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帆生物(30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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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帆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 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 届满的情 ...
昊帆生物: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08 10:23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4年4月16日15:00 - 16:00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1]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指定网址或扫描小程序码参与[1] 人员及提问安排 - 董事长、总经理朱勇等多位公司人员出席[1] - 提前征集问题,截止到4月16日,可线上提问[2] - 活动期间可互动提问,公司将在允许范围内作答[2][4]
昊帆生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08 10:23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4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 |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 |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 | |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 |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 |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 |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 |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 |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 | 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 | 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 |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 |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 | 会的运 ...
昊帆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08 10: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苏 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帆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昊帆生物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目的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主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且短期的存款类 产品、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等,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 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信托产品等。 (四)使用期限 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 (五)资金来源 1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
昊帆生物: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4-08 10:23
关联人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或自然人被认定为关联人[4][5]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8]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时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如以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24] 关联交易责任人与信息管理 -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关联交易事项第一责任人,另设联系人负责报批、统计[12] - 公司每年初调查关联人信息,更新后发送各单位关联交易联络人[12]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包括适用政府定价、在指导价范围内定价等[1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9] 董事会审议规则 - 如有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相关董事需回避,则关联董事应予回避[23]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担保审议披露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7]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7]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区分交易类型、产品类别及交易对方等,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交易金额达披露标准应单独列示[28]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同一控制下关联人与公司实际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预计总金额比较[28]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处理 - 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变更前已签且履行的交易可免审议程序,新增关联交易按规定披露履行程序[29] - 公司因交易使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原有担保形成关联担保应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9] - 公司因交易使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原有事项构成财务资助应披露及后续安排[29] 购买资产特殊规定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须股东大会审议且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应说明原因等[30] - 公司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致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实施前解决[3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股超50%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2] 文件保存与制度生效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影响超10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3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34]
昊帆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08 10:23
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昊 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昊帆生 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昊帆 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6 号)同意 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7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67.68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827,360,000.00 元,扣除发 ...
昊帆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08 10: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昊帆生物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邵航 |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永泓 |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 次 0 | | 数 |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 | | 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 是 | |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 | |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7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 是 | | 披露文件一致 ...
昊帆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08 10:2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半数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人一票表决权,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15]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性质与程度[18] - 通常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19] - 董事会可撤销相关议案表决结果要求重新表决[19] - 会议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审议决议,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议案[31]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32] 委员职权 - 闭会可跟踪了解董事和高管工作[21] - 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24] - 可质询董事和高管并要求作答[35] - 对董事和高管上一年度工作作出评估[36]
昊帆生物: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就与财务报告和 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 ...
昊帆生物: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二、与中天运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天运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协调。审计委员会就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与中天运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并共同制定了 审计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时间表。双方定期举行会议,就审计进展情况、重点问题 以及可能出现的挑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中天运完成了初步审计意见后, 审计委员会即与中天运的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解释,确保审计报告的 准确性和完整性。 审计委员会在与中天运沟通时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 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 1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现将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