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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4-09-12 12:5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國浩律師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3、2405 层,邮编:518034 2403,2405,31DE,41,42, Tequbaoye Building 6008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518034, China 电话/Tel: +86 755 83515666 传真/Fax: +86 755 83515333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二年六月 3-3-1-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录 目 | 释 | 义 . | | --- | --- | | 第一节 引言 ……………………………………………………………………………………………………………………… 7 | | |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 | | | 出具法律意见书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 | | | III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 | | 第二节 正文 . ...
长联科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4-09-12 12:48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 年 审计报告 | 信永白和合社|| 宜昌 金 所| 上 豆 币 频 | | 北 | 年 | | | 大 在 | 我 | | | | --- | --- | --- | | telephone: +86 (010) 6554 2288 |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 | | ShineWing |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 | | 传真: |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 +86 (010) 6554 7190 | |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 100027, P.R.China | | facsimile: +86 (010) 6554 7190 | 审计报告 XYZH/2024GZAA3B0002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审计意见 í 我们审计了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财务报 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2 ...
长联科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2024-09-12 12:48
|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 --- | | 序号 | 承诺事项 | 页码 | | --- | --- | --- | | 1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 | 1-32 | | | 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 | 2 | 关于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33-44 | | 3 | 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与承诺 | 45-59 | | 4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60-63 | | 5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64-76 | | 6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77-80 | | 7 | 相关责任主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81-96 | | 8 | 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97-116 | | 9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17-118 | | 10 |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119-120 | | 11 | 关于业绩下滑情形相关承诺 | 121-122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人卢开平作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直接持有 ...
长联科技: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2024-09-12 12:48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第四届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2年5月27日在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 董事长卢开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了会议议案,并逐项表决,现作出如下决议: 1.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1) 发行的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表决结果:该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发行股票的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该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不超过 1,611.00 万股股票(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低于 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公司现有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转让老股。发行股票的 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该议案赞成票 ...
长联科技: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2024-09-12 12:4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作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的原则,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调查,依法出具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文件,并 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就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东莞证券作出如下承诺: 若因东莞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的损失。 东莞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并对此承担责任。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 东莞证券股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照星 签署日期: 202年 6 月27日 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国浩律师( ...
长联科技: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2024-09-12 12:47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 (万元) | 实施主体 | 项目建 设期 | | | --- | --- | --- | --- | --- | --- | --- | | 1 | 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印 花胶浆建设项目 | 17,023.08 | 17,023.08 | 惠州惠联 | 24 | 个月 | | 2 | 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 | 15,626.98 | 15,626.98 | 公司 | 24 | 个月 | | 3 |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 7,185.31 | 7,185.31 | 公司 | 24 | 个月 | | | 合计 | 39,835.37 | 39,835.37 | - | | -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 贷款先期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一)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 ...
长联科技: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2024-09-12 12:47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f FF 股东大会决议 2022 年算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00 在东莞长 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实到股东及股东代表 11 名,持有 4.832.99 万 股,占公司全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大会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1) 发行的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表决结果:4,832.99 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 股 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2) 发行股票的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4,832.99 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 ...
长联科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2024-09-12 12:4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〇二四年九月 上市保荐书 声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本保荐机构")接受东 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 幸勇 电话号码:0769-83269886 经营范围:环保型、生态型水性印花胶浆、水性网印油墨、印花粘合剂、水 性树脂、水性涂料、数码墨水、水性感光胶、硅胶、水性木器漆、水性工业漆、 水性印刷油墨、功能助剂及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配套生产设备仪 器的研发、产销、购销 ...
长联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2024年1月-6月)
2024-09-12 12:47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6 月 审阅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联系申话: telephone: +86 (010) 6554 2288 +86 (010) 6554 2288 blic accountants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a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7. P.R.China +86 (010) 6554 7190 +86 (010) 6554 7190 审阅报告 XYZH/2024GZAA3B0259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 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 1-6 月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 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长联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阅工作的 ...
长联科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2024-09-12 12:47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名、选举、 聘任、职权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员达到了三分之一,其 中李晗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会议。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专门委员会、制定公司 主要管理制度、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项等作出了决 议。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由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