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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瑞声: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说明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4年通过两次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首次回购439,897股,支付资金29,991,093.85元[2][3],第二次回购466,117股,支付资金19,996,416.30元[4][5] - 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5年3月31日回购专户仍持有466,117股未使用[5] - 根据监管规定,回购专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导致总股本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6]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权益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合计拟分派20,950,672.05元[5] - 若实施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并调整总额[5] -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总数为59,859,063股(总股本60,325,180股扣除466,117股)[6] 除权除息计算 - 采用公式:(前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6] - 以2025年6月6日收盘价96.58元/股计算,实际除权参考价为96.2300元/股,虚拟分派参考价为96.2327元/股,差异绝对值仅0.0028%[7]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参考价影响低于1%阈值,符合交易所规则[7] 合规性结论 - 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要求[9] - 属于"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的合规情形,且未损害股东利益[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