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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昌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27 10:21
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共122人,代表42,811,230股,占比58.4809%[4] - 现场3人,代表42,500,000股,占比58.0558%[5] - 网络投票119人,代表311,230股,占比0.4251%[5] 议案表决情况 - 《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同意42,668,882股,占比99.6675%[6] -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42,668,282股,占比99.6661%[7] 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2024年11月27日14:30召开[3] - 网络投票2024年11月27日9:15 - 15:00[3]
协昌科技: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7 10:21
会议信息 - 会议由协昌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11月12日发布通知[6] - 2024年11月27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由董事长顾挺主持[9][10]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22人,代表股份42,811,230股,占比58.4809%[11]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42,668,882股,占比99.6675%[13]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42,668,282股,占比99.6661%[14]
协昌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11-11 11:56
资金募集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95,113.34万元,净额84,794.86万元[1]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42,743.64万元[8] 募投项目 - 原募投项目总投资额42,051.22万元,变更后45,295.35万元[4][5][7] - 变更募投项目涉及募集资金41,942.90万元,10,891.68万元源于超募资金[11] 资金使用 - 2023年已用1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 - 2023年授权用不超8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0] - 2024年授权用不超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0] - 公司拟用1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比28.07%[12] 审批情况 - 董事会、监事会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5][16] - 保荐机构对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18]
协昌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11-11 11:55
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原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于 2024 年 6 月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 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
协昌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1 11:5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5日送达全体监事[2] - 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在公司1号楼1321会议室现场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由监事会主席陆凤兴主持[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 审议通过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议案[4] - 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
协昌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4-11-11 11:55
资金使用 - 公司用不超6亿闲置募集资金、不超8亿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1] - 拟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至不超10亿[5] 现金管理 - 使用期限至2025年9月12日,额度内可循环用[5] - 目的是提高资金效率、增回报、保值增值[2] - 品种含结构性存款等,无高风险投资[4] 决策实施 - 授权董事长决策签合同,财务部门实施[6] 风险控制 - 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采取多项风控措施[9][10] 审议情况 - 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增额度事项,保荐机构无异议[11]
协昌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11-11 11:55
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召 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
协昌科技: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2024-11-11 11:55
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公司") 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 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
协昌科技: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2024-11-11 11:55
一、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辞任情况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调整工作分工安排,王红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 人职务,孙贝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红梅女士将继 续任职公司其他职务,孙贝先生将继续任职公司董事及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红梅女士及孙贝先生的辞任申请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孙贝先生及王红梅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 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公司") 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1 日 通讯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工业园华泰路 1 号 邮政编码 ...
协昌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11-11 11:5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协昌电 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协昌科技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协昌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0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33,334 股,发行价格 为 51.8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5,113.34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0,318.47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4,794.86 万元。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