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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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36
核心观点 -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建方通过转让控股股东新疆融能100%股权 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由冯建方变更为冯现啁 但控股股东仍为新疆融能且持股比例不变[5][6][7] - 本次权益变动采用间接转让方式 交易对价为0元 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直接变动 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6][8][11] - 变动前冯建方通过新疆融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109,708,888股股份 占总股本22.82% 其中70%即76,796,221股处于质押状态[9][11] 权益变动方式 - 转让标的为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受让方冯现啁与转让方冯建方为亲兄弟关系[5][8] - 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0元人民币 交割需在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8] - 本次变动后冯建方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新疆融能持股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6][7][9] 变动目的与计划 - 变动原因为冯建方因个人身体原因拟退出上市公司经营管理 冯现啁基于对公司价值认同及发展信心接手控制权[5]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6][12] - 本次变动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股份权利限制 - 新疆融能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76,796,221股处于质押状态 占其持股总量的70% 其余股份无权利限制[9] - 股份质押情况不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实施 不涉及股份直接过户或权利变更[9] 信息披露 - 本次权益变动已按规定完成信息披露 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已获得必要授权[1][11]
国际实业: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36
公司控制权变更 -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现啁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获得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从而间接控制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2.82%表决权股份[3][6] - 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0元 转让方冯建方因个人身体原因退出上市公司经营管理[5][8]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疆融能 实际控制人由冯建方变更为冯现啁[6][7] 股权结构及持股情况 - 新疆融能持有上市公司109,708,888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22.82%[7] - 其中76,796,221股为质押股份 占新疆融能持股数量的70%[10] - 本次权益变动后 冯现啁通过新疆融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2.82%股份[7][22] 未来经营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10] - 无对上市公司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11] - 无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重大调整计划[12] 公司治理承诺 - 承诺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13][14] - 确认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并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15] -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 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16] 交易合规性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3] - 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8][22]
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25
核心观点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因石碎标减持导致合计持股比例从55.30%降至55.00% [1][5][6] - 权益变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完成 涉及减持1,078,500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0.3% [5][6] - 本次变动系股东个人资金需求所致 未涉及股份质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5][6] 权益变动主体结构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电光科技有限公司及石碎标等6名自然人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1][3][4] -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44.99%股份(162,900,000股) 为公司控股股东 [3][5] - 一致行动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共同控制公司 变动前合计持股200,222,500股(55.30%) [3][5] 权益变动具体细节 - 石碎标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078,500股 持股比例从3.83%降至3.53% [5][6] - 其他一致行动人持股未发生变化:石向才持股5.01%(18,150,000股)、石晓霞持股0.90%(3,250,000股)、朱丹持股0.57%(2,062,500股) [5] - 变动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99,144,000股 占总股本55.00% [5][6] 公司治理与控制关系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石碎标、石向才、石晓霞、朱丹、施鹏与施隆六人 [3][4] -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碎标兼任上市公司董事 公司注册资金12,000万元 [3] - 信息披露义务人确认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超5%的情况 [4] 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股份的可能性 [5] - 若发生进一步权益变动 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 本次变动前6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股份交易行为 [6]
德马科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13
核心观点 -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四家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7,788,393股股份,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从40.43%下降至37.48%,触及5%的整数倍变动阈值 [1][3][6] - 本次减持系因德马投资、创德投资和湖州力固的自身资金需求,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实际控制人卓序仍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保持控制地位 [5][7][8] -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未制定未来12个月内明确的增持或减持计划,且所涉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5][7][10] 信息披露义务人结构 - 湖州德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德马投资)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49.4824万元,卓序持股79.60%并任法定代表人,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住权 [3] - 湖州力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卓序持股1.92%并任执行董事,房殿选持股44.34%为最大股东 [3][4] - 湖州创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400万元,卓序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1.985%,于天文出资比例15%为最高 [4] - 卓序直接持有德马科技531,838股股份(占比0.20%),并通过德马投资、创德投资和湖州力固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5] 权益变动细节 - 德马投资减持6,128,735股(占比2.32%),持股从34.77%降至32.45% [6][7] - 创德投资减持1,203,108股(占比0.46%),持股从3.04%降至2.59% [6][7] - 湖州力固减持456,550股(占比0.17%),持股从2.42%降至2.24% [6][7] - 卓序直接持股未变动,保持0.20%比例 [6][7] - 本次减持通过询价转让方式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股份性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6][9] 控制权与一致性 - 本次权益变动后卓序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德马投资仍为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7][8] - 四家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且不存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超5%的情况 [5][9]
乐鑫科技: 乐鑫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32
核心观点 - 乐鑫科技控股股东乐鑫香港因自身资金需求 在2025年6月3日至7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86,400股 持股比例从40.22%降至39.84% [1][3][4] 权益变动细节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341,400股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45,000股 [3] - 减持后持股数量为62,436,199股 持股比例减少0.37个百分点至39.84% [3][4] - 变动期间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7月29日 [4] 减持计划背景 -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披露减持计划 原计划减持不超过1,350,000股(占总股本1.20%)[3] -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转增4股) 减持上限调整为1,890,000股(占总股本1.21%)[3] - 本次减持系已公告计划的实施部分 尚未完成全部减持计划 [3] 股东持股结构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乐鑫香港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6] - 持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未设置任何质押或冻结权利限制 [5] - 最终控股股东为Espressif Investment Inc 持股比例100% [3] 财务运作情况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并转增4股 [3]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使乐鑫香港持股增加18,006,457股 [7] - 权益变动后实际持股变动为净增加17,420,057股(转增扣除减持)[7]
甘李药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21
核心观点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旭特宏达科技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甘忠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甘李药业股份 导致合计持股比例从42 60%降至40 00% 触及5%整数倍权益变动披露门槛 [1][10][12] - 减持主要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未来12个月内计划继续减持不超过总股本0 57%的股份 [6][7][8] - 本次权益变动不改变公司实际控制人 且不涉及股份质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10][11] 权益变动主体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北京旭特宏达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1 1955万元 法定代表人甘忠如持股65 02%)及一致行动人甘忠如(公司董事及实际控制人) [1][6][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持有超5%权益股份 [6] 权益变动方式及规模 - 权益变动期间为2024年5月24日至2025年7月29日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12,712,002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比例2 20% [10][12] - 甘忠如因总股本变动被动稀释权益比例0 40% 未主动减持 [10] - 变动后合计持股240,426,192股(含28,508,550股限售股) 持股比例降至40 00% [10][12] 未来持股计划 - 旭特宏达计划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399,518股(占总股本0 57%) 该计划已公告但未完成 [7][8] - 减持系员工持股平台内其他自然人股东行为 公司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不参与 [8] 股份权利状态 - 本次变动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无质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11] - 旭特宏达所持股份中69 03%(24,010,000股)已质押 占公司总股本3 99% [11] 对公司影响 - 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亦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内无其他股票交易行为 [11][13]
豪尔赛: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8 16:51
权益变动核心内容 - 信息披露义务人戴聪棋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获得戴宝林持有的豪尔赛23.36%股份(35,128,385股)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及其他非财产性权利,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戴聪棋和刘清梅[5][12] -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保持54.11%不变(81,365,400股),仅表决权结构发生变化[13] - 表决权委托期限自协议签署起至委托方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止,不涉及交易对价支付[6][12] 信息披露义务人背景 - 戴聪棋直接持有公司0.9%股份(1,359,458股),现任北京豪尔赛智慧城域科技经理及财务负责人[6] - 一致行动人包括戴宝林(持23.36%股份)、刘清梅(持23.36%股份)及两家员工持股平台高好投资(持0.77%股份)和龙玺企管[6][7] - 高好投资最近三年总资产稳定在1900万元左右,龙玺企管总资产约500万元,两家企业均无营业收入且净利润为负[7][8] 权益变动影响与承诺 - 公司明确表示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主营业务、重大资产重组、高管调整或修改公司章程的计划[14][15][16] - 承诺保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17][18][19][20] - 最近24个月唯一重大关联交易为上市公司购买戴宝林房产(金额3711.54万元),无其他超过3000万元交易[21] 财务顾问核查结论 - 确认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4][23] - 核查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六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未受证券市场相关处罚[22]
江特电机: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28 16:50
公司股权变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卢顺民间接持股比例从4.10%降至0.02%,直接持股367,271股,占总股本0.02% [5][15] - 权益变动方式包括股份减少和表决权委托,导致实际控制人由朱军、卢顺民变更为王新、朱军 [5][9] - 卢顺民将江特实业25%股权转让给伍佰英里科技,交易金额15,750万元,剩余25%股权表决权委托给朱军 [5][6][9] 交易结构 - 伍佰英里科技以31,500万元受让江特实业50%股权,其中朱军、卢顺民各转让25%股权 [6] - 交易分三期支付:第一期6,300万元,第二期6,300万元,第三期15,750万元 [8][9] - 交易完成后伍佰英里科技持股50%,朱军和卢顺民各持股25% [7] 公司治理变化 - 朱军与伍佰英里科技控股股东王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在江特实业、江特电气、江特电机经营决策中保持一致行动 [5][8] - 卢顺民与朱军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期限5年,委托权利包括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 [10][11] - 卢顺民不再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但仍保留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性权利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卢顺民现任江西江特电气集团董事长、江西江特实业董事长等职务 [12] - 近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记录,近三年无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12][15] - 间接持有的2.04%股份存在质押但风险可控,直接持有的0.02%股份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11][12]
宏盛华源: 宏盛华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之星· 2025-07-28 16:39
公司股权变动 - 山东电工电气拟吸收合并宏盛华源股东陕西银河,完成后将直接持有宏盛华源7.06%的股份(188,921,180股)[3][5] - 本次权益变动前陕西银河直接持有宏盛华源7.06%股份,变动后将不再持有任何股份[7] - 吸收合并后山东电工电气成为宏盛华源直接股东,但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国电气装备,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10] 交易背景与目的 - 交易旨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强化管控并提升管理效率[6] - 山东电工电气与陕西银河于2025年7月28日签订《吸收合并协议》,采取吸收合并形式,合并后山东电工电气存续,陕西银河解散[7] 交易审批进展 - 已履行山东电工电气董事会、中国电气装备董事会审批程序及协议签署[8] - 尚需取得上交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8][13] 股份限售情况 - 交易涉及股份原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8] - 因符合《上市规则》豁免条款,经申请后可提前解除限售[9] 其他重要信息 - 陕西银河在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宏盛华源股票的情况[10] - 本次交易不涉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害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形[13]
国芳集团: 国芳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28 16:27
公司基本信息 - 上市公司名称为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国芳集团,股票代码60108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郑家台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张国芳,住所及通讯地址均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郑家台 [1][2] 股东及股权结构 - 张国芳直接持股28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12% [3] - 张国芳与张春芳(持股20.93%)、张辉(持股6.01%)、张辉阳(持股6.46%)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股75.52% [3] - 张国芳与张春芳为夫妻关系,张辉和张辉阳分别为其女儿和儿子 [3] 权益变动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1][4] - 减持后张国芳持股数量从280,500,000股降至277,013,000股,持股比例从42.12%降至41.59% [6] -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75.52%降至75.00% [6] - 本次减持系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4] 未来持股计划 - 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 [4] - 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股份权利限制 -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7] 历史交易情况 -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7] 其他重大事项 -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7] -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