠事项当年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20]
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加名或更名要缴税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2 01:08
数电发票服务 - 提供数电发票专项咨询服务,可拨打热线000-12366并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相应服务 [7] - 提供“5+2”全天候不打烊服务,结合“政策+实操”指导 [7] - 支持“语音+文字”双模式交互,方便记忆与操作 [7][9] - 数电发票开具有误时,需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额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不可直接作废 [9]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留存要求 -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留存两类核心资料证明项目属性: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以及企业有权部门关于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12] - 需留存研发活动涉及的“人”和“物”的费用分配证明,包括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编制情况、研发人员名单、外聘人员信息,以及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13][14] - 集中研发项目需留存研发费用决算表、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15] - 企业必须建立并留存“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17] - 自主研发活动需留存的基础资料包括:研发项目计划书和立项决议文件、研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编制情况及人员名单、研发人员和仪器设备的费用分配说明(含使用记录)、“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若已取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也应留存 [19] - 发生委托研发时,委托境内研发需留存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同,委托境外研发还需额外留存经登记的境外委托合同、银行支付凭证、受托方收款凭据及项目进展情况资料,若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21] - 企业预缴申报享受优惠时,需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企业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资料应从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