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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隆精密(30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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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隆精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024-02-01 12:42
证券代码:301567 证券简称:贝隆精密 公告编号:2024-004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6,2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0,864,945.15 元(不含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5,415,054. ...
贝隆精密: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2-01 12:42
第一条 为强化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贝隆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 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 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 ...
贝隆精密: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2-01 12:42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
贝隆精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2-01 12:42
证券代码:301567 证券简称:贝隆精密 公告编号:2024-009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
贝隆精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1 12:42
证券代码:301567 证券简称:贝隆精密 公告编号:2024-002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在公司 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3 人)。会议由董事长杨炯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宋婷女士、熊海锦先生、陆正列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吴磊先生、 魏兴娜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5,415,054.85 元,少于《贝 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 ...
贝隆精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2-01 12:42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委托他人 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 子女、兄弟姐妹等)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 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 (二)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 ...
贝隆精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4-02-01 12:42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防范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贝隆精 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 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1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 ...
贝隆精密: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2-01 12:42
贝隆精密 董事会议事规则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 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 策和业务领导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 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 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外,公司监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 ...
贝隆精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2-01 12:42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会议、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 信息、重大事件以及前述事项的持续进展情况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出现、 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息告 知公司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董事会秘书、报告人以及其他因 ...
贝隆精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2-01 12:42
公司已和保荐人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作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贝隆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贝隆精密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贝隆精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