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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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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2024-09-12 12:47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1 家孙公司,均为重要子公 司或孙公司,无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惠州长联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的说明 一、子公司情况 (一)惠州惠联 | 企业名称 | 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03577871935G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06 月 日 | | 28 | |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福地村地段(综合楼)2 楼 204 室 | | | |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 1,000.00 万元 | | | | 法定代表人 | 卢如康 | | | | 经营范围 | 水性印花助剂、印花及染色粘合剂、功能助剂(以上项目不含 危险化学品)、配套生产设备仪器的生产、销售及研发。(依法 | | | | |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主营业务 | 尚未实际经营 | | | | 主营业务及其在发行人业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拟生产水性印花胶浆、水 ...
长联科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2024-09-12 12:4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1 目录 | 声 明 1 | | --- | | 目录 2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3 | |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5 | |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 | | 来情况 6 | |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7 | |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1 | |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12 | | 一、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财务报告专项检查情况的说明 12 | | 二、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意见 16 | | 三、本保荐机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说明 17 | | 四、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所作出的相 | | 关承诺的说明 17 | | 五、本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股东 ...
长联科技: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2024-09-12 12:47
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公司各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表: | 委员会 | 召集人 | 委员会委员 | | --- | --- | --- | | 审计委员会 | 李晗 | 李晗、袁同舟、卢来宾 | | 提名委员会 | 袁同舟 | 袁同舟、容敏智、卢开平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容敏智 | 容敏智、李晗、卢润初 | | 战略委员会 | 卢开平 | 卢开平、麦友攀、卢润初、卢来宾、王懋 |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李晗、袁同舟、卢来宾,其中李晗为召集人,具有 会计专业背景。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 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包括审 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 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公司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
长联科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9-12 12:47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申话· 会计师事务所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YZH/2024GZAA3B0003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 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长联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长联科技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度有效性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 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
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2024-09-12 12:47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 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主承销商)")定于2024年9月18日(T-1日)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 一、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全景路演平台(https://rs.p5w.net) 二、网上路演时间:2024年9月18日(T-1日,周三)14:00-17:00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763号)。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611.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 1,611.00万股,占本次 ...
长联科技(301618) -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2024-09-12 12:47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落实安排 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 信息披露需经部门核对申请、董秘合规审查、董事长或授权代表核查签发、监事会审核(监事会相关文件)、董秘发布等程序 [2] - 重大信息报告:董监高、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及时报告,董秘分析判断并按规定披露 [2][3]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秘审核并通报相关人员 [3]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秘组织披露,相关人员关注进展 [3] 投资者沟通渠道 - 沟通方式包括股东大会、网站、分析师会议等 [4] - 发行人董秘办负责信息披露和解答投资者问题,负责人为幸勇,提供了住所、电话、传真、网址、邮箱等联系方式 [4][5] 未来开展规划 - 基本原则:充分披露、合规披露、投资者机会均等、诚实守信、高效低耗、互动沟通 [6] - 工作内容: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重大事项、企业文化建设及其他相关信息 [7][8] 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 [9] - 股东大会审议前与股东沟通,听取中小股东意见 [9] - 特殊情况无法按既定政策分配需披露原因和独立董事意见 [9]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详细论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累积投票机制 - 董事、监事选举(选举一名除外)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 [1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 [11] 网络投票方式 -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可变更地点但需提前公告说明,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12] 征集投票权规定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投票,需披露征集文件,禁止有偿征集,违规需担责 [13]
长联科技: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4-09-12 12:4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4〕763号 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 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 知》(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
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24-09-12 12:47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763 号)。《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 ; 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 ; 中国日报网,网址 www.chinadaily.com.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金融时报,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 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 ...
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4-05-16 10:28
| 索 引 | 号 | bm56000001/2024-00005509 | 分 | ç±» | | --- | --- | --- | --- | --- | | 发布机æ | | " | 发文日期 | | | å | ç§° | 关于同æ"ä¸œèŽžé•¿è"新材料ç§'æŠ |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å… | | | | | ¬å¼€å'行股票注册的批å¤ | | | | 文 | 号 | 证监许可〔2024〕763号 | 主 题 | 词 | å ³äºå æä¸è é¿èæ°æ æç§æè¡ä»½æé å Œ¸é¦次å¬å¼åè¡è¡ç¥¨æ³¨åçæ¹å¤ ä¸èé¿èæ°ææç§æ è¡ä»½æéåŒ:¸ ä¸å½è¯å¸çç£ç®¡çå§å伿¶å°æ·±å³è¯å¸äº¤æææ¥éçå³äºä½ å Œ¸é¦次å¬å¼åè¡è¡ç¥¨å¹¶å¨å䏿 ¿ä¸å¸ç审æ ¸æè§åä½ å Œ¸æ³¨åç³è¯·æä»¶ãæ ¹æ ®ãä¸å 人æ°å±åå½è¯å¸æ³ããä¸å 人æ°å ±åå½åŒ¸æ³ã ã å½å¡é¢ååŒå³äºè ´¯å½»å® æ½ä¿®è®¢å çè¯å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4-05-10 10:48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國浩律師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3、2405 层,邮编:518034 2403,2405,31DE,41,42, Tequbaoye Building 6008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518034, China 电话/Tel: +86 755 83515666 传真/Fax: +86 755 83515333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二年六月 3-3-1-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录 目 | 释 | 义 . | | --- | --- | | 第一节 引言 ……………………………………………………………………………………………………………………… 7 | | |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 | | | 出具法律意见书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 | | | III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 | | 第二节 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