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如科技(3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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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电子板块盘初走低,华如科技、亚光科技跌超10%
快讯· 2025-07-07 01:43
军工电子板块市场表现 - 军工电子板块盘初走低 华如科技(301302)和亚光科技(300123)跌幅超过10% [1] - 天箭科技(002977)跌幅超过8% 七一二(603712) 陕西华达(301517) 雷科防务(002413)跟随下跌 [1]
华如科技:自2025年7月4日起,公司被暂停参加空军范围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
快讯· 2025-07-07 01:01
公司动态 - 华如科技自2025年7月4日起被暂停参加空军范围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 [1]
华如科技(301302) - 关于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公告
2025-07-07 00:52
事件情况 - 2025年7月4日起公司因串通投标被暂停空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资格[1] - 处理部门为空军后勤部采购和资产管理局,组织形式为自行采购[1] 影响与应对 - 该事项短期内对公司经营有一定影响[1] - 公司将健全内控,按规披露进展[1][2] 信息披露 - 指定媒体有《中国证券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信息以其刊登为准[2] 投资者提醒 - 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2]
华如科技(301302) -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5-07-01 08:12
回购方案 - 2024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资金2000 - 4000万元[3] - 按4000万上限、26元/股测算,预计回购1538461股,占总股本0.99%[3] - 按2000万下限、26元/股测算,预计回购769231股,占总股本0.49%[3] - 回购实施期限为方案通过日起12个月内[3]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回购1800000股,占当前股本1.15%[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最高成交价24.50元/股,最低成交价19.38元/股[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成交总金额38294174元(不含交易费用)[4] 合规情况 -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数量、委托时段及价格符合相关规定[6] - 公司未在特定期间回购股份[6] -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相关要求[6]
华如科技: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4 16:4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并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1]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无法履职时代行职责[1]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定义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或主要资产处置超30%)、重大担保/关联交易、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董事/总经理变动、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破产/合并/分立决定等[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内部人员(董事、高管、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人员等)、外部关联方(5%以上股东及其高管、收购方、监管机构人员等)以及通过亲属/业务关系获知信息者[3][4] 内幕信息管理流程 - 内幕信息需控制在最小知情范围内,相关文件需妥善保管,禁止非授权调阅或复制[4] - 内幕信息流转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内部)或分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批准(对外),并在证券部备案[4] - 公司需在年报/半年报及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交易行为,发现违规需追责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处理结果[4] 登记备案与报备要求 - 公司需完整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知悉时间等档案,并在信息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包含姓名、职务、知情时间/方式/内容等16项详细信息,确保完备性、真实性和准确性[6] - 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控制权变更等12类事项发生时必须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6] 重大事项备忘录与持续管理 - 涉及重大事项时需分阶段披露并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节点时间、参与人员及决策方式,相关方需签字确认[10] - 重大资产重组需在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若方案重大调整或终止需补充报送[10][11] - 董事会需核查知情人信息真实性,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需签署书面承诺[11] 保密义务与违规处罚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内幕交易,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12] - 违规泄露或交易导致损失的,公司可对内部责任人经济处罚并追究外部责任人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12][13] - 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等擅自披露信息的,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3]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
华如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4 16:4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1] - 独立董事定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2]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并特别关注中小股东权益[3] - 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4]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9]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存在重大失信记录,需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等多项法规要求[10] - 独立性要求:排除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在关联方任职人员等九类人员[11]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等条件之一[14]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15][19] - 提名人需核实候选人独立性并作出声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需进行资格审查[16] - 证券交易所对候选人材料有审查权,提出异议的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18]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20] 独立董事职权与履职 - 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关联交易、提供专业建议等基本职权[23]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需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24] - 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25] - 独立董事应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33]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需确保信息畅通[37] - 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审议不完整议案,董事会应予采纳[29][38]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并提供适当津贴[41][42] - 独立董事遇履职阻碍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40] 制度实施与修订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6][47] - 公司应保存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10年[39]
华如科技: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4 16:4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Huaru Technology Co., Ltd [4] - 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23日,营业期限20年,至2031年11月22日 [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86.5万元 [6] -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37万股,并于2022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君正大厦B座三层301-305室、四层401-410室 [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8] -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8]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12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30]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公司业务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致力于仿真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推动国内仿真产业整体升级和转型发展 [14] - 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等 [15][5] - 业务涉及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研发、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等新兴技术领域 [15] 股权结构 - 公司由李杰、韩超、刘旭凌3位自然人发起设立,初始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586.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0]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同类股份总数的25% [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权、表决权、监督权、查阅权等权利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35] - 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 [36] -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40]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13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34] - 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106] - 独立董事具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120]
华如科技: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4 16:4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1] - 适用范围涵盖临时报告暂缓/豁免披露及定期报告中符合监管要求的豁免内容 [1][2]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禁止滥用暂缓/豁免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 [1][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 国家秘密相关事项可依法豁免披露,需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借涉密名义进行业务宣传 [2] - 商业秘密暂缓/豁免披露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涉及核心技术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披露可能侵犯公司/第三方商业利益、其他严重损害利益的情形 [2][3] - 商业秘密暂缓披露终止条件包括:豁免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出现市场传闻 [3]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涉密时可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 [3][4]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审批流程 - 公司需严格控制暂缓/豁免事项范围,防止信息泄露 [4] - 审批程序包括: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确认→归档保管 [4] - 登记内容需包含豁免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内部审核程序等要素,商业秘密类还需记录公开状态及影响评估 [4][5] - 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需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备 [4][5]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规和章程为准 [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6]
华如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4 16:41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任 [3]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5]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制订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收购方案、内部机构设置等18项核心职能 [6][7][11] - 重大事项需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授权个别董事行使 [7]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重要文件,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特别处置权 [11] - 董事长需推动制度完善,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不得以个人意见代替集体决策 [12][13] - 董事长应督促决议执行,及时通报其他董事,并保障董事会秘书知情权 [15][16] 董事会会议机制 - 会议分为定期(每年至少2次)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需1/10股东或1/3董事等提议方可召开 [21][23] - 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5日(临时)发出,紧急情况下可缩短时限 [26]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不足3名无关联董事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29][40] 表决与决议规则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可采用现场投票、传真或会签方式,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37][39] - 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 [39] - 未通过提案1个月内不得重复审议,暂缓表决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 [43][4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需记载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董事需签字确认 [47][49] - 会议档案包括通知、录音、表决票等,保存期限10年 [52] - 董事连续2次缺席或12个月内缺席超半数会议需书面说明并披露 [50] 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需独立董事占多数 [20] - 各委员会制定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0] 规则效力与修改 - 本规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修改需董事会提案并经股东会批准 [55][56]
华如科技: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4 16:41
子公司管理框架 - 制度适用于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50%以上股权/表决权或能决定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的子公司 [1] - 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行使股东权利 同时支持子公司自主经营 [2] - 各职能部门垂直管理子公司财务、人事、信息披露等业务领域 [2] 组织管控机制 - 子公司需依法设立三会治理结构 公司通过股东会参与管理 [4] - 派出人员需定期述职并接受考核 不合格者将更换 [5][9] - 子公司重大会议决议需在2个工作日内报备公司 [6] 经营投资监管 - 子公司需按公司战略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及定期报告 [6][7] - 对外投资需履行可行性论证及评估程序 [7] - 重大交易如资产买卖、关联交易等需经公司层面审议 [7][8] 财务管控体系 - 子公司执行统一会计制度 月度财务报表需在10日内上报 [8] - 严禁非经营性占用关联方资金 贷款项目需公司审核 [9] - 财务人员有权制止违规资金使用行为并越级上报 [9] 信息披露要求 - 子公司需参照上市公司标准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10][11] - 禁止单独对外披露未公开财务数据及经营信息 [12] - 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为子公司总经理 [10] 审计监督措施 - 公司定期开展内审覆盖法律合规、财务收支等维度 [12] - 子公司必须配合审计并提供完整资料 [12] - 审计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12] 考核激励机制 - 子公司可制定个性化绩效考核制度但需公司审查 [12] - 经营失职导致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13] - 违规行为将触发连带处分机制 [13] 制度动态调整 - 董事会拥有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 [13] - 制度条款与上位法冲突时以最新法规为准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