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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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互娱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三七互娱公司及责任人被罚逾3200万
第一财经· 2025-10-31 15:39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三七互娱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约3255万元罚款 [1] - 此次处罚源于2023年6月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 - 立案调查历时两年多后得出结果 [1] 涉嫌违法事实详情 - 2014年至2020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1] - 2018年年度报告未披露收购江苏极光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1] - 2020年间接收购广州三七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相关临时公告虚假记载且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 - 2018年至2021年年报未披露与海南力源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1]
三七互娱(002555.SZ)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智通财经网· 2025-10-31 14:54
公司涉嫌违法事实 - 2014年至2020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1] - 2018年年度报告未披露收购江苏极光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1] - 2020年间接收购广州三七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2020年12月7日披露的临时公告虚假记载、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 - 2018年至2021年年报未披露与海南力源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1]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 - 对三七互娱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1] - 对相关责任人李卫伟、曾开天、胡宇航、杨军、叶威、吴卫红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 [1]
蓝科高新因信披违规等问题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多名责任人被追责
证券日报网· 2025-10-31 13:47
监管处罚 - 公司因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违规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 [1] - 违规行为涉及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以及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2] - 交易所对公司、原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3] 关联交易违规 - 公司未在2019年和2020年年报中披露关联方江苏恩高及其关联交易 [1] - 2019年关联交易金额为4476.43万元,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为7236万元 [1] - 原控股股东中国能源未履行主动告知义务 [2] 资金占用违规 - 2019年公司向关联供应商支付4700万元采购款,资金在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被中国能源实际使用 [2] - 该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在相应年度报告中披露 [2] - 公司因此在2024年4月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 会计差错更正影响 - 2019年度调减总资产97.6万元,占更正前总资产的0.03%,调减归母净资产97.6万元,占更正前归母净资产的0.06%,调减归母净利润132.05万元,占更正前归母净利润的3.64% [2] - 2020年度调增归母净利润132.05万元,占更正前归母净利润的7.14% [2] 相关责任人 - 原控股股东中国能源时任董事长刘斌因知悉情况并安排合同签订和资金划转被认定负主要责任 [2] - 公司时任董事长段玉林作为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2] - 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周春平作为具体负责相关合同起草的管理人员负主要责任 [2]
三七互娱:因信披违规拟被罚三千余万元 审慎判断不触及强制退市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31 13:46
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 - 公司2014年至2020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均存在虚假记载[2] - 公司2018年年报未披露收购江苏极光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2] - 公司2020年间接收购广州三七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相关临时公告虚假记载、2020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2] - 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报未披露与海南力源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2] - 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3] - 对董事长李卫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400万元罚款[3] - 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杨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3] - 对副董事长、总经理曾开天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3] - 对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叶威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3] - 对副董事长胡宇航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3] - 对吴卫红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4] 公司对处罚影响的评估 - 公司审慎判断上述情况不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无需申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 - 公司判断亦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4]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4] 事件背景与公司近期情况 - 2023年6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卫伟和副董事长曾开天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4] - 公司近期完成董事会换届,李卫伟续任董事长,曾开天、胡宇航任副董事长,叶威等接任非独立董事[5] - 公司2025财年第三季度营收为39.75亿元,同比下降3.23%[5] - 公司2025财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9.44亿元,同比增长49.24%[5] - 公司2025财年前三季度营收为124.61亿元,同比下降6.59%[5] - 公司2025财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23.45亿元,同比增长23.57%[5]
蓝科高新:收到甘肃证监局警示函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31 10:59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收到甘肃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 公司时任董事长段玉林和时任副总经理周春平一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公司前任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刘斌也因未配合披露问题被采取相同措施 [1] 信息披露违规内容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江苏恩高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 - 公司未披露2019年关联交易 涉及金额为4476.43万元 [1] - 公司未披露2020年关联交易 涉及金额为7236万元 [1] - 公司未披露时任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700万元事项 [1] 公司回应与后续 - 公司表示已收回相关资金 [1] - 公司将加强内控和信息披露管理 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
上交所对科达制造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1 10:42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存在通过员工及家属个人银行账户进行账外资金收付和收入费用核算的情况,导致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利润总额分别多计或少计0.12%、0.81%、1.09%和0.29% [2] - 公司通过账外个人银行账户向部分董监高发放未经审议的账外薪酬,且未如实披露,截至2025年9月末相关薪酬及利息已退回公司 [3] - 公司董事长边程在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通过特定供应商以预付款名义占用公司资金,2017年末和2018年发生额分别占公司当年期末净资产的0.71%和1.20%,相关本息已归还但未披露 [3] - 公司在2021年8月至2024年6月期间,通过账外个人银行账户向董事长边程和时任董事及总经理张仲华分别提供累计835.5万元和720万元的借款,相关本息已归还但未披露 [3] 监管责任认定与处分 - 公司因多期定期报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未按规定审议披露董监高薪酬、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财务资助等行为,违反多项上市规则 [4] - 公司时任董事长边程、时任总经理杨学先和吴木海、时任财务总监曾飞和李擎、时任董事会秘书李跃进被认定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5]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7] 公司业务构成与规模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构成中,机械装备行业占比53.32%,海外陶瓷行业占比37.42%,锂电池材料行业占比6.99%,其他装备占比2.19%,其他业务占比0.08% [8]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51亿元 [9]
上交所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刘斌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1 09:54
事件概述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10月31日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蓝科高新)及相关责任方予以通报批评 [1] 违规主体 - 违规主体包括上市公司蓝科高新(证券代码:601798)、其原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段玉林和副总经理周春平等有关责任人 [2] 具体违规行为 - 公司未在2019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其与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江苏恩高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关系 [4]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江苏恩高发生的关联交易,2019年涉及金额4476.43万元,2020年涉及金额7236万元 [4] - 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19年向关联供应商支付的4700万元采购款在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被原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实际使用 [5] - 因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对前期财报进行差错更正:2019年度调减归母净利润132.05万元,占更正前归母净利润的3.64%;2020年度调增归母净利润132.05万元,占更正前归母净利润的7.14% [5] 责任认定与处分 -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多项规定 [6][7] - 原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及其时任董事长刘斌对未履行主动告知义务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6] - 公司时任董事长段玉林作为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时任副总经理周春平作为具体事务负责人,均被认定负有责任 [7] - 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决定对蓝科高新、原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刘斌、段玉林、周春平予以通报批评 [9] 公司整改要求 -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10] - 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对违规事项进行整改,深入排查合规隐患并制定防范措施 [10] 公司业务与市值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98.95%来源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务 [1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35亿元 [12]
东尼电子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信披违规将被ST 多名高管遭重罚
巨潮资讯· 2025-10-31 05:58
行政处罚概况 - 公司于10月2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包括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和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浙江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警告并合计处以1620万元罚款[1] 股票交易影响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0月30日停牌1天,复牌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A股简称变更为"ST东尼"[3] - 此次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3] 重大合同披露违规 - 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于2023年1月与广东天域半导体签订重大销售合同,金额为6.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3] - 合同履行期间每月实际交付数量远未达约定计划,截至2023年10月末交付进度仅完成6.74%[3] - 公司未及时披露此重大风险,迟至2024年1月才发布进展公告[3]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 - 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涉及三类财务核算违规行为[3] - 费用资本化不当:将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少确认研发费用5681.49万元,虚增利润[3] - 关联交易未入账:未将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的原材料入账,虚增利润2745.54万元[4]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对部分存货未足额计提跌价准备,虚增利润2678.34万元[4] - 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3877.5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4] - 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7227.7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70.95%[4] - 公司已于2024年4月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4] 相关责任人处罚 - 公司就两项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并警告[4] - 时任董事长沈新芳被合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并警告[4] - 时任总经理沈晓宇被合并处以170万元罚款并警告[4] - 时任财务总监杨云、钟伟琴分别被处以100万元罚款并警告[4] - 时任董事会秘书翁鑫怡被合并处以90万元罚款并警告[4] - 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斌斌被处以60万元罚款并警告[4] 公司回应与措施 - 公司表示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开展[4]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涉及事项引以为戒,积极落实整改,并向投资者致歉[4] - 公司承诺将加强内控、规范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4]
停牌!603595,将被“ST”
中国基金报· 2025-10-29 14:09
公司股票交易状态变更 - 东尼电子自10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 [2] - 公司自10月31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为ST东尼 [2]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2] - 截至10月29日收盘,公司股价报22.81元/股,总市值为53.02亿元 [2]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核心内容 - 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5] - 公司涉嫌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 [5] - 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5] 重大合同披露问题详情 - 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于2023年1月9日与广东天域签订采购合同,金额达6.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 [5] - 合同约定2023年5月至12月交付13.5万片6英寸碳化硅衬底 [5] - 合同履行期间,每月实际交付数量均未达到合同约定计划 [5] - 截至2023年10月末,仅完成合同交付进度的6.74% [5] - 公司未及时披露合同无法按期完成的事项,直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 [6] 定期报告虚假记载详情 - 2022年年报利润总额虚增3877.5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 [7] - 2023年半年报利润总额虚增7227.7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70.95% [7] - 虚增利润行为包括: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未将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的原材料入账;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 风险警示实施依据及后续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因年报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9] -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尽快消除不利影响 [9] - 申请撤销风险警示需满足条件: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且公司已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10]
绝味食品前三季度收入下跌15% 此前因信披违规被公开谴责
南方都市报· 2025-10-29 12:50
财务业绩表现 - 公司前三季度营收同比下降15.04%至42.60亿元,净利润同比下降36.07%至4.35亿元 [2] - 第三季度单季营收同比下降13.98%至14.41亿元,净利润同比下降26.46%至1.05亿元 [2] - 第三季度利润总额同比下降25.59%至1.5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4.90%至1.07亿元 [3] - 净利润下滑主要归因于行业市场环境影响导致主要产品销量下降 [2] 收入结构及渠道分析 - 公司前三季度卤制食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16.48%至35.27亿元,加盟商管理收入同比下降21.61%至4237.39万元 [4] - 鲜货类产品收入占比约75.35%,包装产品收入为3.16亿元,占比约7.42% [4] - 线上渠道收入占比极低,2024年约为0.82% [4] - 公司主要依赖加盟店销售,但门店数量显著减少,从2024年6月的14969家净减少超4000家至10606家 [4] 战略调整与新业务探索 - 公司战略为聚焦卤味赛道并深耕细分需求,管理团队致力于提升运营效率和长远发展 [5] - 公司正在积极探索新门店模式,如在长沙开设"绝味鲜卤"超市和plus店,引入烘焙、饮料、炸卤、果酒等新品 [5] - 新门店尝试改变销售模式,如采用盒装替代传统称重,并加快产品创新迭代节奏 [5] 公司治理与监管处罚 - 公司因2017年至2021年期间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导致五年合计少计营业收入约7.23亿元而受到行政处罚 [7] - 湖南监管局对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并对董事长兼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时任董事会秘书分别处以200万元、150万元和100万元罚款 [7] - 公司股票自9月2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为"ST绝味",并于9月29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7] -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组建专项小组开展整改工作,并将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