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30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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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9 11:11
会议安排 - 公司2024年3月28日决定召开股东大会,3月30日发布通知公告[5] - 2024年4月19日13:30召开现场会议,9:15 - 15:00为网络投票时间[6] 参会股东情况 - 9名现场股东及代表持股160,857,965股,占比37.41%[8] - 4名网络投票股东持股23,800股,占比0.0055%[8]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160,876,565股,占比99.9968%,反对5,200股,占比0.0032%[11][12][13][15][16][17][18][21][22][23][27]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小投资者同意12,792,696股,占比99.9594%,反对5,200股,占比0.0406%[11]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小投资者同意12,792,696股,占比99.9594%,反对5,200股,占比0.0406%[15] - 《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意11,868,112股,占比99.9562%,反对5,200股,占比0.0438%[25] -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同意149,767,673股,占比99.9965%,反对5,200股,占比0.0035%[26] 会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29]
隆华新材: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2 07:43
报告披露 -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2023年年报全文及摘要[3]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4月22日15:00 - 16:30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3] - 召开方式为网络互动,地点是“价值在线”[4] - 投资者可会前提问、当天参与互动交流[4][5] - 参加人员包括副董事长等5人[8] - 联系人是张月、耿玉林,有电话、邮箱[6][7] - 会后可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情况[7]
隆华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4-04-01 09:03
会议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届次为2023年年度,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7] - 召开方式为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8] - 召开地点在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9] 时间信息 - 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1:30召开[3][8] - 股权登记日更正为2024年4月15日[3]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13:30 - 15:30[13]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1]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 - 15:00[6][22] 议案信息 - 会议审议13项议案,已通过相关会议审议[9][10] - 议案9、13为特别表决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11] - 普通决议事项需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1] 其他信息 - 股东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应于2024年4月18日前送达或邮寄[5][13]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149,投票简称为隆华投票[20] - 独立董事将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11]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11]
2023年年报点评:业绩增长表现亮眼,资本开支渐入高峰
民生证券· 2024-03-29 16:00
业绩总结 - 隆华新材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0.21亿元,同比增长58.50%[1] - 归母净利润2.48亿元,同比增长95.34%[1] - 公司聚醚产品销量同比增长83%[2] - 产品毛利率提升,聚醚多元醇市场逐渐成熟[2] - 公司资本开支高增长,股东回报计划承诺不少于20%的分红比例[2] - 隆华新材是国内聚醚行业龙头企业[3] - 多个在建项目有望驱动未来三年内业绩快速增长[3] - 预计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71、5.21、7.89亿元[3]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58.5%和95.3%[4] - 2024-2026年预测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49.7%、40.3%、51.5%[4]
隆华新材(30114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29 16: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8] - 股票简称为隆华新材,股票代码为301149[18] - 公司的外文名称为ShanDong Longhua New Material Co.,Ltd.[18]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430,000,018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2] - 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为50.21亿元,同比增长58.50%[50] - 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80亿元,同比增长27.84%[20] - 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20亿元,同比增长11.65%[23] 产品和市场 - 公司为国内专业的聚醚多元醇产品规模化生产企业,主要产品包括聚合物多元醇、CASE用聚醚和通用软泡聚醚[31] - 公司2023年聚醚产品销量约54.16万吨,同比增长82.91%[47] - 公司软泡用聚醚产品广泛应用于软体家具、鞋服、交通领域等多个领域[2] 财务管理 -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6,450万,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00%[148] - 公司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预计派发6,450万(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149] - 公司报告期内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147]
隆华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9 09:1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248,029,477.25元,母公司净利润253,502,428.66元[1] 利润分配 - 拟以总股本430,000,0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5元,预计派发64,500,002.7元[2] - 2023年已发2022年度现金股利43,000,001.8元[1]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底,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703,167,609.71元,母公司707,158,966.99元[1] 流程进展 - 2024年3月28日会议通过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5]
隆华新材: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2024-03-29 09:15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2024 - 2026年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1] - 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7] 利润分配政策 - 无重大现金支出,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或近三年累计不少于近三年年均30%[4] - 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5000万元[4]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5] 政策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6] - 监事会审议须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6] - 股东大会审议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6]
隆华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9 09:15
现金管理决策 - 2024年3月28日审议通过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1][12]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8亿闲置资金,额度内可循环使用[1][4][12] - 投资有效期12个月,自审议通过日起算[5][12] 实施安排 - 董事会通过后实施,授权管理层签合同,财务部组织[6] - 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7] 风险与控制 - 投资风险含市场波动、收益不可预期等[8] - 控制措施有筛选对象、内审检查等[9][10] 影响与评估 - 不影响日常经营,可提高资金效率和回报[11] - 保荐机构认为合规,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13]
隆华新材:隆华新材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9 09:15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 式》的规定,将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87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0.07 元,应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49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045.80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金额为 64,444.2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 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748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 ...
隆华新材:隆华新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9 09:15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51Z0059 号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隆华 新材董事会的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4]251Z0059 号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 ...