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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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瓴、正心谷出手!“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再现科创板!
证券时报网· 2025-11-09 23:54
核心医疗IPO与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 - 公司递交科创板IPO招股书,并成为首家同时认定高瓴、正心谷投资两家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科创板IPO企业 [1] - 证监会试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旨在借助其专业判断和资金投入,帮助审核机构和投资者评估企业科创属性与商业前景 [1]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详情 - 高瓴管理规模超过100亿元,通过旗下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持续高于3%且超过24个月,近5年有7家被投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2] - 正心谷投资管理规模超过100亿元,通过旗下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持续高于3%且超过24个月,近5年有5家被投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2] - 此前,泰诺麦博是首家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科创板IPO企业,但仅引入高瓴一家,高瓴辰钧基金直接持有其3.94%股份 [3]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背景与标准 - 制度于今年6月由证监会推出,仅针对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进行小范围试点 [4] - 认定标准包括:管理资产规模较大、近5年有5家以上被投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在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 [5] - 持股要求为IPO申报前24个月至申报时,持续持有发行人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 [6] - 交易所明确该认定仅作为审核参考,不构成新上市条件,不影响审核标准与速度 [6]
高瓴、正心谷出手!“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再现科创板
证券时报· 2025-11-09 22:47
公司IPO申请 - 核心医疗递交科创板IPO招股书,成为试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以来首家同时认定2位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科创板IPO企业 [1] - 公司认定高瓴以及正心谷投资2家百亿私募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1]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情况 - 珠海高瓴管理规模100亿元以上,其管理或控制的实体自2021年5月起持续持有核心医疗股份比例高于3%超过24个月,近5年有7家已投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2] - 正心谷投资管理规模100亿元以上,其管理或控制的实体自2023年3月起持续持有核心医疗股份比例高于3%超过24个月,近5年有5家已投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2] - 今年7月底泰诺麦博成为首家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科创板IPO企业,仅引入珠海高瓴1家,其持有发行人3.94%的股份 [3] 制度背景与试点 - 今年6月证监会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旨在借助其专业判断增强对企业科创属性和商业前景的评估 [1][4] - 该制度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开展小范围试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情况仅作为审核参考,不构成新的上市条件 [4] 认定标准 - 主体标准包括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资产规模较大的私募基金等,投资经验要求近5年有5家以上已投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在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 [5] - 持股要求为IPO申报前24个月至申报时持续持有发行人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不能突击入股 [5] - 交易所明确发行人自主认定和披露的信息仅作为审核参考,不影响审核标准或速度,未认定也不影响其适用第五套标准申报 [6]
高瓴、正心谷出手!“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再现科创板!
券商中国· 2025-11-09 14:55
核心医疗IPO与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 - 核心医疗递交科创板IPO招股书 成为试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以来首家同时认定2位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企业 [1][2] - 公司认定高瓴和正心谷投资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两家机构管理规模均超过100亿元 [3][4] - 高瓴通过其管理或控制的实体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持续高于3%且持股超过24个月 其近5年有7家被投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4] - 正心谷投资通过其管理或控制的实体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持续高于3%且持股超过24个月 其近5年有5家被投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4]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试点 - 证监会于今年6月在科创板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旨在借助机构专业判断增强对企业科创属性和商业前景的评估 [2][6] - 该制度目前仅针对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进行小范围试点 入股情况仅作为审核参考而不构成新上市条件 [6][7] - 认定标准包括管理资产规模较大 近5年有5家以上被投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在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 且在IPO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发行人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 [7] - 上交所明确发行人自主认定和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仅作为审核参考 不会降低审核标准或影响审核速度 [7][8]
科创板深化改革配套业务规则落地
金融时报· 2025-08-08 08:00
上交所发布科创成长层指引及配套规则 -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及预先审阅指引、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配套业务指南 旨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生态 重点服务优质未盈利科技创新型企业 兼顾发展和安全 体现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 [1][2] -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与IPO预先审阅机制 优化审核资源配置效率 强化风险防控 [1][8][9] 科创成长层定位与实施安排 - 科创成长层定位为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 改革未设置额外上市门槛 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自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进入 新注册未盈利企业自上市之日起进入 [4] - 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 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仍为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 新注册企业调出条件提高 交易所原则上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调出 [4] - 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门槛维持"50万元资产+2年经验"要求 未新增限制 [5] 风险披露与市场标识优化 - 强化风险导向信息披露 要求企业在年度报告和临时公告中充分披露未盈利风险、技术研发风险 持续督导机构需切实履行职责 [5] - 科创成长层股票简称后增加特殊标识"U" 新注册股票添加标签"成" 存量股票添加标签"成1" 以帮助投资者直观区分 [5][6] 预先审阅机制创新 - 预先审阅是交易所在企业申报前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把关的服务 旨在降低优质科技型企业过早披露信息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7][8] - 企业需履行保荐人质控、内核会议等内部程序 取得证监会派出机构辅导验收文件 财务数据在有效期内方可申请 [8] - 审阅意见不构成对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上市条件的预先确认 通过预先审阅的企业可加快审核程序 问询和回复文件在正式申报受理当日公开 [8]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试点 - 针对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该制度 主体包括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资产规模较大的私募基金、政府基金、链主企业及其投资机构等 [9][10] - 投资机构需满足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科技型企业的经验要求 [9] - 机构入股情况作为审核注册参考 但不降低审核标准或影响速度 未认定机构不影响企业适用第五套标准申报 [9][10]
时报观察|借“智”资深专业机构 精准识别科创企业
证券时报· 2025-08-02 00:08
科创板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泰诺麦博成为首家适用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的科创板IPO企业 其股东中包含一家2021年5月入股并在IPO申报前24个月内持有3.94%股份的资深专业机构 [1]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旨在借助头部风投和产业基金的专业眼光 提升对科技型企业科创属性与商业前景的识别能力 从而提高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1] - 该制度目前仅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中小范围试点 入股情况仅作为审核参考而非新的上市条件 体现了制度的灵活性和探索性 [2]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优势 - 产业投资者身处产业链核心位置 对核心技术 市场竞争和发展潜力有深入研究 [1] - 头部机构拥有大规模资金和丰富经验 具备成熟的被投企业识别筛选机制 [1] - 监管部门从投资经验 持股时间和期限等维度细化认定标准 可有效防止突击入股现象 [2] 境外市场相关制度比较 - 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8A和第18C章节已建立较为成熟的"资深投资者"制度 [2] - 科创板改革与境外市场不同 仅在小范围试点且不设硬性门槛 体现了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2] 泰诺麦博案例分析 - 作为生物制药企业 泰诺麦博目前处于亏损阶段 但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入股被视为其发展的加分项 [1]
时报观察丨借“智”资深专业机构 精准识别科创企业
证券时报网· 2025-08-01 23:37
公司动态 -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申请获上交所受理,成为首家适用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的企业 [1] - 泰诺麦博披露的机构投资者在IPO申报前24个月内持有公司3.94%股份,该机构2021年5月入股 [1] - 公司目前处于亏损阶段,但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入股被视为加分项 [1] 制度创新 -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旨在借助专业机构眼光提升科创企业识别能力 [1] - 该制度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小范围试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情况仅作审核参考,并非新上市条件 [2] - 监管部门从投资经验、持股时间和期限等维度细化认定标准,防止突击入股现象 [2] 行业背景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在境外市场较为成熟,如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8A和第18C章节的"资深投资者"制度 [2]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如头部风投、产业基金)对产业链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和发展潜力有深入研究优势 [1] - 专业机构对被投企业有成熟的识别筛选机制,能更好判断科技型企业的科创属性与商业前景 [1]
借“智”资深专业机构 精准识别科创企业
证券时报· 2025-08-01 17:45
公司动态 -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申请获上交所受理 成为首家适用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的企业 [1] - 公司披露的机构投资者在IPO申报前24个月内持有3.94%股份 该机构2021年5月入股 [1] - 公司目前处于亏损阶段 但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入股被视为加分项 [1] 行业政策 -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旨在借助头部风投和产业基金的专业眼光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1] - 该制度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小范围试点 入股情况仅作审核参考 并非新上市条件或门槛 [2] - 监管部门从投资经验、持股时间和期限等维度细化认定标准 有效防止突击入股现象 [2] 国际比较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在境外市场较为成熟 如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8A和第18C章节的"资深投资者"制度 [2] - 科创板改革与境外市场不同 保持了制度的灵活性与探索性 避免对企业上市造成不必要阻碍 [2] 市场意义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对科技型企业的科创属性与商业前景具有精准识别优势 如产业投资者对产业链核心技术和发展潜力有透彻研究 [1] - 头部机构拥有成熟的识别筛选机制 能够更好判断投资风险与价值 [1] - 制度设计体现了科学性与合理性 同时确保了严谨性与规范性 [2]
高瓴!首个“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中国基金报· 2025-08-01 10:36
泰诺麦博科创板IPO及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 - 泰诺麦博成为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重启后首家IPO获受理企业 [1] - 公司认定珠海高瓴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这是科创板首次在第五套标准中试点该制度后的首家认定案例 [1][2] - 高瓴辰钧(珠海高瓴管理的私募基金)2021年4月以1亿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136.56万元 获6%股份 [1] -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 高瓴辰钧持股比例3.94% 且持续持有超24个月未减持 符合持股要求 [2]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标准 - 需在IPO申报前24个月入股 且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投资金额不低于5亿元 [1] - 近5年内需投资过至少5家科创板上市或10家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科技型企业 [2] - 珠海高瓴近5年投资赛分科技等7家科创板上市科技企业 符合标准 [2] - 高瓴辰钧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2] 公司股东结构及融资情况 - 泰诺麦博经历至少4轮融资 背后机构投资者达40多家 [3] - 主要股东包括:康哲创投(6.59%) 格金八号(6.52%) 北京新动力(5.21%) [3] - 国有股东包括中银投资 珠海金航投资 华金大道投资等 [3] 政策背景及行业影响 - 科创板第五套标准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旨在借助专业判断增强对企业科创属性的评估 [3] - 该制度有助于精准识别优质科技企业 降低低质企业上市风险 引导资金流向创新前沿领域 [3] - 将推动投资模式从"Pre-IPO套利"转向全周期陪伴式投资 对机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3]
高瓴!首个“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中国基金报· 2025-08-01 09:49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与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泰诺麦博成为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重启后首家IPO获受理企业,并依据新规认定珠海高瓴为首个"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2]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需满足持股超3%或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入股满24个月等条件,高瓴辰钧(珠海高瓴旗下基金)持有泰诺麦博3.94%股份且持股超24个月[3][4] - 新规要求资深投资者近5年内至少投资5家科创板上市科技企业,珠海高瓴已投7家(赛分科技、山外山等)[4] 泰诺麦博股权结构与融资背景 - 公司股东包括40多家机构投资者,康哲创投(康哲药业旗下)持股6.59%,格金八号(格力旗下)持股6.52%,北京新动力持股5.21%[6] - 发行前主要股东中,创始人HUAXIN LIAO持股14.15%,高瓴辰钧持股3.94%,中银投资等国有股东合计持股超8%[7] - 2021年4月高瓴辰钧与康哲致远各以1亿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136.56万元,分别获6%股份[3]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的政策意义 - 该制度旨在通过专业机构的投资背书和长期资金投入,辅助监管和市场识别优质科技企业,减少低质企业上市风险[8] - 证监会期望借助专业机构的判断力增强对企业科创属性及商业前景的评估,引导资金流向国家创新战略领域[7] - 投资模式将从Pre-IPO套利转向全周期陪伴式,对机构的专业化能力和资金匹配提出更高要求[8]
重启后首家获受理,高瓴入股
证券时报· 2025-07-31 22:26
公司IPO申请 - 公司于7月31日获得上交所受理科创板IPO申请 成为第五套上市标准重启后首家受理企业[1] - 公司以第五套标准申报IPO 系科创板改革"1+6"新政后"科创-资本"双循环的落地实践[3] 公司股东结构 - 高瓴辰钧2021年5月入股 在IPO申报前24个月内持有公司3.94%股份[3] - 公司认定珠海高瓴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其为高瓴辰钧的私募基金管理人[4] 公司业务与产品 - 公司成立于2015年 是一家创新生物制药企业[3] - 核心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新替妥®)于2025年2月获批上市 是全球首款重组抗破伤风毒素单克隆抗体药物[3] - 该产品是抗感染领域首个被CDE认定为突破性治疗药物的国产创新生物药 并获得FDA"快速通道"资格[3] 公司财务状况 - 2022年度至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持续亏损 截至2025年3月底累计未弥补亏损达10.24亿元[3] - 亏损原因系创新型生物药研发周期长 不确定性高 资金投入大[3]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该制度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新申报企业中试点实施[4] - 认定标准要求投资机构近5年有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4] - 持股要求为IPO申报前24个月至申报时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4] - 该制度借鉴港交所18A和18C章节的"资深投资者"制度 为审核注入"市场智慧"[4] - 与境外市场不同 该制度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开展小范围试点 不构成新上市条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