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工科技(30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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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0-13 10:31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 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7] 现金分红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2] 特殊情况与调整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可调整现金分红比例[2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21][2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5] - 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改并报批准[2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0]
宏工科技(30166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10-13 10:31
会议通知 - 公司应提前三日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经一致同意可不受限[4] 会议召集主持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5]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及时披露[7]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可举行,一人一票,过半数同意通过[9][10] 会议决议与记录 - 决议经签字生效,记录需签字确认,档案保存10年[12][13]
宏工科技(30166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13 10:31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股份,或虽低于50%但能实施实际控制的投资企业[2] 会议管理 - 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议案需会前上报公司,决议形成后需报送公司董事会秘书[5][6] 财务与审计 - 子公司应按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资料,接受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审计[8] - 公司有权对子公司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20] 资金与担保 -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出借资金、提供担保、进行资产抵押质押[9][10] - 子公司对外借款需经子公司有权机构审议并报公司审批[10] 战略与规划 - 子公司应依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战略规划,编制年度报告、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并报公司备案[12] 重大交易审批 - 子公司重大投资活动等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2] 人员委派 - 公司按出资比例或协议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5] 信息管理 - 子公司应按公司规定及时报告重大信息并保密[22] - 子公司需报告的交易活动包括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七类[24] - 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报告财务部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24]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24] 考核与奖惩 - 子公司应完善奖惩机制促进可持续发展[26] - 子公司建立内部考核体系对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考评并奖惩[26] - 子公司考核和奖惩方案由管理层制定报公司备案[26] - 子公司董事和高管履职不力公司有权要求处分并担责[26]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0]
宏工科技(30166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10-13 10:31
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1]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3] 关联方管理 - 董事会秘书等制作关联方清单,变更时及时修改并备案[6] - 非公司高管和员工的关联方不得借支或报销费用,特殊情况除外[8] 资金往来规定 -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7] - 公司及子分公司不得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7] - 关联方资金往来需经法定程序批准,财务部门严格审查[9][10] 检查与监督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防止占用[11] - 公司按月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杜绝“期间占用、期末归还”[12][13] 责任与处罚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5] - 董事等协助纵容侵占资产,董事会给予处分或提议罢免[19] - 公司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责任人给予处分及追究法律责任[19] 特殊措施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申请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等有权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时,控股股东应回避表决[16] - 公司应控制“以股抵债”等实施条件并加大监管力度[17] - 公司应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7]
宏工科技(30166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13 10:31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等工作两年以上[3] - 近3年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1]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 职责与义务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6]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法担责[13] 其他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1] - 聘任秘书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9] - 被解聘者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材料[13]
宏工科技(3016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10:3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4][13]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条件,由董事会审议[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满足一定条件,由董事会审议[8] - 购买原材料、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满足一定条件,由董事会审议[9][10]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由董事长审批[11] 董事会秘书规定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情形包括近3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21]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23] 专门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28] - 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29][30][31] 董事会议案与会议召开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出临时董事会议案[33]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25] - 审计委员会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3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7] -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一日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37]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40]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2]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遵循多项原则,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45]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非现场方式以特定情况计算出席人数[45]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记名投票,一人一票,过半数与会董事同意可用举手方式表决[47] - 表决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分发、收回和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48] - 出现特定情形时,董事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6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9]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0]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等事项决议,若注册会计师未出具正式报告,先依审计报告草案决议,待正式报告出具后再决议[51]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5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会议应暂缓表决[5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7][56] - 股东有权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58] - 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登记,决议被宣布无效或撤销后,应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60] - 国家法规、章程修改或董事会、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修改本规则[62] - 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董事违法违规导致的责任除外[62]
宏工科技(301662) - 社会责任制度
2025-10-13 10:31
社会责任制度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社会责任制度[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0] 公司治理 - 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股东,确保股东合法权益[5]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选择性披露[6] - 制定合理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东[6] 员工与产品 -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用人制度[8] - 保证商品或服务安全性,对缺陷产品及时报告和处理[10] 环保方面 - 建立环保管理与执行体系,推进节能减排[12] - 排放污染物超规定应缴纳环保税并治理[13] - 定期检查环保政策实施情况,纠正不符合行为[14] 信息与社区 - 妥善保管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个人信息[10] - 考虑社区利益,鼓励设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协调与社区关系[15] - 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参加社会公益活动[15] 监督与报告 - 接受政府和监管机关监督检查,关注公众和媒体评论[15] - 定期检查、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和问题[17] - 在年报披露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也可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17] - 社会责任报告内容应涵盖制度建设执行等情况[17] - 独立董事有权对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提意见建议[17]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19]
宏工科技(3016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13 10:31
董事及高管辞职 - 辞职需书面报告,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 - 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离任手续 - 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8] - 董事会秘书季度核查承诺履行并披露[8] 股份转让 - 任职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信息申报 - 离职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0] 责任赔偿 - 擅自离职致损承担赔偿责任[10] - 违规致损公司有权索赔,涉违法犯罪移送司法[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施行[14]
宏工科技(30166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13 10:31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的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宏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尚未公开并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 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的有关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1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会的提案、通知、 决议等信息;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召开的关于本制度所述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信息;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 ...
宏工科技(3016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3 10:31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 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公司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专业会计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