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30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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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2:3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活动增进投资者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1]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在信息披露基础上开展[3]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参与便利[3] - 主动性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并及时回应诉求[3]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营造健康市场生态[3] 投资者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经营管理、ESG信息、文化建设等九大方面[3][4] - 采用多渠道沟通方式,包括官网、新媒体、电话、股东大会、路演等,需清除参与障碍[4] - 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者联系电话、邮箱,变更需及时公告[4] - 官网需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互动易平台等公益性设施开展活动[4][5] 重大活动规范 - 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会前广泛征询意见[5] - 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需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6] - 强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包括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7]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召开业绩说明会,采用视频等形式增强互动效果[7][8] 调研与信息管理 - 接受调研需知会董事会秘书并形成书面记录,必要时录音录像[8] - 调研机构需签署承诺书,禁止打探未公开信息或利用内幕交易[9]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发现重大信息泄露需立即公告并限制交易[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现场调研[11]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需及时处理投资者提问,回复需全面、公平,不得选择性答复[12] - 禁止发布与法定披露冲突的信息,避免使用误导性语言[13][14] - 不得利用平台预测股价或进行市场操纵[15] - 信息受市场质疑时需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6] 组织与实施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事务部具体执行,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17] - 工作职责包括制度拟定、活动组织、投诉处理、股东权利保障等七项[18] - 禁止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价格预测、歧视中小股东等八类情形[19] - 工作人员需具备行业知识、法律素养及沟通能力[20] 档案与记录管理 - 投资者关系档案需包含活动记录、泄密处理等内容,保存至少三年[21] - 定期报告需公布联系方式,变更时及时公告[22] - 投资者活动结束后需编制记录表,次交易日开市前刊载于互动易平台[23] 附则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4] - 董事会拥有最终解释权[25]
中科环保: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2:3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1]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1]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1] - 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并按约定用途使用,同时需依法披露使用情况[1] 募集资金存储规范 - 募集资金需集中管理于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专户在资金使用完毕前不得混入其他资金[2] - 公司需在资金到账前与受托管理机构、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终止时需及时重新签订[2][3] - 闲置募集资金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高安全性产品[3] 募集资金使用要求 - 资金支出需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3]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不改变用途、单次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通知受托管理人[3]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弥补亏损、非生产性支出或被关联方占用挪用[4] 资金使用监督与变更 - 公司需持续监控资金使用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真实披露募投项目进展[4] - 募集资金用途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调整需经董事会审议、信息披露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如约定)[4] - 公司需配合受托管理人及监管银行的监督,出现重大问题时需及时告知[5] 违规责任与制度执行 - 违反制度导致损失的责任人将面临调岗、赔偿等处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6]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7] - 董事会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7]
中科环保: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2:31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保密与披露流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监管规则建立管理体系 [1] - 董事会承担领导责任,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等实操工作 [1][2] 内幕信息定义范围 - 内幕信息涵盖经营方针变更、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重大担保关联交易、债务违约、高管变动等17类情形 [3][4][7] - 信息未公开标准指未在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包括财务数据、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 [2][6] 知情人范围与登记流程 - 知情人包括公司内部人员(董事、财务等)、外部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中介机构)及因职务接触信息的行政管理人员等8类主体 [4][8] - 登记流程要求知情人第一时间报备,董事会办公室核实档案信息(含知情时间/方式/内容),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 [5][6][9][11] - 重大事项需同步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与参与人员,相关方需签字确认 [7][12] 保密与追责机制 - 信息披露前需将知情范围最小化,控股股东不得要求提前获取信息,外部机构接触信息需签订保密协议 [11][12][14] - 违规处罚包括内部追责、解除中介合同、报送监管机构及刑事追责三种层级,自查需在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 [13][15][16] 档案管理要求 - 知情人档案需包含姓名、证件号、知情阶段等15项要素,重大事项分阶段报送,完整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8][9][14][19] - 行政管理部门接触信息需按"一事一记"原则登记,常态化报送可简化登记流程 [10][16]
中科环保: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2:31
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 信息披露范围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有价证券,涵盖申报、发行及存续期内对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2]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语言需简洁明确 [2] 信息披露标准与内容 - 信息披露分为发行及募集信息、存续期定期报告(中期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3] - 负面事项披露需结合经营、财务、治理情况分析对偿债能力的具体影响及应对措施 [4] - 自愿披露需符合行业特征,内容需全面客观反映公司行业地位、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不得选择性披露或与法定信息冲突 [4] 定期报告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完成 [6] - 定期报告需客观披露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公司治理变化及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并说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7] - 无法按期披露需提前说明原因及预计披露时间,但不豁免信息披露义务 [6] 临时报告触发事项 - 重大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变更、重大资产重组、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丧失重要控股权等28类情形 [8][9] - 重大事项需在知悉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基本情况、起因、进展及可能后果,同一事件持续触发需持续披露 [8][10] - 控股股东或关联方发生影响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事项也需及时披露 [10] 信息披露管理架构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10][12]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文件、联络监管机构及中介机构 [12] - 各部门及控股公司需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重大事项并提供资料 [12]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中介机构人员等 [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 [17][18]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需签署承诺书,防止泄露未公开信息 [16]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且披露可能危害合法权益的信息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 [18] - 豁免条件包括信息未泄露、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及债券交易未异常,原因消除后需及时补披露 [18] 投资者沟通与档案管理 -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投资者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需核查媒体传闻真实性并澄清 [19] - 信息披露文件及决策记录需保存至债券债权债务终止后5年,查阅需经董事长批准 [20][21] 违规责任与制度修订 - 未及时披露或违规披露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面临降薪、解聘等处罚 [22] - 制度修订需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内容及对投资者影响,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23]
中科环保: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2:31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制度目的与定义 - 制定制度旨在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与管理,确保其更好履行职责,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益冲突的董事[2] 津贴发放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0元(税前),分两次发放:当年9月30日前和次年4月30日前[5] - 差旅费及履职合理费用按公司财务制度报销[5] - 禁止独立董事从公司、股东或关联方获取额外利益[6] 津贴调整与终止 - 津贴自任职当月发放,离职或放弃津贴则次月停止[4] - 若独立董事受监管机构处罚,董事会可提议扣减或停发津贴,需股东会批准[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需同等程序[9] - 解释权归董事会[10]
中科环保: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2:2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5年6月召开 由监事会主席李延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 [1] -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并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 - 废止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1] - 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通过条件为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2] 信息披露与文件 -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1] - 备查文件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中科环保: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19 12:20
股东会召开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7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同步进行[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时间为7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9:15-15:00[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深交所收市时,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参会[2] 会议审议事项 - 将审议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9] - 涉及《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修订案[9] - 包含《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修订提案[9] - 特别决议提案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参会登记要求 - 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至27日9:00-11:30及13:30-17:00,信函或传真需在6月27日17:00前送达[3]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3] - 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出具书面授权[3] - 会议不接受当天现场登记,未提前登记人员不得参会[3] 网络投票流程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4] - 非累积投票提案需单独填报表决意见,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5]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5]
中科环保(301175) - 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2025-06-19 12:03
注册情况 - 注册品种为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1] - 中长期注册期限不超10年期,短期按指引注册[2] - 注册规模合计不超10亿元[3] 募集资金 - 注册阶段拟用于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5] 授权安排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注册发行事宜[8] - 授权有效期至事项办理完毕[10] 会议进展 - 2025年6月19日董事会通过发行议案,待股东会审议[1]
中科环保(3011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19 12:02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5]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8] 聘任与解聘 - 原秘书离职原则上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 解聘应具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及时报告监管部门[14] 其他规定 - 聘任秘书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4] - 特定情形董事会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6] - 任职及离任持续保密,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6]
中科环保(301175)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2025-06-19 12:02
股东会投票服务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3] 时间规定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6] -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8]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当日下午3:00[10] 投票代码与简称 - 交易系统投票代码为35 + 证券代码后四位,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8]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18] 投票规则 - 股东多账户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3] - 网络投票系统合并计算交易和互联网投票数据[17] - 需回避表决股东投票计算时剔除[19] 结果查询 - 股东会结束次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查结果[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