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事, 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 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 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二人, 并由 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