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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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泰安中支开展“7.8保险五进入”活动 打通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
齐鲁晚报· 2025-07-08 08:09
保险公众宣传活动 - 幸福人寿泰安中支联合6家同业公司组成金融知识宣传队,在岱岳区光彩大市场开展"7.8保险五进入"活动,采用"双轮驱动"宣传模式 [1] - 活动围绕"爱和责任 保险让生活更美好"年度主题,旨在增强公众对保险的认知与信任 [1] 金融知识普及内容 - 宣传队设立"金融知识驿站",通过发放宣传折扇等形式向商户普及金融知识 [3] - 宣传内容涵盖四大维度:惠民保险政策解读、新《反洗钱法》修订要点、非法金融活动手法剖析、安全生产建设要求宣导 [3] - 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帮助商户识别金融风险并树立科学理财观念 [3] 反诈专题培训 - 活动设置"反诈微课堂",通过"法律条文解读+真实案例还原+现场互动答疑"方式揭露"代理退保黑产""虚假理赔骗局"等新型诈骗手段 [4] - 重点警示老年群体易受骗的"高收益理财"骗局,并展示保险业反欺诈工作成果 [4] 公司长期规划 - 幸福人寿泰安中支将持续强化责任担当,构建常态化金融知识普及机制 [4] - 公司计划持续开展基层宣教、优化培训内容,以提升公众金融素养并营造健康金融环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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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 2025-07-08 08:09
事件概述 - 陆先生携带140多斤1角硬币前往上海农商银行兑换,但被网点拒绝[1] - 这些硬币共20000多枚,总重量140多斤,金额为2000多元[1] - 7月3日陆先生再次携带一袋1角硬币到上海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讨说法",工作人员仍拒绝兑换[1] 硬币来源 - 陆先生从事烟酒礼品回收生意,这些硬币来自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通过焚烧炉灰筛选所得,用于支付货款[4] - 2024年底开始陆续收集重达几千斤的硬币,总金额有10多万元[4] - 已向十余家银行兑换硬币,多数机构正常受理,但上海农商银行多次拒绝[4] 银行拒绝理由 - 银行质疑如此大量残损人民币的来源,有义务查清资金来源以防止洗钱活动[4] - 根据《反洗钱法》,金融机构需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对客户资金来源进行尽职调查[4] - 陆先生提供的公司证明中单位名称被隐去,银行无法核实钱币来源进行背调[4] 监管规定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三条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4] - 对于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4] 警方介入 - 辖区警方到场核实后确认硬币无假币嫌疑且来源合法[6] -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未见到陆先生提供的相关警方书面证明[6] - 警方出警是因为陆先生扰乱了银行正常的营业秩序,对其进行劝离,并未对残损人民币进行鉴定[7] 后续处理 - 银行表示愿意派车送陆先生去中国人民银行在上海指定的四家专业处理残损人民币的银行网点兑换,但遭到陆先生拒绝[7] - 截至发稿时,陆先生已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投诉热线12363提交投诉,并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权[7]
上海农商行拒2万枚硬币兑换,银行回应客户无法说明硬币来源
贝壳财经· 2025-07-07 13:05
事件概述 - 客户携带140多斤(约20000枚)发黑的1角硬币(总金额2000多元)前往上海农商银行兑换被拒 [1][2] - 硬币来源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通过焚烧炉灰筛选所得,客户从事烟酒礼品回收生意 [4] - 客户2024年底起已累计收到几千斤类似硬币(总金额10多万元),多数银行正常受理兑换 [4] 银行处理情况 - 上海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拒绝兑换且未说明理由 [2] - 银行质疑客户无法清晰说明巨额残缺污损人民币来源,涉及反洗钱调查义务 [5] - 客户提供的公司证明未显示具体单位名称和联系人,银行无法核实资金来源 [5] - 银行表示愿意派车送客户至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4家专业兑换网点但遭拒 [9] 法规依据 -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无偿兑换符合标准的残缺污损人民币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来源进行尽职调查 [5] 争议焦点 - 客户声称警方已确认硬币来源合法,但银行表示未收到书面证明 [8] - 银行称当日报警是因客户扰乱营业秩序,警方未对硬币进行鉴定 [8] - 银行指出基层网点缺乏人力处理大规模特殊硬币清点工作 [9] 后续进展 - 客户已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投诉热线12363提交投诉 [9] - 客户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9]
上半年反洗钱罚单同比猛增近三倍!湘财证券“老鼠仓”被重罚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07 12:07
总体处罚情况 - 金融机构上半年收到罚单3311张,同比减少14.13% [1] - 罚没金额合计9.78亿元,同比减少24.24% [1] 监管机构处罚力度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出罚单2083张,罚没金额5.95亿元,处罚力度较去年同期减轻 [1] - 央行开出罚单895张,同比大增202.36%,罚没金额3.1亿元,同比大增179.28% [1] 月度处罚分布 - 1月为处罚高峰,罚单数量933张,罚没金额3.67亿元,占上半年总罚没金额37.53% [4] - 6月罚没金额回升至1.58亿元 [4] - 2-5月处罚力度相对平稳 [4] 银行业处罚情况 - 银行业被处罚2181次,罚没金额7.21亿元,占金融机构罚没总额73.72% [7] - 主要违规领域包括信贷业务处罚、反洗钱业务违规、内控管理不到位、支付结算业务违规 [7] 保险机构处罚情况 - 保险机构被罚825次,罚没金额1.51亿元 [10] - 违规行为集中在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 [10] 证券机构处罚情况 - 券商被罚93次,合计罚没3608.24万元 [10] - 投行业务违规为重点处罚领域 [10] 大额罚单案例 - 中国农业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被央行罚没5160.54万元 [10] - 中国光大银行因类似违规被罚没1878.83万元 [10] - 湘财证券原总裁孙永祥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罚没1842.29万元 [10][12] - 中国进出口银行因超授信发放贷款等违规被罚1810万元 [11] - 中国民生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等被央行罚没1804.57万元 [11] - 交银理财因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等被罚1750万元 [11] -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因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等违规被罚1680万元 [11] - 东吴证券因投行业务未勤勉尽责被罚1336.44万元 [11][12] - 中银理财因非标债权投资管理不到位等被罚1290万元 [11] - 恒丰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等被央行罚没1060.68万元 [11] -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因未严格执行条款费率等被罚1033.71万元 [11] 反洗钱处罚趋势 - 反洗钱相关罚单610张,同比猛增278.88% [15] - 被罚机构达247家,以银行为主,包括券商和保险公司 [15] - 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收到较多反洗钱罚单 [15] 存款业务违规处罚 - 存款相关违规罚单55张,同比增加44.74% [16] - 违规行为包括虚增存款、设置不合理存款考核要求、存贷挂钩等 [16] - 虚增存款手段包括利用承兑贴现业务虚增规模、贷款资金转存款等 [16] 金融统计与数据管理处罚 - 含"统计"违规的罚单99张,同比大增67.8% [18] - 违规行为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提供虚假统计报表等 [18] - 被罚机构包括80家银行和1家保险公司 [19] 机构处罚排名 - 罚没金额前十的银行以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为主 [20] - 工商银行等主要因信贷领域违规被罚,涉及贷款三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等 [21] - 非银机构罚没金额前十名以保险公司为主(占5席),涵盖理财公司、证券公司等 [24]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以2004.18万元罚没金额居非银机构首位 [24] - 交银理财、东吴证券罚没金额分列非银机构第二、第三 [24] - 保险公司违规主要集中在虚列费用、编制虚假资料、销售误导等方面 [24]
事关稳定币!深圳发布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 2025-07-07 07:49
稳定币风险警示 - 近期以稳定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受到市场广泛关注 但存在不法机构利用"金融创新""数字资产"等噱头吸收资金 诱导公众参与交易炒作 [3] - 不法机构通过编造"虚拟货币""虚拟资产"等投资项目进行虚假宣传 滋生非法集资 赌博 诈骗 传销 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3] - 专责小组强调此类机构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 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 提醒公众增强理性投资意识 [3] 监管动态 -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指出稳定币应作为支付工具而非投机工具 强调需客观看待其应用场景 [6] - 国际清算银行年度报告指出稳定币未达到货币体系支柱要求 在单一性 弹性和完整性测试中表现不佳 [7][8] - 稳定币匿名性和跨境便利特性带来反洗钱挑战 国际监管合作正逐步建立以管控风险 [7] 行业应用现状 - 除稳定币外 新型支付工具还包括央行数字货币网络 代币化存款 快速支付系统跨境连线等 发展前景由市场决定 [7] - 公链匿名性虽保护隐私 但缺乏KYC标准加剧了非法使用风险 成为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潜在工具 [8]
10万元现金买黄金珠宝,需身份核验
搜狐财经· 2025-07-04 10:01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将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商全面纳入国家反洗钱监管框架 [1] - 新规针对黄金、白银、铂金、钻石、玉石等交易领域,系统性反洗钱要求正式确立 [1] - 新规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1] 监管具体要求 - 单笔或当日累计达人民币1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的现金交易需履行严格反洗钱义务 [4] - 从业机构需有效识别、核实客户身份,深入了解交易目的和资金来源 [4] - 中国人民银行保留动态调整现金交易报告金额门槛的权力,当前10万元标准可能随风险变化调整 [4] 行业自律机制 - 上海黄金交易所、中国黄金协会、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上海钻石交易所等会员单位需牵头建立"行业反洗钱自律机制" [4] - 自律机制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运作,职责包括制定行业规范、组织培训、协调可疑交易报送、评价分类会员机构等 [4] 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 - 中国人民银行将评估从业机构洗钱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高风险机构强化监管,低风险机构可简化要求 [5] - 从业机构需建立风险评估机制,至少每三年全面评估一次风险,并在推出新产品、新业务或使用新技术前进行专项评估 [5] 客户尽职调查要求 - 除10万元及以上现金交易外,机构怀疑交易涉嫌洗钱或对客户身份存疑时也必须启动尽调 [5] - 对高风险客户(如来自高风险国家地区、涉及敏感政治人物)需采取强化措施,如获取额外材料、加强监控等 [5] - 对低风险客户可在核实基本身份信息前提下采取简化措施,但需定期审查,风险上升时停止简化 [5]
反洗钱监管加码 10万元现金买黄金要报告
搜狐财经· 2025-07-04 06:21
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明确境内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商需履行反洗钱义务 [1] - 将大额交易报告起点金额从5万元提升至10万元(含等值外币),覆盖贵金属和宝石全产业链 [4] - 要求从业机构对单笔或日累计达10万元的现金交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4][5] 监管升级背景 - 贵金属和宝石行业因产品高价值、易流通及交易隐蔽性,常被用于洗钱和恐怖融资 [5] - 犯罪分子通过现金交易购买贵金属/宝石清洗非法资金,管理办法通过"了解你的客户"原则设置交易节点筛查网 [5] 监管措施细化 - 客户身份资料保存年限从通知的5年延长至10年,需登记姓名、证件号等基本信息 [6] - 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高风险机构强化措施,低风险机构可简化或豁免 [6] - 明确从业机构法律责任,对失职行为追责直至刑事处罚,并强调反洗钱信息保密义务 [6] 行业协同机制 - 建立行业反洗钱自律机制,由交易场所、自律组织等参与并接受央行指导 [7] - 鼓励集团内部信息共享,形成"自律+监管"双重防线 [7] - 要求加强内部培训,提升员工反洗钱执行能力,推动合规内控机制建设 [7] 银行风险提示动态 - 上海银行指出贵金属交易金额大、现金比例高,属国际公认洗钱高风险领域 [9] - 惠州农商行强调贵金属匿名性强、易变现,易被洗钱团伙利用 [10] - 工商银行淄博分行向商户普及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监测要点及洗钱危害案例 [10] 实施预期影响 - 管理办法8月1日实施,预计提升行业合规水平,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10] - 从业机构需提前完善内控制度及员工培训,确保新规落地 [10]
反洗钱剑指黄金珠宝,现金交易超10万将上报
搜狐财经· 2025-07-04 04:00
核心观点 - 央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将黄金、宝石等贵重物品列为监管对象,提高洗钱难度和成本 [2] - 新规将贵金属和宝石全产业链纳入反洗钱监管,建立"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立体监测网络,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8] - 监管范围扩大至所有从事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机构,包括中小商户、金店、批发商等,即使贵金属交易仅为辅营业务 [4] 监管政策调整 - 现金购买黄金达10万元及以上需上报,报告起点金额从2017年的5万元上调至10万元,可能与金价上涨有关(当前上海金价约770元,为2017年的三倍) [3][6] -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存期限从五年延长至十年,增强追溯能力 [6][7] - 客户尽职调查机制升级,除10万元以上现金交易外,若存在"合理怀疑洗钱"或"身份信息存疑",从业机构需强制开展调查 [5] 行业现状与案例 - 贵金属交易金额大、现金交易占比高,国际社会普遍视为洗钱和恐怖融资高风险领域 [2] - 电信网络诈骗人员通过黄金、珠宝"洗白"电诈资金的案例频发,例如江苏南京公安机关侦办的案件中,诈骗分子诱骗受害人用涉诈资金购买黄金转移赃款 [9][10] - 移动支付普及背景下,提高报告起点金额使监管更精准聚焦于真正具有洗钱风险的大额交易 [10]
8月1日起黄金买卖大变化!现金交易超10万必须登记
搜狐财经· 2025-07-03 09:17
行业监管新规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1] - 单笔现金交易金额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的黄金、钻石等购买业务需识别客户身份并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1] - 新规适用于传统金店、珠宝行、银行、典当行等所有从事贵金属和宝石交易的机构 [3] 政策背景与目的 - 近年来利用贵金属交易进行非法资金转移的案件增加,国际反洗钱标准升级 [3] - 旨在完善反洗钱监管体系,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 [3] 消费者影响与应对 - 普通消费者的正常黄金购买需求不受影响,婚庆首饰、投资金条等常规购买可正常进行 [5] - 现金交易金额超过10万元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线上交易和非现金支付不受限制 [5] - 专家建议大额交易优先选择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5] 行业反应与市场动态 - 多家金店已开始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准备身份登记系统 [7] - 部分顾客提前下单,担心新规实施后手续变复杂,但登记流程简单,对大多数消费者影响不大 [7] - 业内人士预计短期内可能出现黄金购买小高峰,随后市场恢复正常 [7] 专家建议与市场展望 - 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贵金属,保留购买凭证 [9] - 投资需求可考虑银行的纸黄金、黄金ETF等产品,交易便捷且避免实物存储麻烦 [9] - 新规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黄金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9]
现金购金宝石超10万需上报,央行反洗钱新规8月1日生效
环球网· 2025-07-03 02:24
政策背景与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 [1] - 新规将现金交易报告起点金额从5万元提升至10万元(含等值外币),扩大监管覆盖范围 [3] - 明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及其制品,宝石涵盖钻石、玉石等天然宝石及加工品 [3] 监管要求与执行细则 - 从业机构需履行反洗钱义务,接受监管并配合调查,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 [3] - 对单笔或日累计10万元以上现金交易、可疑洗钱活动需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3] - 达到报告标准的交易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3] 行业影响与政策目标 - 贵金属因货币属性强、变现能力高且难以追踪,常被用于洗钱,新规旨在堵住漏洞 [3] - 2024年人民银行联合11部门开展打击洗钱行动,接收可疑交易线索1.1万份,破获案件1300余起 [4] - 新规通过扩大监管对象和提升门槛,进一步压缩洗钱空间,强化金融秩序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