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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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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瑞声: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20 09:37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4年通过两次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首次回购439,897股,支付资金29,991,093.85元[2][3],第二次回购466,117股,支付资金19,996,416.30元[4][5] - 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5年3月31日回购专户仍持有466,117股未使用[5] - 根据监管规定,回购专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导致总股本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6]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权益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合计拟分派20,950,672.05元[5] - 若实施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并调整总额[5] -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总数为59,859,063股(总股本60,325,180股扣除466,117股)[6] 除权除息计算 - 采用公式:(前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6] - 以2025年6月6日收盘价96.58元/股计算,实际除权参考价为96.2300元/股,虚拟分派参考价为96.2327元/股,差异绝对值仅0.0028%[7]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参考价影响低于1%阈值,符合交易所规则[7] 合规性结论 - 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要求[9] - 属于"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的合规情形,且未损害股东利益[7][9]
恒誉环保: 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专项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0 08:54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80,010,73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609,464股后的79,401,26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987,311.67元 [4] - 差异化分红原因系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导致实际分配股本与总股本存在差异 [3]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5] 差异化分红计算 - 以2025年5月30日收盘价16.76元/股为基准,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0873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为16.6727元/股 [5] - 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差异为0.0042%,影响小于1% [5] - 公司承诺在权益分派实施期间不进行可能导致股本变动的行为,包括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等 [5]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监管指引第7号》等法规要求 [5] - 法律意见明确公司提供的文件真实完整,无隐瞒或重大遗漏 [1][2] - 法律意见仅限本次差异化分红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3]
富信科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08:54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总股本为88,24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1,186股,根据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88,218,814股 [3] - 因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存在差异,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3]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3] -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3] 除权除息影响 - 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4] - 以2025年6月3日收盘价34.86元/股测算,实际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为34.51元/股 [4]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3499元/股,对应除权除息参考价为34.5101元/股 [4] - 差异化分派对除权除息价格影响绝对值仅0.0003%,影响极小 [4]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股份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 [5] -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5]
富信科技: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08:20
分红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派送红股 [2] - 总股本88,240,000股 扣除回购专用账户21,186股后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88,218,814股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876,584.90元(含税) [2] - 每股现金红利0.35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减0.3499元/股 [3] 分配实施细节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发放日领取 未办理的由结算公司暂管 [3] - 特定股东(绰丰投资、联升投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4]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 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 [4] 税务处理差异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按10%税率代扣个税 税后每股派发0.315元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派发0.315元 可自行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5]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派发0.315元 可申请税收优惠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税 税前每股派发0.35元 [6]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明确披露 [1][3]
高华科技: 高华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08:18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1] - 分配总额维持不变,若总股本变动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1] - 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83,816,329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763,265.8元 [2] 差异化分红计算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1977元/股(保留4位小数) [2]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0.1977元/股 [2]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2] 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具体日期 [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 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其保管 [3] 股东红利发放 - 李维平、单磊、佘德群、黄标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0.20元 [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股息红利税负10%,税后每股派发0.18元 [5] 境外投资者税务处理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18元 [5]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18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派发0.20元 [6]
优利德: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9 10:59
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 公司因实施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新增股份499,051股,总股本由111,281,997股增至111,781,048股 [1] -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通过回购方案,截至核查日已完成回购744,900股并存放于专用账户,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111,036,148股 [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实际参与分配的111,036,1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派发111,036,148元 [2] -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2]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采用公式: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股份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以2025年5月21日收盘价34.20元测算,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1.0元/股,实际与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参考价均为33.20元,差异影响为0% [3][4]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损害股东利益 [5]
瑞松科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9 10:46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区间为1,200万至1,500万元人民币 [1] - 截至2023年7月19日,实际回购445,980股,占总股本67,360,588股的0.66% [1] - 根据法规要求,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权利,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1][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2] - 实施后总股本预计从93,918,619股增至122,370,064股(最终以登记结算结果为准) [2]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调整总额 [2]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股本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3] - 截至2025年6月4日,总股本94,194,479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275,86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93,918,619股 [3] - 虚拟分派计算显示:现金红利约0.0997元/股,流通股变动比例约0.2991,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仅0.07%,低于1%阈值 [3][4] 合规性说明 - 差异化分红符合两项条件:1) 仅不分配已回购股份;2) 对除权除息价影响小于1% [4][5] -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确认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 [6]
四方科技: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0:21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236元(含税),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6元 [1][2] -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差异化分红方案,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1][2] 分红实施细节 - 总股本309,441,175股,回购专用账户持股导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302,684,419股 [2] - 现金红利总额71,433,522.88元(含税) [2] -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2308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308)元/股 [2]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 [1][4] - 除权(息)日:2025年6月27日 [1][4]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6月27日 [1][4]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杰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 [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2124元 [7]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2124元 [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派发0.2360元 [7]
亨通光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9 10:01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通过两次集中竞价回购股份共计22,605,495股,支付总金额25,560.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1][2] - 根据《回购规则》规定,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红[1][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人民币(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62,149,707.26元(含税)[2] - 分配基数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余额计算,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2] - 若总股本在2025年4月24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并调整总额[3]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2,466,734,657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2,444,129,162股[3]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为15.25元/股[3] - 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价格均为15.02元/股,回购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价格影响小于1%[3][4]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4] -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无异议[4][5]
贵州三力: 北京中伦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0:01
差异化分红事项 -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包括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60,000股,以及因2024年经营业绩未达标拟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的732,000股限制性股票 [3]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合计4,190,2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且待回购注销股份共计4,982,200股均不参与利润分配 [4][5] - 公司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因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 [5] 分红方案 - 公司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5] - 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9,802,216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4,982,200股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638,805.44元(含税) [5] 除权除息计算 -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1.68元/股 [6]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3359元,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1.6841元/股 [6]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351%,影响较小 [6] 法律意见 - 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股份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