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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华阳股份(600348)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9元
搜狐财经· 2025-07-12 18:10
股价表现 - 华阳股份7月11日收盘价为7.04元,较上周6.84元上涨2.92% [1] - 本周盘中最高价7.09元(7月11日),最低价6.79元(7月7日) [1] - 公司当前总市值253.97亿元,在煤炭开采板块市值排名11/30,A股市场排名630/5149 [1] 分红派息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9元(含税),以总股本3,607,500,000股为基数,合计派发11.15亿元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除权除息及红利发放日为7月15日 [1] - 无限售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税 [1] - QFII及沪股通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781元 [1] - 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由公司自行发放,不代扣税 [1] 投资者联系 - 咨询部门为证券部,联系电话0353-7078618 [1]
爱博医疗: 688050爱博医疗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25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1]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1] - 公司总股本由193,138,143股增加至193,403,17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42,800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93,260,375股[1]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3497)元/股,其中0.3497元/股为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计算方式为(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即193,260,375×0.35÷193,403,175≈0.3497元/股[1] - 本次利润分派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派送红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1] 分配实施 -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1] - 公司股东解江冰、北京博健和创科技有限公司等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1] -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5元[1] 税收政策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取得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由公司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15元[3] - 香港联合交易所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15元[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现金红利所得税,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35元[4] 相关ETF - 科创100ETF华夏(产品代码: 588800)跟踪上证科创板100指数,近五日涨跌0.92%,市盈率228.80倍[6] - 最新份额为29.7亿份,减少了3.2亿份,主力资金净流入647.1万元[6] - 估值分位为59.74%[7]
中船防务: 中船防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2:18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A股现金红利为0.07元(含税),总派发现金红利98,945,446.46元(含税),以总股本1,413,506,378股为基数 [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 [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27日审议通过 [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8日 [1][2] - H股股东分红事宜需参考香港联交所披露的公告 [1] 分配实施方式 - A股股东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发放日领取,未指定交易的由结算公司暂存 [2] -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A股股东,其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 税务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代扣个税,实际派发0.07元/股,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1个月内税负20%(实发0.056元),1-12个月税负10%(实发0.063元),超过1年免税(实发0.07元)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发0.063元/股,可申请税收协定优惠 [4][5]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发0.063元/股,符合条件者可申请退税 [5] - 居民企业股东自行申报所得税,实发0.07元/股 [6] 咨询渠道 - 权益分派事项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0-81896411或传真咨询,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37号船舶大厦15楼 [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调整后总股本1,552,439,109股扣除回购股份9,159,925股后的1,543,279,18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262,357,461.28元 不送红股且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6] - 权益分派调整原因:可转债转股及2025年回购股份注销导致总股本由1,560,998,425股缩减至1,552,439,109股 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总额 [2][3] - 除权除息计算: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为0.1689969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689969元/股 [2][11]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因权益分派实施 "山路转债"转股价格由7.81元/股调整为7.64元/股 调整生效日为2025年7月17日 [13][19] -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 派发现金股利时P1=P0-D(D为每股派现金额) [15][19] - 可转债转股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3日 调整期间暂停转股 [13][3] 诉讼仲裁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12个月累计诉讼仲裁金额达304,207.84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其中单笔超5,000万元案件10件 涉案金额229,103.84万元 [19][24] - 案件分类:原告涉案185,903.63万元 被告涉案118,074.08万元 第三人涉案230.13万元 目前无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单项重大诉讼 [19][20] - 部分案件尚在审理中 对当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10 20:46
权益分派方案 - 以总股本1,342,902,078股扣除回购股份30,849,340股后的1,312,052,73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7566元(含税),合计派发66,595,336元 [1][3]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为0.495906元(66,595,336元/1,342,902,078股*10) [1][9] -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2] 除权除息安排 - 除权除息参考价=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495906元/股 [2][9]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7日 [5] - 分红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6] 分红实施细节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7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 [7] - GDR投资者现金红利由德意志美国信孚银行于2025年7月23日发放 [8] - 自派股东包括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东 [8] 税务处理 - 香港投资者、QFII、RQFII及首发前限售股股东每10股派0.456809元(税后) [4] - 个人投资者根据持股期限实行差别化税率(1个月内补缴0.101513元/10股,1-12个月补缴0.050757元/10股,超过1年免税) [4] - GDR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8]
交建股份: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16:09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A股总股本618,924,23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6,546,700股后612,377,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9,804,539.78元(含税)[2] - 差异化分红方案实施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64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0.064)元/股[3]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7/16,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7/17[5]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3] - 公司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俞发祥、黄山市为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4] 个人所得税政策 - 个人股东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税率为20%,持股1个月至1年(含1年)的税率为10%,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7] - 公司向个人股东派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8]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的股份,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85元[9]
浙江建投: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13:08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081,782,9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含税),共计分配股利54,089,146.95元 [1] - 分配方案不涉及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若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1] 调整后的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总股本由1,081,782,939股变更为1,081,784,396股,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至54,089,219.80元 [2] - 因"浙建转债"处于转股期,最终分配金额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 [2]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等境外机构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每10股派0.50元(扣税后) [2] 股权登记与除权安排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6日 [3]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7日 [3]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权益分派实施后,"浙建转债"转股价格将从10.96元/股调整为10.91元/股 [3] -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 [3]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分派对象为2025年7月1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现金红利不足,相关责任由公司承担 [3]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9 19:30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5元[2] - 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57,531,70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3]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3,629,756.20元(含税)[3] -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 差异化分红安排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488元/股)÷(1+0)[5] - 实际每股现金红利=(157,531,708×0.15)/158,781,708=0.1488元/股[5]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5] 实施时间与对象 - 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2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2]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50,000股不参与分配[3][6] 红利发放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5] - 袁美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谭文清所持股份由公司自行发放[7]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内按不同税率征收[8][9]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0.135元[9]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0.135元[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0.15元[10]
中重科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业务申请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9 16:25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总股本629,538,080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966,400股(占比0.79%)后,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元(含税)[1]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221,730.88元(含税),以差异化权益分派申请日的总股本计算[2]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总额[2] 除权除息影响 - 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4年5月21日)收盘价为10.39元/股,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0655元/股,实际分派为0.066元/股[2] - 虚拟分派与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分别为10.3245元/股和10.3240元/股,差异绝对值仅0.0048%,影响低于1%[2] 公司承诺事项 - 公司承诺在权益分派实施期间不进行可能导致股本总额、回购账户股份数量等变动的行为,包括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等[3]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认为本次差异化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未损害股东利益[4]
通达动力: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9 16:25
股份回购事项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 回购价格上限为1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介于3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 [1] - 回购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完成 [1]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原因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 [1] - 因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3,206,496元(165,081,200股×0.08元/股) [2] - 按总股本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799908元,导致回购价格上限从15元/股调整为14.92元/股(15元-0.0799908元) [2] 调整后回购规模测算 - 按上限5000万元和14.92元/股计算,预计可回购约333.29万股,加上已回购的1.88万股,合计335.17万股,占总股本2.03% [2] - 按下限3000万元和14.92元/股计算,预计可回购约200.97万股,占总股本1.22% [2] 其他事项说明 - 除价格调整外,回购方案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3] - 公司将根据法规要求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