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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保密与披露流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监管规则建立管理体系 [1] - 董事会承担领导责任,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等实操工作 [1][2] 内幕信息定义范围 - 内幕信息涵盖经营方针变更、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重大担保关联交易、债务违约、高管变动等17类情形 [3][4][7] - 信息未公开标准指未在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包括财务数据、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 [2][6] 知情人范围与登记流程 - 知情人包括公司内部人员(董事、财务等)、外部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中介机构)及因职务接触信息的行政管理人员等8类主体 [4][8] - 登记流程要求知情人第一时间报备,董事会办公室核实档案信息(含知情时间/方式/内容),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 [5][6][9][11] - 重大事项需同步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与参与人员,相关方需签字确认 [7][12] 保密与追责机制 - 信息披露前需将知情范围最小化,控股股东不得要求提前获取信息,外部机构接触信息需签订保密协议 [11][12][14] - 违规处罚包括内部追责、解除中介合同、报送监管机构及刑事追责三种层级,自查需在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 [13][15][16] 档案管理要求 - 知情人档案需包含姓名、证件号、知情阶段等15项要素,重大事项分阶段报送,完整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8][9][14][19] - 行政管理部门接触信息需按"一事一记"原则登记,常态化报送可简化登记流程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