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源海(87235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9-30 10:2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光源海 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源海"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华光源海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华光源海")全资子公司湖南华光源海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船代" 或"甲方")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华光源海国际物流(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苏州华光"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宁波艾意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宁波艾意欧"或"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29%股权,并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苏州华光成立于 2020年 2月24日,为公司控 ...
宣泰医药(68824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09-30 10:2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泰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宣泰医药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沈思宇、MA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0:1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未授权予总经理的公司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 若按照《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 需经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传 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 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与提案有 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 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 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30 10:1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 ਸੁੱ | | ---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由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共同发起, 由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在上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10116566529966T。 第五条 公司住所: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曹黎路 38 弄 19 号 1957 室。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邮政编码: 21050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247,072 元。 1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 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0:1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 展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简称"战略委员会"), 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两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 持战略委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0:1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议事规则 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1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议事机构, 主要负责对拟任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二人, 并由独立董 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10:1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放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 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 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本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 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0:1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事, 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 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 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二人, 并由 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 ...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0:1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总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 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 应不少于二人,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该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三分之一以上全 ...
科兴制药(6881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9-30 10:18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 年 9 月 | 附则 9 | | --- | | 第六章 |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 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 所上市规则》")、《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以及与内外部审计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工作细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 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