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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2 11:14
总则与制度依据 - 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以促进公司治理完善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活动提升公司价值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2] - 工作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 禁止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误导性内容 [2] 目的与基本原则 - 目的包括建立良性投资者关系、形成稳定投资者基础、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改善公司治理 [3] - 基本原则涵盖合规性、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沟通及诚实守信 [3][4] 职责与沟通内容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 证券投资部负责日常事务及培训组织 [4][5] - 沟通内容包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数据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 [5] - 法定披露信息需第一时间在指定媒体发布 其他公共传媒不得优先于指定渠道 [4] 自愿性信息披露 - 允许自愿披露超法定要求的信息 如经营计划与战略前景 但需以警示文字列明风险因素 [5][6] - 若已披露信息发生变化 公司需及时更新并持续披露直至事项结束 [6] - 任何方式发布重大信息后需向深交所报告并在下一交易日前正式披露 [6] 投资者关系活动形式 - 通过官网、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电话及现场调研等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 [6][7] - 需为中小股东现场参观提供便利 同时做好信息隔离防止泄露未公开信息 [7] - 投诉处理为首要责任 需完善机制并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的相关活动 [7] 股东会与网络平台管理 - 股东会需提供网络投票并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 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需充分沟通 [8][10] - 官网需设投资者专栏 及时更新信息并区分历史与当前内容 避免误导 [11] - 禁止转载媒体报告或分析师文章 防止影响投资决策 [11] 说明会与调研管理 - 投资者说明会需在非交易时段召开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 [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需举行业绩说明会 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 [12] - 接受调研需签署承诺书 禁止打探未公开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15] - 调研记录需签字确认 若发现错误需要求改正或立即公告 [15][16] 沟通渠道与人员要求 - 设立专人接听的咨询电话 号码变更需及时公告 保证渠道畅通 [18] - 互动易平台答复需谨慎客观 不得夸大影响或与法定信息冲突 [19] - 投资者关系人员需熟悉行业与法规 具备沟通协调能力及诚信素养 [21] 外部机构合作规范 - 可聘用投资者关系顾问 但禁止其代表公司发言或同时服务竞争对手 [20] - 不得向分析师提供未公开信息 出资委托的报告需标注受托性质 [20][21] - 媒体采访需区分宣传资料与独立报道 重大未公开信息不接受采访 [21]
泰禾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2 06:09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信息沟通和完善治理结构 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并提升企业价值 [1][2] 总则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信息披露和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认同 实现尊重和回报投资者的目标 [2] - 管理活动遵循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项基本原则 [2][3] - 交流内容限于已公开披露信息 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3] 管理对象与内容 - 管理对象涵盖在册及潜在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 财经媒体 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个人与机构 [4]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 法定披露信息 经营管理 ESG信息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及风险挑战等 [4] - 公司需通过官网 新媒体 电话及股东大会等多渠道开展管理工作 并清除沟通障碍 [3] 部门设置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 证券与法务部为职能部门 [5][6] - 从业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 专业知识 沟通能力及对公司与行业的全面了解 [6] - 职责包括制度拟定 活动组织 咨询处理 渠道维护 股东权利保障及投资者统计分析等 [6] - 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相关工作 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7] 接待与推广工作 - 工作需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状况 避免误导并确保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8]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证券与法务部具体执行 [8] - 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服务机构 投资者 持股5%以上股东及媒体等 [8][10] - 尽量避免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或采访 [8] 信息保密与公平披露 - 严禁以任何形式发布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回答提问需真实准确并避免预测性言语 [9] - 活动前需确定可回答范围 拒绝涉及未公开信息的提问 [9] - 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 并提前公告时间 方式 地点及出席人员等信息 [9] - 现场参观需预约并由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人员陪同 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信息 [10] 记录与档案管理 - 需对特定对象调研 采访及推广活动进行详细记载 包括时间 地点 方式及内容等 [10][12] - 活动后需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并于次一交易日在互动易平台刊载 [12] - 建立完备档案制度 包括参与人员 交流内容 承诺书及其他相关内容 [12] - 基于交流形成的文件需经公司核查 发现错误或误导性记载需要求改正或公告说明 [12] 互动与沟通管理 - 向特定对象提供信息时 如其他投资者提出相同要求需平等提供 [13] - 再融资过程中需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 不得为吸引认购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13] - 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需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中小股东沟通并答复问题 [13] - 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 变更后需及时公告 [13] 媒体与舆情管理 - 可通过新闻发布会 网上说明会等方式帮助投资者了解已公开重大信息 [14] - 媒体出现重大质疑时可召开说明会 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间 [14] - 需通过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 对重要或普遍性问题需整理并显著刊载 [14] - 需关注互动易及其他媒体报道 依法履行可能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 [14] 审核与责任 - 对非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需严格审查 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15] - 网站 微博 微信等媒体发布需经证券与法务部审核和董事会秘书审批 [15] - 活动中泄露未公开信息需立即报告并公告 同时采取必要措施 [15] - 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 [15]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16]
新农开发: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1 16:26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信息沟通和公司治理 实现价值最大化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坚持诚信规范运作 [2] - 信息客观性: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状况避免误导 [2] - 信息保密: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 [2] - 发言授权: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2] 投资者沟通内容 - 发展战略及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3] - 经营管理信息及环境社会治理信息 [3] - 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3] - 投资者诉求处理及公司面临风险 [3][4] - 其他相关信息 [4] 投资者沟通方式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4] - 股东会及公司网站 [4][6] - 交易所互动平台及一对一沟通 [6] - 邮寄资料及电话传真邮件 [6] - 媒体采访及现场参观 [6] - 现场或网络路演及其他说明会 [6] - 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并由专人负责 [4] 信息披露要求 - 严格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 - 为股东会提供便利及网络投票并会前与投资者沟通 [4] 投资者说明会规定 - 积极召开说明会介绍情况回答问题 [5] - 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需出席否则说明原因 [5] - 需事先公告并及时披露情况 [5] - 现金分红未达标或终止重组等情形必须召开 [5] - 年度报告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行业状况及财务状况等 [7] - 提前征集提问并可采用视频语音形式 [7] 投资者权益支持 - 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保护机构活动 [7] - 积极配合纠纷调解 [7] - 公司承担投资者诉求处理首要责任 [7] 媒体与宣传管理 - 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不以有偿影响客观独立 [7] - 及时关注媒体报道并必要时回应 [7] 组织与实施架构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 [7] - 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处理日常事务 [7] - 控股股东及高管需高度重视支持 [8] 主要职责 - 拟定制度及建立工作机制 [8] - 组织沟通活动及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 [8] - 管理投资者关系平台及保障股东权利 [8] - 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及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 [8] - 开展改善投资者关系活动 [8] 禁止行为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或冲突信息 [8] - 不得发布误导虚假或夸大信息 [8] - 不得选择性披露或重大遗漏 [8] - 不得预测股价或未经授权发言 [8] - 不得歧视中小股东或违反公序良俗 [8][9] - 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9] 人员素质要求 - 需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素养 [9] - 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 [9] - 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 [9] - 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 [9]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定期对董事高管等开展系统性培训 [9] - 督促参加监管机构相关培训 [9]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9] - 记录活动内容并以电子或纸质存档 [9]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9] 制度附则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0]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0] - 自董事会批准日起生效并废止原制度 [10]
日久光电: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1 16:17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与投资者的沟通 提升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 实现投资者尊重 回报和保护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了解 [2] - 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2] - 形成服务投资者 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2]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 [2] - 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原则 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 - 平等性原则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 [3] - 主动性原则 主动开展活动 听取意见建议 回应诉求 [3] - 诚实守信原则 注重诚信 规范运作 担当责任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环境社会治理信息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风险挑战及其他相关信息 [3][7] 投资者关系管理形式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 包括官网 新媒体 电话 传真 邮箱 投资者教育基地等 [5] - 加强网络渠道建设运维 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 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 [6] - 为中小股东机构投资者现场参观座谈提供便利 做好信息隔离 [8] - 通过路演 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交流 [8] - 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8] - 活动后编制记录表 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 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4][8] 投资者说明会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 重大事项说明会等 [9] - 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出席 不能出席需公开说明原因 [9] - 召开前发布公告 说明时间方式地点网址出席人员及主题 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 [9] - 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 开通提问渠道 予以答复 [10]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 说明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 分红情况 风险与困难等内容 [10] 接受调研 - 接受调研时妥善开展接待工作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 - 不得利用调研从事市场操纵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11] - 调研前告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全程参加 [11]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 签署承诺书 [11] - 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 参加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 具备条件可录音录像 [12]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 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的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 [12] 投资者关系工作组织和实施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 证券部门具体承办 [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14]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组织沟通联络活动 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建议 管理维护相关渠道平台 保障股东权利行使 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 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等 [14][15]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职业素养 专业知识结构 沟通协调能力 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 [14]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14] - 定期进行系统培训 增强对法律法规规则和规章制度的理解 [15]
浙江华业: 1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1 13:18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通过信息披露加强沟通促进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了解与认同 [2] - 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树立良好市场形象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2] - 形成尊重投资者和服务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2] -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 [2] - 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遵循合规性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 -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创造机会 [2] - 主动开展管理活动听取建议并及时回应诉求 [2] - 坚持诚实守信原则规范运作承担责任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 - 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3] -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 -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3] - 政府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 [3] 投资者沟通内容 - 公司发展战略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3][7] - 经营管理信息和环境社会治理信息 [3][7] - 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程序 [3][7]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和公司面临风险挑战 [3][7] 投资者沟通方式 - 通过官网新媒体电话传真邮箱等多渠道沟通 [5] - 利用股东会说明会路演接待来访等方式交流 [5] - 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与投资者充分协商 [5] - 开设网站专栏并定期更新投资者关心信息 [5] 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施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传真邮箱并由专人负责 [6] - 为中小投资者分析师现场参观座谈提供便利 [6] - 在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 [6]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出席说明会 [6] 投资者关系工作职责 - 分析研究投资者构成变动及媒体意见反馈 [8] - 整合发布信息举办会议接受咨询接待来访 [8] - 维护与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等公共关系 [8] - 在重大事项后配合实施方案维护公司形象 [8] 投资者关系工作保障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 [7] - 证券事务部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 [7]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归集各部门及子公司信息 [9] - 工作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 [9]
天虹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1 11:13
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促进了解并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涵盖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及诉求处理等活动,目标为提升治理水平与企业价值[2] 管理原则 - 合规性:需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内部制度[3] - 平等性: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便利条件[3] - 主动性: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并听取建议[3] - 诚实守信: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交流内容以已披露信息为准[3][4]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资本运营部为执行部门,其他部门需配合工作[5][6][7] - 禁止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股价承诺、歧视中小股东及内幕交易等[8] - 从业人员需具备法律财务知识、沟通能力及对公司与行业的全面了解[9] 管理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ESG、股东权利行使程序等[8] - 渠道包括官网专栏、电话、互动易平台、现场调研及业绩说明会等[12][13][14][17] - 现场调研需预约并签署承诺书,形成书面记录或录音[20] - 投资者说明会需提前公告,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18][19] 互动平台管理 - 互动易回复需谨慎客观,避免夸大或误导性语言,信息需与法定披露一致[23][24][25] - 重要问答需整理并显著刊载,关注媒体报道并履行可能的披露义务[23][26] 档案与纠纷处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需建立档案,保存记录及附件至少3年[27][28] - 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纠纷处理以公司为首要责任方,可申请调解[29] 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31][32]
福达股份: 福达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1 09:1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标 - 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2] - 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 基本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4] - 工作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监管部门 [5] - 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并提供便利 [2] 工作内容与职责 - 工作内容包括信息披露、沟通交流和投资者服务 [6]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证券部为执行部门 [12] - 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3] 沟通方式与实施规范 - 沟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会议、调研及网络平台 [8] - 法定披露信息需第一时间在指定媒体发布 [9] - 优先使用互联网提高沟通效率并降低沟通成本 [10] 人员培训与部门要求 - 需对全体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 [11] - 证券部员工需具备专业知识、沟通技能及合规意识 [15] - 证券部需制定完备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 [14]
燕京啤酒: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修正案
证券之星· 2025-08-10 08:16
公司制度修订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的议案》,修订内容基于《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1] -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及对照表于2025年8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其他未修订条款保持不变 [1][7] 接待与推广工作范围 - 制度明确接待和推广工作包括投资者调研、一对一沟通、股东大会、路演、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旨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沟通 [2] - 新增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在接受调研前需告知董事会秘书,且董事会秘书原则上需全程参与 [2] 信息披露管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 [3] - 通过各类沟通活动交流的内容仅限于已公开信息或非公开非重大信息,禁止透露未披露重大信息 [3] - 新增规定要求公司除依法披露信息外,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回应投资者关切 [3] 特定对象沟通规范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需签署承诺书,内容包括不故意打探未公开信息、不泄露获取的信息、不在研究文件中使用未公开信息等 [4][5] - 公司需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对调研记录签字确认,必要时录音录像,并明确信息泄露的应对措施 [5] 重大信息保密措施 - 商务谈判或贷款等特殊情况下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对方需签署保密协议并承诺不买卖公司证券 [6] - 股东大会中通报的未公开重大信息需与决议公告同步披露 [6] - 与持股5%以上股东等特定对象交流时若发生信息泄露,需立即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6] 活动记录与责任 - 公司需建立备查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内容及泄密处理情况(如有) [6] - 若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慎泄露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通过指定媒体正式披露 [6] - 董事、监事、股东等相关方违反制度规定需承担相应责任 [6] 制度生效与实施 - 修订后的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程序相同 [7]
博通集成: 博通集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治理水平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活动增进投资者认同,实现尊重、回报和保护投资者的目标[1]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遵守法律法规)、平等性(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性(及时回应诉求)及诚实守信[1]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与要求 - 工作目标包括建立良性投资者关系、形成服务投资者的企业文化、促进公司利益与股东财富增长并举[2] - 公司需客观真实反映经营状况,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未经授权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发言[2][6]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对象 - 沟通对象涵盖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2] - 沟通内容涉及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ESG信息、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2][4] 投资者沟通方式 - 主要方式包括公告(定期/临时报告)、股东大会(提前披露议案)、公司网站(更新投资者专题)、电话/电邮咨询及现场参观(需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4] - 特殊情形下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或重大事件引发市场质疑[5] - 禁止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非公开发行股票推介需避免公开方式及提前披露[6]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证券部为执行部门,负责信息披露、媒体合作及危机处理等[6][9] - 投资者关系人员需具备法律财务知识、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公司其他部门需配合提供披露信息[9][10] 实施与监督 - 投资者关系活动需建立档案记录参与人员、内容及反馈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指定信息披露平台[6][9] - 禁止行为包括发布误导性信息、选择性披露、预测股价或歧视中小股东等[6][8]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2][13]
丰茂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促进了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包括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活动,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 - 平等性原则: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创造机会 [2] -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应注重诚信、规范运作,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3] - 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3] -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3]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 [3]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和方式 - 公司重大事项受市场关注或质疑时,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4] - 投资者说明会应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开通提问渠道并做好答复 [4]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处理提问 [5]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年度报告说明会、股东会、公司网站等 [5]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为职能部门 [7] -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投资者诉求等 [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7]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 - 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状况 [8]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或媒体采访 [9] - 公司接受调研或采访时,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9] - 特定对象到公司参观或座谈需预约,董事会秘书同意后方可接待 [9]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和信息披露 - 公司应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和公司网站刊载 [10] - 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详细记载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保存至少三年 [11] - 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报道,必要时予以适当回应 [12] 附则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1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